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最后一点疑问,完全再现5.10案件的全过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7:24:48

解决最后一点疑问,完全再现5.10案件的全过程!

 

由于三分通报字数较少,基本上可以互相借鉴,有于第一篇通报网上没有找到,反正说邓玉娇是用修脚刀杀的人,网上的辩论就认为是在修脚的沙发上邓贵大、黄德智他们意图强奸,于是邓玉娇把邓贵大杀了把黄德智伤了。但黄德智是没有死的,要他背上强奸的名义,他是不干的,于是有了第二、第三次通报。

 

第一次的通报同后两次完全不同,完全是掩盖真相的做法,不管该通报是处于对巴东公安自身的保护(有卖淫)也好还是由于来自于上面的压力也好,巴东公安局的通报是有问题的。

 

第二次通报和第三次通报是有联系的并结合http://www.estv.com.cn/movie/bencandy.php?fid=19&id=2285  该网址(施恩传媒网的影视资料,是邓玉娇当地的记者偷拍的资料作)做为本案的分析条件加之用之。两次通报见附录。

 

房间结构:杀人的房间在二楼最里一间,房门是右手开的,开门后(如以镜头为北)前既北是电视,它的西面是茶几和长沙发。好像在门口西也是沙发。既南北是单人沙发,北有2个单人沙发,南(门边)一个单人沙发。东是电视,西是长沙发。电视和茶几间可以过人,比较窄,有1~1.2m。  过了电视的东面是进入第二套间的门, 套间里是一个大木浴桶(进入二门北对面),左手位置是床,应该是嫖娼用的。床和客厅沙发中间是遮羞墙,墙上有玻璃,透明的,位置不高,如果有人在里面洗澡完全是可以看的见的。并不是第三次通报中说的异性洗浴服务,完全就是提供洗浴卖淫的场所,这哄鬼去吧,12岁的孩子也知道,都是胡说!

 

有几个疑点需要分析,完了,就可以得出一个真确的结论了。

 

时间:第二次通报说邓贵大他们吃完饭的时候,7点半左右,我在以前的帖子中指出过,这不能说明问题,要知道邓贵大他出事以及他们何时到的时间才比较的重要。在第三次的通报中说了,邓玉娇报案的时间是八点15分,也就是说,在可能过了7点半的情况下,邓贵大一行数人到现场时间很短,而且在第二份通报中直接说他们上了二楼,为什么没有一楼老板的安排,如果有安排为什么要到最后一间房间去,去后,吵了起来,楼下的人为什么不上去劝架,为什么没有人来拉开他们。所有的一切基本上可以证明,邓玉娇是让他们的老板出卖了,邓贵大一行的目的就是奔着邓玉娇去的,照片中邓玉娇很漂亮,所以邓贵大他们连钱都准备好了。而邓玉娇又是死活不从,他们于是采用了霸王硬上弓的政策,结果邓玉娇更上一层楼。如要知后事,还得往下瞅。

 

我想8点跑到异性洗浴(嫖娼)是不是早了点。我再次提请大家注意,这个时间不得了,是不是早了点。而且看到一篇文章提到第一次通报中说是邓贵大、黄德智和邓贵大的同事陪同几个人吃饭,那么就是4-5个甚至5-6个人在8点去嫖娼。就是要嫖娼也可以在吃了饭喝了酒在10点多、11点去啊,为什么去的这么早,而且上去就到二楼?既不唱歌也不洗脚。通过他们的行动还是证明了邓玉娇是被梦幻城老板出卖并为邓贵大他们提供了线索并安排邓玉娇在二楼最后一间房去洗衣服的,从而闹出人命。不管是八点多还是7点半,写通报的同志还是没有完全的篡改事实。

 

按倒、推坐及伤口认定:

第二次通报是“邓玉娇欲起身,却被再次按倒在沙发上,她拿出一把水果刀向邓贵大连刺三刀,黄德智见状欲上前阻拦,右手臂被刺中一刀,邓姓同事吓得不敢靠近。  邓贵大因伤及动脉血管和肺部,在被送往医院途中身亡。黄德智已被转至宜昌治疗,现已脱离生命危险。”

第三次通报是“,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刺伤黄右大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检验验明:邓贵大左颈部刀伤割断动脉并划破气管,右胸部刀伤穿透胸腔刺破右肺,两处均系致命伤,死亡原因为失血性休克死亡。黄德智伤情因治疗包扎暂不能鉴定。”

 

两次通报显然是掩盖了部分的真相,但相互一借鉴就好了。写通报的哥们,我们想你表现敬意(不是反话)。

一、按到(第三次觉得有问题,用了推坐)邓玉娇。按倒意思是意图强奸,推坐就好的多了,但是推坐却不能解释第三次通报的伤口问题。第二次没有说到伤口的事,而第三次完全的说了出来,把事情的经过就分析出来了。

