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深圳市科技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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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工作思路与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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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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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将是克服世界金融危机负面影响、保持高新技术产业较快发展和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关键一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市自主创新大会都对科技工作和自主创新提出了新要求、做出了新部署,我们要深刻领会这些会议精神,抓住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重大战略机遇,努力实现科技事业的新发展。

 

总体而言,2009年深圳科技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新部署,沉着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冲击,把“保增长”作为全局工作的首要任务,大力开展科技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着力优化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同时,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落实自主创新主导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步伐,为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循环经济和民生科技、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把自主创新作为抗击风险的支点,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胡锦涛总书记早在2005年就指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支撑,也是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支撑”。由于前些年份经济形势较为乐观,我们强调得比较多的是自主创新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提高竞争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对国际金融风险、经济风险的预判和研究不足。这次世界金融危机突袭而来,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依靠自主创新逆势而上的突出表现,折射出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正确性。温家宝总理11月视察深圳时指出“深圳抓自主创新、抓结构调整,使产业得到升级,这就为应对当前的金融危机奠定了基础”,并嘱咐我市“最重要的就是继续坚持自主创新、开拓市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活力。做到这一点,我们就会迈过这道坎,克服眼前的困难!”

 

2009年,我们要牢记国家领导人的嘱托,一是要把加快培育创新产业、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发展、抢占自主知识产权产品高地作为战胜金融危机的根本保障,进一步发挥知识和科技在增强产业、企业和产品竞争力和保障经济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根本作用。二是牵头落实8号文件、33条两个政策文件及其任务分工表。8号文件已分解为50项具体任务,33条已分解为44项具体任务并要求制定或完善29项实施办法,涉及市政府多个部门,任务繁重而艰巨,有关处室必须积极跟进,狠抓落实。三是积极配合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划》、创新型产房建设方案、高端人才引进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推动全市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平稳较快增长。

 

(二)及早部署、及早安排、及早动手,尽快完成年度科技计划。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多次通过不同渠道向广大企业表达了同心戮力抗击金融危机的决心,极大地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信心。科技部门要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的战略意图,迅速行动起来,搞好2009年科技计划和资金安排各项工作。

 

一是要凸显科技计划对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保增长、促发展”的重要作用,突出研发资金对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突破、自主创新龙头企业、科技基础条件的资助力度。二是要配合市委、市政府营造好“增强信心、共度难关”的舆论氛围。召开自主创新政策解读大会,重点宣讲自主创新大会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推出各项具体实施措施,并推出2009年全市科技计划。春节后,我局主要局领导将分别带队赴各区宣讲。通过系列宣讲活动,为企业迎战金融危机“寒冬”而“暖身”。三是创新政府服务,降低企业申报成本。要科学设计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申报流程和申请表格,尽量减少企业申请工作量,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全局要成立若干服务小组,分别对应若干家骨干高新技术企业,深入企业、倾听呼声,掌握企业动态,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逐项跟踪落实,全心全力为企业提供及时、贴心、优质、有效的政府服务。

 

(三)全力促进高新技术保持较快增速,确保全市经济平稳增长。

 

高新技术产业保持较快增长速度,是全市经济实现“保增长”首要任务的基本前提。2009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制定细分产业发展政策。在33条的基础上,根据产业发展新形势,推出若干细分产业政策,加大对软件、集成电路设计、新能源新材料、机器人、新一代移动通讯、下一代互联网、半导体照明、网络信息服务等细分产业的扶持力度,打造高新技术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是促进形成产业新业态,维护本地及珠三角地区正常的产业生态。大量自主创新龙头企业和贴牌代工企业并存,是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既成格局。在金融危机冲击下,政府部门要研究出台措施,促成贴牌代工企业与本土龙头企业之间的业务“联姻”,相互取暖,携手共度金融危机“寒冬”。

 

