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中国需要勇敢面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2:26:34

[郑重声明:本文进行的是对中国当前要不要勇敢面对“小姐”问题的严肃思考,在细读全文之前,请不要随意发表评论。另外,关于一些数据与论据则来自网上和报刊权威,绝非老虎栽赃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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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染蝶衣的一篇《小姐是社会的耻辱》在烟雨引起争论纷纷,我个人认为这个观点是片面的,没有看到问题的实质!其实,“小姐”是社会发展的一个产物。“红灯区”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体现!娼妓作为一种职业,与乞丐、保镖并称为最古老的三大职业,几乎存在于迄今为止的整个人类历史。本质上都是一种谋生的手段,它与私有制和财产观念一样久远。要消灭这一现象,只有先消灭贫困,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这是一个就算能够实现,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的目标。在中国目前是做不到的。所以我提醒国人:中国人,请勇敢面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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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这句诗使人们把矛头直指“商女”,也就是绿染蝶衣说的是社会的耻辱,其实,真正不知亡国恨的是“商女”,还是听唱《后庭花》的达官贵人呢?——这只能是充分体现了中国文人那种当不上奴才的政治情结和色厉内荏的软骨头精神。如果硬是要说耻辱,那是现有受耻辱的社会,才有被称为“社会耻辱的“小姐”!

“其实我心里很坦然,那些贪官们挥霍着国家的钱财,喝着人民的血,他们的心是黑的,手是脏的。可他们却挺胸叠肚,洋洋自得,今天报告,明天讲话,毫无羞耻之感。和他们相比我们干净得多。”

“小姐”的话很难听,但却是“真情”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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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曾经说过:“卖淫是对专偶制(过去翻译成‘一夫一妻制’)的必要补充。”

在今天,娼妓制度仍然可以说是现代婚姻制度的必要补充,而且比过去更为必要。现代婚姻家庭伦理观念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婚姻对现代人已经不是必须的事。独身在一些大城市已成为一种时尚。晚婚更是极为普遍的现象。此外,中国人口比例严重失调,男性比女性多出数千万。这注定许多即使愿意结婚的人将找不到配偶。但正如孔子所说“食、色,性也”。他们不是说不需要性。既然不能在婚内满足,就必然只能在婚外寻找满足途径。

在中国历史上,妓女一直是一种公开的合法的职业。新中国建立后,坚决取缔卖淫嫖娼活动,对成千上万的妓女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红灯区的消失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之一。然而,时至今日,随着经济上的改革开放搞活,经济发展的同时,卖淫嫖娼活动又大量出现。“繁淫娼盛”已经成为有目共睹的不争事实。大小城市街头巷尾、电线杆上花花绿绿的铺天盖地的治疗性病的广告,各大医院日益红火的性病专科,宾馆住客所接到的没完没了的骚扰电话,无不向人们说明,我国的色情活动已经到了无处不在的程度。法律上不承认,事实上几乎是公开的存在,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公开支持,这就是我国色情业的现状。在经济最发达的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重要城市、乡镇,人们对“人肉市场”心知肚明。在广州,“流莺”当街向路人散发名片,上面印着美女图象和挑逗的话语。

事实如此,但我们把矛头指向所谓的“小姐”,是想证明我们的高尚,还是反过来说明我们的懦弱——耻辱的“小姐”能给我们光荣的花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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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应该是人的权利日益受到尊重的历史,是人的正当需要越来越多地得到满足的历史,是每一个个体的人的自由越来越大的历史。弗洛伊德分析了人类性行为的历史,得出一个结论: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人的性问题上的自由日益缩小的历史。性是人类最基本、最正当的需要,难道为了道德的纯净,而让法律来抹杀这一需要么?这样的法律无疑太残酷了。这样的社会将是违反人道的社会,这样的法律将是违反人道的法律。

今日中国之“娼盛”,是客观的市场需求所催生起来的,它不会因为打击、取缔而绝迹。市场经济把一切都变成了商品。一方存在着需求,一方存在供给,交易就是很自然的。“性”变成可以估价、可以交换的东西,是一种必然,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色情业的本质就是货币与性的交换。就其从业人员来说,经济是第一要素。多数的小姐是出于自愿,并非被迫。如果说被迫,那就是被贫困所迫。可中国古语云:“笑贫不笑娼”呢。这也更是当今社会实情呀!

