城市不是市政府手里的橡皮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3:29:30
月21日,黑河市政府相关部门发布《关于贯彻执行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的通告》,不论家养狗还是流浪狗,只要出现在黑河市城区及部分城郊区域都将被杀。一时间,黑河市人慌犬躲。

有媒体称,该绝杀令缘于当地纪委书记在江边散步时遭狗咬,于是有了肉食者之怒。此事是否属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黑河市政府确实地利用其制定规章之权发布了杀狗令,并动用相关人员上街杀狗。台面上的理由当然很堂皇,维护城市环境之类。这一理由也得到了部分市民的认可,因为他们讨厌狗,有些养狗人也确实未能约束好自己的狗,未注意保护市容环境。然而,即便如此,市政府就有权力全面杀狗吗?

当然没有。城市作为一个整体,是自发秩序的典范。奥地利经济学家卡尔?门格尔这样描述一个城市形成的过程:在通常情况下,新居住区是“无意图”地形成的,也即纯粹是个人追求自己利益的动力导致了上述推进公共利益的结果,也即不存在任何旨在创建这个居住区的意图。那些占有第一片土地的最早一批农民,那些在他们中间定居下来的第一批匠人,通常只关注自己的个人利益。第一位旅店老板、第一位杂货店老板,第一位教师,也都是如此。

随着社会成员的需求越来越大,其它一些经济活动主体也发现,在这个日益发展的共同体中,从事某种新行当,或者以一种更为全面的方式从事某种旧行当,对自己很有利。由此将逐渐形成一个经济组织,这种组织极其有益于共同体的成员们的利益。事实上,如果没有这样的组织,他们连正常的生存都无法维持。然而,这种组织通常并不是被有意创建起来的,而是“有机地”形成的社会构造物不断趋于完善的结果。

当然,在此过程中形成的不光是门格尔所说的经济组织,还有社会、文化、娱乐乃至政治等方面的组织。人们首先是由这些自愿性组织进行管理的,因而,城市治理的基础是自治。随后人们发现,光有这些自治性组织,无法解决有些大范围的公共问题,因而建立市政管理部门。它逐渐扩展,就成为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市政府。

为了让这些自治组织和市政管理当局正常维持,市民会向其授予某些权力,允许其对在不同范围内、就相关问题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管理。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失去了自由,人们授予政府权力的同时,依然保留着自己的权利,首先是个体的自权治,其次是由自愿性组织的自我治理权。

也因此,在城市——其实在整个社会,最终形成的是一个“多中心治理秩序”。城市存在着一张多层次、多面相的治理之网,政府不过是其中一个中心,在此之外还有其他中心。政府确实比较特别,它的职能是向市民提供普遍的公共服务,同时以法律的手段调整自愿性治理组织与民众及其之间的关系。但它仍然只是多元治理中心中的一元,对于市民、对于其他自治性组织,它只能充当监管者,而不是代替它们成为绝对的控制者。

监管的含义就是,城市政府协调市民、市民与自愿性组织及自愿性组织之间的关系,使之相互和平地、公道地交易、合作。每个人有不同的兴趣、天赋、能力、目标,由在合作与交易中自然地形成某种秩序。政府的职能是让这种合作、交易公道地进行下去,使已经自发形成的秩序更好地维持下去,并使之能够扩展。政府没有权力取消人们的交易、合作权利,或者强行改变人们的趣味、目标。

黑河市政府在全城屠杀所有的狗,就是试图改变人们的趣味,改变某些市民的生活形态。过去半个多世纪中,政府曾试图全面改造人们的思想,屠狗令就是这种理念的残余,官员试图禁止爱狗的市民过自己喜欢的生活。不过,这种理念目前更主要地表现于城市规划与建设中。城市成了政府官员手里可以随意揉搓的橡皮泥。每个市委书记、市长上台,都有一套自己的建设开发方案:这个地方建金融商贸区因而把居民驱赶走,那个地方建工业开发区那就把农民驱赶走。城市就在这样的反复折腾中,变得面目全非,但据说,这就是现代化。

可以说,黑河市全城杀狗令背后体现的是乃是这样一种理念:城市,包括居住在城市的人口的主人是政府。政府想对他们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黑河的做法与各地政府为迎接“创卫”检查团而禁止小饭馆开业或者以市容环境的名义随意拆除按合同建立的报刊亭,异曲而同工。

只是,黑河杀狗令只执行了两天就被迫放弃,改成了加强管理。这是因为,养狗民众及舆论对政府施加了巨大压力,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黑河宠物联盟、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等组织在积极奔走。这显示了市民公共精神、城市主体意识的自觉,也昭示了城市宠物管理的正确出路:首先让自治性组织进行自治,政府予以协助;即便政府立法管理,也最好与这些组织合作。明智的政府会顺乎社会自身肌理对社会秩序进行监管,而不是自命为万能的管理者自行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