 

二。、但第三次通报中,黄德智的伤口是伤到哪里没有说,而采用了黄德智伤情因治疗包扎暂不能鉴定的理由。然而第二次说了黄德智已被转至宜昌治疗,现已脱离生命危险,割手割的要命,看起来是割到手的脉搏上了。好了,问题清楚了。

 

根据伤口分析及推坐、按倒的分析:

 

根据房间的结构,推坐邓玉娇,邓玉娇是不可能对邓贵大及黄德智造成那样的伤害,即便是有刀,也不可能。邓玉娇让邓贵大推坐在长沙发上,即使说,邓玉娇这个时候有刀,属故意,她会直捅肚子,怎么会以一记摆拳式的动作攻击邓贵大的脖子(左侧)呢,而邓贵大不闪不档。就是没有闪过,吓的后退不会撞到茶几和电视啊,而旁边的黄德智不会一脚把邓玉娇踢趴下吗?女人本来就矮,就是高也不会用刀去捅右胸啊!因此推坐是完全不成立的!第三次通报是有主管故意改变事实经过的,是完全放弃事实为根据的做法!至于怎么能划了邓贵大的左小臂,还能捅到右胸、右肩,想不出来,好像很多人也想不出来。如是推坐,邓贵大的死亡理由该是肚子上受伤,又由于刀尖上挑割破心脏造成死亡。

 

如按第二才通报说的按倒可以解释不,显然是可以的。而且可以还原出事情经过!

 

在吵架后,邓玉娇要出去,而第三个人在门口,不让出气,把邓玉娇从电视和茶几中间推到了长沙发和茶几中间,而后面邓贵大、黄德智他们跟了上来。三人个的结构应该是第三个人在门的出口那里(没有内屋的事),站在门口的沙发和茶几间(南北小沙发和茶几间),面向邓玉娇的背。(黄、邓贵大的面朝邓玉娇是面南的)邓贵大是面向南的,和邓玉娇对面,当邓贵大把邓玉娇按倒在长沙发上后,注意是吵了架,可能还打了邓玉娇,接下来就是要强暴。黄德智是在邓贵大的后面既北面那两个单人沙发那里按住邓玉娇的腿。这个时候应该是邓贵大坐在邓玉娇的大腿上按住邓玉娇而不是坐在邓玉娇的胯骨上,邓贵大的同事应该是按住上身,不然就不能解释黄德智为什么在邓贵大的后面了。如邓贵大坐在邓玉娇的胯骨上仅是摸胸部,或脱她的衣服,邓玉娇是拿了刀也不好下手的,距离太短,而从邓贵大死的伤口看,力量大,必须要流出空间,所以,我认为,邓贵大是坐在邓玉娇的大腿上的,坐在大腿上,很显然是要脱邓玉娇裤子的,强奸意图十分明显,如果有邓贵大的同事按住上身,扒掉裤子比较的容易。(如果没有邓贵大的同事按住上身,邓贵大就不会坐在邓玉娇的大腿上,黄德智就不会按住小腿了)为什么在后来没有邓贵大同事的事(没有伤到他),我认为是邓玉娇无意中攻击到他的眼睛。他去揉眼睛去了,后来的事他是没有看到的,所以没有他的事。从邓玉娇伤到邓贵大的伤口看,邓玉娇是平躺在长沙发上。也就是说,他们三个要把邓玉娇弄倒必然是拉上身的拉上身(邓的同事),固定中部固定中部(邓贵大),按腿的按腿(黄德智),而邓玉娇给放到到沙发上后(三个人抬到沙发也好,邓贵大抱着摔倒也好,还是下绊子也好,邓玉娇上躺倒长沙发上的),她挣扎的时候,无意攻击到邓的同事的眼睛。他坐倒到南面的单人沙发或蹲到地上。而邓贵大是坐在邓玉娇的大腿上的,所以邓玉娇可以仰卧起坐的坐起来而打邓贵大,就有了通报中说的“按倒“(我认为还是要结合第二次和第三次通报的内容),应该是推到。推倒力量大,也就是为什么邓贵大他死的伤口是从血管到气管都给断了的原因。  邓贵大又去脱邓玉娇裤子的时候,邓玉娇应该是(半仰卧起坐)趴着抓到果盘中的刀(刀在茶几上,是邓的东面,就是电视的那边,和靠背相反的方向。 邓玉娇旁既茶几上应该有果盘,盘中有刀,而削完苹果的苹果刀的刀口通常是向着自己的。),所以在邓玉娇急了的时候拿到的刀是正手而且刀口是朝邓玉娇自己的(也为邓玉娇不是蓄意伤害提供了证据),由于邓贵大坐在邓玉娇的大腿上(注意这个时候是面向邓玉娇的,样子应该是左腿在地面上,右大腿如单盘起放在邓玉娇的胯骨上,屁股是坐在邓玉娇的大腿上的,动作是扒裤子,是正面对邓玉娇的),邓玉娇正是借着有人压腿的力量,她可以迅速的拿起刀,可以迅速的仰卧起坐般右转身拿刀并左转身并把刀捅到邓贵大的脖子里,受伤的邓贵大顺手推了下去(推倒),右手把推邓玉娇推到,左手外架或帮助右手扶正(邓贵大左手右推)邓玉娇(长沙发上),正面倒下或者有点往靠背方向移动的邓玉娇由于是转了半圈的,邓贵大的推力大,她又没有准备,自然是大臂不动,所以在倒到沙发上的时候,顺手刀就就把邓贵大的动脉和气管割断,下落的时候连同小臂一并的伤了(第三次给的伤口记录——左颈部、左小臂)。邓贵大还没有死,身体右转右腿放下去,自然身体右转,左手捂住脖子,右手去抢邓玉娇的刀。而邓玉娇被推到后,人撞在沙发上,弹力是她右臂回收,自然刀是拿到了胸前的,这个时候才能上捅,(邓玉娇这个时候可能是双手拿刀,前面刀口向自己,现在双手后,刀口是向上的),刀口由于向上,所以当黄德智来抢刀的时候,黄是隔着邓贵大从上面向下抢刀的,邓贵大受伤下趴,把黄德智也是带的下趴了,所以,黄受伤的是大臂,刚好和邓贵大的胸部一致,由于刀口是向上的,所以刀口刚好可以划到他的臂部内侧既带到了动脉,造成他也要抢救。看到邓贵大和黄德智都上来了,邓玉娇慌了,就拿着刀乱捅而邓贵大俯身抢刀(身子必然是侧前倾,另外,要抢刀,人应该是从邓玉娇的大腿上移动到小腹或胯骨,肩部中的刀应该看他们身长的对比,确定邓贵大最后坐在邓玉娇哪里),所以右半胸部、肩部中刀(刀口应该是从侧面,既从邓贵大的右侧捅入),巴东公安局不给伤口细则,是明显的包庇及做假证!看到这里,可以证明了邓贵大是坐在邓玉娇的大腿上的而不是胯骨上,强奸的概率是100%,而且分析出第三个人是在邓玉娇头部附近,黄德智是按腿的,从体位完全确定他们是要强暴的。   而急了的邓玉娇可以肯定的说,在右边不止是一刀两刀的事,邓玉娇可能就像电视中演得那样,大喊 啊啊啊啊,刀不停的上捅(第三次的通报中还是没有具体的数量,还是存在包庇)。而邓贵大要昏死倒下去的时候,把黄德智和邓玉娇分开了。站在门口的第三个人慌了,什么都不知道。当邓贵大倒在地板上的时候,黄德智和邓玉娇都清醒了,邓玉娇起来打了110。