三是探索科技金融结合的新途径。在危机条件下,要进一步发挥政府的信用作用,加快探索符合科技创新活动特性、有效满足创新需求的科技融资机制,加快解决高新技术企业流动性不足问题。

 

四是加快组织第二批自主创新龙头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并根据有关市领导的指示,将科技研发资金、土地空间等政府资源进一步向龙头企业倾斜。

 

五是加强对企业创新产品应用的支持,加快落实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政府是当前危机条件下最大的一块内需,也是最好启动的一块消费市场。科技部门要努力推动市政府建立部门间保障体制、机制,把对自主创新产品的优惠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购买和使用自主创新产品。

 

六是推动政策落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重点推动税务部门落实研发费用150%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确保企业用足、用好这一难得的税收优惠。另外,推动市政府研究清理、调低或取消企业反应比较强烈的堤维费、工会费、土地使用费,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

 

(四)争取国家项目落户深圳,壮大本地创新力量。

 

一方面,要大力争取《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确定的16个科技重大专项落户深圳。2008年,市政府已同意组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发改、贸工、科信、财政、规划、国房、人事等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信局。2009年,我局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协调解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申报与实施中的瓶颈问题,加强政府相关部门间的相互沟通,发挥各部门与中央对口部委的桥梁纽带作用,集中各种资源,形成争取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合力。另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向市政府申请成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配套专项资金,为申请专项的企业、科研机构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保障。

 

另一方面,要组织企业在中央扩大内需的重大战略安排中争取项目、寻得商机。中央研究决定在2010年前投资4万亿元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在2008年底前已安排1000亿元中央国债投资项目中,深圳有9个项目入选,其中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5个、节能工程项目1个,分别为六个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这充分说明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在争取国家投资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按国务院的部署,2009年和2010年将分别安排巨额投资,我局应及早准备,积极与发改局沟通协调,组织优秀企业、优质项目申报,争取更多国家资金落户深圳。

 

另外,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设立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资助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深圳作为国内首个,也是目前唯一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我市理应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积极争取发改委的重点支持。

 

(五)抓住难得机遇,加快科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抵御世界金融危机的基本原则。可以预期,2009年-2010年将为加快我市科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除了国家、广东省即将安排巨额投资外,市政府也将本着“保增长、扩内需、抓创新、优结构、重民生”的方针,计划安排政府投资项目842个,初步计划年度投资总规模为596.6亿元,其中,财政拟安排基本建设支出177亿元,安排经济和产业发展资金90.8亿元。

 

机遇从来都是垂青有准备的人。目前,《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2008-2009年重点推进的十项工作中,“深圳科技中心”建设项目已经提上日程。2009年全局系统要努力推进国家华南超算中心、IC产业设计园、产业创新研究院的立项工作,争取纳入政府投资项目范围。另外,要根据有关“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尽快做好公共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孵化器、加速器等立项准备,面向未来构筑强大的自主创新支撑体系。

 

(六)为全市自主创新工作做好人才、技术和项目储备。

 

自主创新靠人才,高新技术产业可持续发展需要源源不断的技术和项目支撑。为了夯实全市自主创新基础,2009年我局将在人才、技术、项目储备方面开展如下工作:

 

第一,举办以“创业在深圳”为主题的创新大赛,并对优胜项目提供优先入驻孵化器、科技厂房的优惠措施,加快吸引海内外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微小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深圳。

 

第二,配合市委、市政府海外引才计划,优化留学生创业资助计划,增加立项数目、加大资助力度,进一步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深创业。

 

第三,与人事部门沟通协商,研究共同组织海外高端人才招聘会的工作方案;同时,研究在2009年各类外展中增加人才引进内容的工作方案。

 

第四,繁荣技术市场,加快知识、项目流动。加快技术交易平台建设,做好南方技术交易网的运营与管理;起草促进深圳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文件,并提交市政府审议;牵头组建技术转移联盟和筹划国际技术转移论坛,促进珠三角和香港地区共享科研资源、资本资源和技术转移渠道。

 

