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扁成功后怎么办】陈水扁仍有许多赖皮招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3:34:49
在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宣示对陈水扁罢免案的决心后,一场大位争执大戏上演。尽管各界认为罢免案窒碍难行,甚至不看好其成功机率,但究竟罢免案该如何进行?且过程中会有哪些“不思议”的事情可能发生?
目前泛蓝倾向的罢免案已获111位国亲两党立委共同连署,经协商后决定先由国民党立委丁守中以个人及七十二位连署人名义向立法院议事处提出。其余的三十九位连署名单,据了解将待民意更加沸腾后,由国民党团视时机送出,亲民党团也有共识,不会再送出其他罢免总统提案。
立法院依宪法增修条文第二条第九项规定提出罢免总统或副总统案,须经全体立法委员四分之一之提议,并获得三分之二席次的同意,亦即需要一百四十七位、跨党派的立委支持,罢免案方能顺利发出“子弹”。
罢免案宣告成立后十天内,立法院应将罢免案连同罢免理由书及被罢免人答辩书移送中央选举委员会,不过上膛发出“子弹”后能否如期击中目标,接下来才是关键,那便是必须进行“公民投票”。
中选会应于收到立法院移送之罢免理由书及答辩书次日起六十天内举办公投,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总额过半数之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同意罢免时,丧尽民意的陈水扁须下台。不过,被罢免的陈水扁真的没有赖皮的空间吗?
状况一:公布前空窗期
罢免案假使通过,中央选举委员会依法应于投票完毕“七日内”公告罢免投票结果,被罢免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解除职务”。不过如果中选会因为任何理由未在第一时间“公布”,这七日内,是不是代表被罢免的总统仍有职权?
台大政治系教授黄锦堂指出,在全民投票确定罢免通过后,中选会“理论上”会以最快的速度公布结果,虽然宪法规定是于七日之内完成公告但“通常不会拖太久”。他说台湾纵使没有先例,但国外几个罢免案例都在短短的几小时内便宣布投票结果“相信台湾也不例外”。
至于如果中选会坚持迟至最后一刻才公告投票结果,黄锦堂认为,民意已反,总统、政府都承受不住台湾内部,甚至是龙头老大﹝美国﹞的压力。不过,如果中选会真的因为任何天灾地变或人为问题“不”公布或“没办法”公布呢?
对此,总统府宪改办公室主任李俊俋则说明,既然宪法规定七天内,中选会只要没有拖延超过期限,且依法确实是须待中选会公告后罢免方生效,总统才算真正去职,但李俊俋同样不认为有“太慢公告”的可能。
状况二:总统不交接
另一方面,倘若被罢免的总统运用任何方式不愿意交接,或者“落跑”不交接呢?台湾会不会最高领导权出现“空窗”的状况?
李俊俋认为,罢免案于中选会公布民意投票通过的那一刻起生效,代表不需要等到交接仪式举行,被罢免的总统才算去职,亦即宣布投票通过时,副总统便已坐上总统宝座,拥有总统所有的实质权力,“交接只是形式上的仪式”。就算届时被罢免的总统执意不愿交接,抑或遁逃,副总统仍可升格做总统。
既然依法继位的新任总统获得总统职务上应有的权力及资源,“有心人士”假使于此时引爆军事叛变,抑或对岸趁乱发动战争,或者台湾社会发生紧急重大事故,握有三军大权的不是已确定被罢免的总统,也非行政最高领导人而是确定继位的人。也就是说从中选会“公告”的那一刻开始,被罢免的总统形同不再具有任何权责,继位的副总统毫无疑问地掌握大权,旋即成为新任总统。
状况三:总统提验票
不过,投票结果公布后确定罢免通过,总统有无权利提出验票?李俊俋说,这种事情“没发生过”。他表示总统、副总统的罢免门槛设得如此高,就是要让被罢免者心服口服,再要求验票也只会让民意更加鼓噪,增添自己的难堪。
罢免案门槛太高不容易成功,更何况绿军至今仍趋向不造反;而且罢免案真的过关,被罢免者真要“赖皮”似乎也不是没有运作的空间;就像是左右中选会公告时间,进行最后一步棋;更何况,还未公告前总统还有紧急命令权。
拥有权力的人,会精心算计自己的每一步,快要失去权力或失去权力时的焦躁、狂乱,更不知道会让人做出什么事。虽然台湾的民主让事情不容易发生,但看着当前这些原本认为不会发生却眼睁睁发生的事,又有谁敢保证“应该不会发生”就真的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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