 

看完分析,应该说从时间、从伤口情况看邓贵大、黄德智及邓贵大的同事三人是和梦幻城的老板串通的一起蓄意强奸未遂案,而巴东公安局及他的上级巴东县政府是在这里做了假证,改变案件结构的。   黄德智和邓贵大的同事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跑不了的。   巴东公安局及当地地方政府也是有罪的,包庇罪,需要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的分析完全符合邓贵大的伤是左颈部,左小臂,右胸,右肩,黄是右臂,也可能也包括右小臂。

 

正如温家宝总理说的“要杀出一条血路”,温总理多好的老头啊,看到人民有难了就出手救援,白血病就得到了医治。看到汶川的灾民就苦了,瘦了10几斤。他们说今年到了改革的关键年,为什么关键,因为有人要变天,要改变人民的江山,要走资本主义,要走一条剥削制度,要让人民再次的沦为奴隶。一件简单的案件,而它的案件通报却处处现实出邓贵大有罪,可是偏偏受罪的却是英雄邓玉娇。案件如挤牙膏一般一天挤一点,就是不愿法办犯罪嫌疑人,这是什么道理?道理其实很简单,就像温总理为我弄了一个好股市,他说要长红10年,结果人家外资机构打啊,弄的一塌糊涂,不是唐僧不好,是妖怪不好。而这次事件也是这样的,就是有这样的利益集团,他们为了他们的快乐,把国家、民族、政府、人民都绑架起来,混淆视听、颠倒黑白,正义得不到伸张,邪恶得不到惩处。他们给我们带来的是一条血路,这条血路中有1300万的老工人,有8亿农民,除了拿仅有的30万占中国90%资源的人外,我们都是这条血路的祭品。我们不能在沉默了,我们要高呼,我们要大声的叫喊,联合起工、农、商、学、兵,不惜一切代价打赢“杀出一条血路”的仗,不然,你、我、他,都是这条血路上的死鬼,只是邓玉娇今天站在我们队伍的最前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