(七)继续大力推进“深港创新圈”建设。

 

在深港两地前两年富有成效的工作基础上, 2009年我局要着重推进以下工作:

 

第一,积极与香港有关部门沟通,根据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对“深港创新圈”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完善《“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更好地体现国家战略和区域战略的新意图。

 

第二,加快完成《深港创新圈2008-2010年行动计划》起草工作,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推动深港创新圈建设的配套措施》,提请中央政府和广东省政府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尽快完成“深港创新圈”创新基地、服务平台和重大专项的项目征集与立项,进一步做实“深港创新圈”。

 

第三,总结完善“深港创新圈”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听取业界意见,优化资金使用。有关处室对2008年度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计划种类繁多、项目来源分散、资助力度不均等问题要予以研究解决。

 

(八)以产学研结合工作为切入点,构建部、省、市创新联动机制。

 

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要求我市继续开展更大规模、更富成效的产学研合作。2008年,市编办已同意成立市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信局。2009年,领导小组的基本工作思路是:

 

第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教育部、科技部《关于深化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府〔2008〕73号)、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深发〔2008〕8号)的精神,深化我市产学研结合工作,构筑更加广泛的创新网络,聚集更加丰富的创新资源。

 

第二,进一步发挥深圳虚拟大学园、深圳大学城、清华大学研究院等产学研合作载体的作用,积极拓展与国内其他重点高校的全面合作,具备条件的,要争取签订市校合作协议。

 

第三,进一步拓展与中科院、工程院的全面合作,办好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并依托先进技术研究院,做好中国华南超算中心、产业创新研究院的筹建工作。第四,加强与广东省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的联系,积极研究筹办“国际产学研互动大会”。

 

(九)以更加开放心胸、更加开放的措施,促进开放的创新。

 

2009年,对外科技合作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以全球化的眼光来进一步集聚创新资源,提升深圳在亚太地区创新链的地位。

 

第一,科技交流与合作要逐步实现港、澳、台三地并重。在稳步推进“深港创新圈”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深圳澳门两地“深澳合作会议”达成的共识,积极拓展与澳门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利用两岸实现“三通”的历史机遇,加强与台湾在高技术产业、高级研发院所与科学园区等方面的合作,构建深圳台湾科技及产业合作新局面,率先为实现两岸各个领域合作的正常化、紧密化和制度化做出积极探索。

 

第二,主动拓展国际科技合作网络,寻找创新合作机会。拓展与英格兰东北经济发展署、韩国电子部品研究院的业务关系;结合民生、环保主题,发展与挪威、瑞典等国家在海洋、环保、能源等领域的合作。

 

第三,积极参与“高交会”海外分会的筹划工作,推动“高交会”走向世界,助推深圳企业通过“高交会”这一平台“走出去”,并通过海外分会提升深圳自主创新的知名度,引进海外创新资源。第四,结合落实33条,面向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著名企业、跨国公司、国家研究机构、国家重点大学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吸引这些单位在深设立法人资格、符合深圳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

 

(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俗话说:上下同欲者,攻无不胜!在2009年这一关键时期,有关全市自主创新、科技计划及研发资金安排等方面的各项具体工作,局党组必须与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必须与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有令必行,令行必果。

 

第二,工作力求做到“快重准实”。出手要快,必须争分夺秒地推进2009年科技计划各项工作,争取早日下拨研发资金;出拳要重,各处室必须抽调骨干力量、集中优势兵力,鼓足干劲支持自主创新龙头企业发展;措施要准,必须深入企业加强调查研究,推出企业真正需要的“解渴”的措施;工作要实,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各项任务,见到成效。

 

第三,加强统筹协调与督查。完成2009年各项工作,不但需要市局系统各处室、各单位努力工作,也需要各区科技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合作。我们要本着对时代负责、对特区负责、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加强处室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并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局办公室要对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做好跟踪、督促和督查,及时向局领导反馈,确保工作进度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