所以如今的中国“小姐”问题,说到底,还是一句老话:有买方才有卖方,市场决定需求!有嫖客才有小姐,说不好,谁比谁更是社会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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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能搞“红灯区”,“红灯区”是资本主义的东西。邓小平说市场与计划不是姓“资”与姓“社”的本质的区别,社会主义也可以有市场经济,那么同理可证,社会主义同样可以有“红灯区”!

又有人说,“红灯区”是落后肮脏的表现。那么,我们看看美国、英法乃至新加坡,这些设置了“红灯区”的国家比我们社会主义中国是落后呢,还是更肮脏呢?

前些时候,香港议论一时的设立红灯区问题,终因民众抵触心理严重而暂告搁浅。但是它既然已经引起人们的讨论,至少说明社会一定程度上已经承认它存在的合理性。在新加坡禁令已开。为避免宣布卖淫业非法逼迫其转入地下造成失控,新加坡决定设立红灯区,有限制地允许“小姐”在特定地区经营色情事业。今天的大陆没有人大代表提出要设立,不证明我们灵魂的高尚,更不能说明我们就没有类似“红灯区”的勾当,只能说明我们内心的虚伪和千百年来我们看重的“贞节牌坊”是多么的坚不可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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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的“二奶”、“三奶”与男宠他们是不是“小姐”呢?包养“二奶”、“三奶”与男宠的人是不是一种嫖娼呢?中国的贪官90%以上有情妇(没挖出的官员没有说一定有,但未必一定界定为贪官后才有)。“小姐”是社会的耻辱,情妇呢?“二奶”、“三奶”与男宠呢?

 我们听听一个“小姐”的描述吧。“乡下的农民不知是怕老婆?怕公安局?还是怕我们传染给他们什么病?总之,我们拉个客人也挺不容易的。最容易上手的客人是当官的和经商的。当官的大都是上面来的和外地来的,总有当地的小官陪着来。他们从不暴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身份,陪同的人都叫他们老板,但我们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官。这些人穿着衣服挺有派的,可一脱了衣服,就难看死了,大大的肚子,细细的腿,象个大肚蛤蟆。”

可是我们的社会往往指责的是弱势者,警察抓的也是弱势者。不久前,某地警察严刑逼迫无辜少女承认卖淫;重庆两警察又诬陷西北工业大学一回家度假的学生嫖娼,并殴打折磨。此类事情实在举不胜举。警察向嫖客、小姐勒索的事情比比皆是,但由小姐自己理亏而不敢揭发。色情业者向有关部门行贿,以换取他们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许多地方,抓嫖成了警察创收的手段,性质完全改变。在嫖娼参与人员中,有很多是政府官员,他们甚至小姐索要发票或者打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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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中国只是把卖淫与嫖娼分为两种:一种是不合法的、危险的、要予以取缔的地下娼妓与嫖客,另一种是发给营业执照的合法娼妓与嫖客。那些名交际花,她们的名字甚至出现在关于球赛或赛马的报纸上,和达官显贵一起排在最前面,因为她们已经是“社交界”的一部分。耻辱的枷锁、无情的“扫黄”、社会的排斥,只不过是针对千千万万的妓女大军罢了,而她们还要用自己的肉体和屈辱的灵魂去面对那些所谓高尚的人格,高贵的躯体以及无处不在的“君子”标语和大义凛然的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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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的主张并不是说红灯区值得褒扬,也不是说“小姐”卖淫伟大,嫖客嫖娼光荣。而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因为事实已经表明,色情业是取缔不了的。我们当然希望社会人人富裕自重,无人会为了金钱而出卖身体,人人生活和谐而又忠诚,不会想嫖娼这一类的事,但这只能是一种幻想,而不是现实。这是一种“想象的好”,而我们面对往往是 “现实的坏”!

历史告诉我们,要阻止成年男(女)子过他们自己的性生活只能是奢望,他们总是能在神圣的道德之墙以外完成不体面的享乐——中国出国考察团必去的地方之一就是出访地的“红灯区”——这就像城市,上面是干净的街道,豪华的商店和漂亮雅致的公共设施,下面则隐藏着一条条排泄污水的阴沟。

 “小姐”本身不是耻辱,是社会发展的一个产物。“红灯区”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体现!“小姐”,需要中国勇敢地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