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人民政府"还有什么不敢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7:50:08
一:政府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在上海工作的王帅因网上发帖,举报家乡河南省灵宝市政府违法征地,被灵宝警方跨省抓走拘留了8天。家人与政府达成协议砍了自家的果树,警方才以“证据不足”的借口,将王帅作了取保候审。

    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此事时,灵宝市委宣传部王部长说,完全是造谣、诬蔑,让市里之前为抗旱做的很多工作都白费了,实在是太让人生气了。做事就要承担责任,受到一定惩罚,至少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

    王部长眼中王帅的错,是“败坏了政府名声”。而给予王帅的“教训”就是拘留,并且家里砍了果树再放人。

    领导很生气,后果太严重。草民王帅很快被公权所绑架,被警察于千里之外的上海,押进了河南老家的看守所。

    而在此之前,王帅就政府明显违法征地,曾通过网络在线信访多次向河南省国土厅递交举报信,但一直没有结果。只是前次网上发帖,反响大了,当地政府觉得败坏了名声,才动手抓人。

    上访没得精神病,警察抓去没被躲猫猫,24岁的王帅算是幸运的。天大地天,也没有灵宝市政府的面子大。试图为家乡百姓争取合法利益的愤青王帅,现在应该明白了:与天斗,与地斗,也不能与手握公权的灵宝市政府斗。所以,幸运地没得精神病的王帅现在弄得神经兮兮的,记者面前警觉着是否被人跟踪,“实在是弄怕了”。

    这样的政府,这样的领导,谁能不怕?政府是领导掌权的,领导生气了,警察就出手,想怎么教训你就怎么教训你。在党中央号召全党执政为民的今天,我们有权力问一句:灵宝市动用警察拘留王帅,是哪一级领导批的?他有没有将自己置身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

    一个举报的网帖,就把灵宝市政府的形象败坏了,灵宝的政府形象就是这么脆弱。如果灵宝的领导真这么在乎政府的形象,为什么在征地这个牵涉到农民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上胆敢违法?难道当地百姓眼中的政府形象就不是形象?为什么群众举报这么久,政府迟迟不予理睬?难道合法的征地、耐心的疏导、细致的群众工作不是树立政府的形象,而是动用警力压制言论,非得把人“教训”得俯首称臣才算有了好形象?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下的灵宝市,容不下一个举报的网帖,容不下一个仗义执言的愤青,这是百姓的不幸,更是民主法制的悲哀。我们很难想象,如果不是王帅的家人答应砍了自家果树妥协赎身,如果不是王帅在看守所里被关得服服帖帖,这个愤青草民能不能活着出来,估计很难讲。即使活着出来,估计已经成了北大教授孙东东眼中的精神病。

    灵宝容不下王帅,足见当地官员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样的领导,不是在维护政府的形象,而是在给政府抹黑,给党的领导抹黑。(刘雪松)

 

 

二:贵州官员嫖宿幼女案受害人家属欲进法庭被阻

 

(出处:http://news.ifeng.com/society/1/200904/0410_343_1100477.shtml

 

历时10多个小时,贵州习水县嫖宿幼女案庭审于昨天凌晨结束,此案将择日宣判。习水县法院透露,8日8时30分庭审开始,中午短暂休庭后,14时左右继续审理,直至9日零时30分左右庭审全部结束。据了解,涉案人大代表母明忠暂时未审。

一审持续10余小时

8日上午主要审判38岁的袁荣会,她被诉“强迫、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罪”。公诉机关指出,2007年10月,袁荣会在习水县佳和市场非法经营旅社期间,认识了14岁的辍学女孩刘某及其男友袁某,3人商量由刘某和袁某寻找女生,带到袁荣会位于习水县老司法局宿舍的租住房内卖淫,由袁荣会联系嫖客。袁荣会按嫖资的30%收取“卫生费”,剩余嫖资归刘某和袁某所有。而刘某和袁某则以打毒针、拍裸照、殴打等手段胁迫女生卖淫。

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袁荣会先后容留介绍11名中小学女生卖淫,至少邀约13人来嫖娼,包括5名公职人员和一名县人大代表,其中陈孟然将一幼女带到习水县东方大酒店嫖宿。

法庭上,公诉人向法庭举出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并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就全案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案件从8日8时30分开审,直到9日零时30分结束,合议庭决定择日进行宣判。

仅4名记者获准旁听

习水县法院门前从没聚集过这么多人。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到这里,希望看到一群“伤天害理”之徒被绳之以法。

气愤的人们试图说服法警放他们进去,一位坐了40多分钟车从土城镇赶来的农民说,“受害女生的情况是隐私,被告人长什么样,不能让群众看一看吗?”

媒体记者也从全国各地来到这里,联合要求进入法庭旁听。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协调,习水县法院和遵义市中院向贵州省高院提出申请。8日早上,诸媒体被告知,只有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的4名记者可以进入庭审现场,但不得携带任何器材设备和纸笔。

人大代表暂时未审

9时30分,法警在法院的台阶下拉起一道警戒线。警戒线外,受害女生康倩的父亲试图进入法庭。在记者联系他之前,他甚至不知道开庭的日期。8日一早,他带着身份证和户口簿来到法院,想申请进入法庭,看一看侮辱了他女儿的县人大代表。但立案庭法官莫任利说,“按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到保护。”

康父拿出户口簿,试着解释作为未满15岁的女儿的监护人,自己应该进入法庭旁听。但法官说:“你进去,一是影响不好,二是确实违法。判了以后判决书会给你,你可以过几天提起民事诉讼。”

另一位法官向康父解释说,本案分两个案件开庭,与康倩相关的被告母明忠(县人大代表、利民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当天暂时不审,所以康父无权进入法庭。

女生作证仅一分钟

8日,受害女生王清在班主任老师和母亲的陪伴下出庭作证。但是“很紧张”地等候了一上午并未被要求出庭,直到下午,她才被一名工作人员带到一间办公室,里面有6名身着制服的人。法官问她“有多大”“有多高”,并问“和李瑜是不是同班同学?”王清否认后,被带出办公室,整个作证过程“不到一分钟”。

王清说,她并没有在法院看到其他与本案相关的女生,作证时“有点害怕”,但现在心情比较平静。

>>涉案5名公职人员详情

姓名职务年龄

李守明县政府移民办主任 47岁

陈 村县同民镇司法所干部 38岁

黄永亮习水县社保局干部 28岁

陈孟然县马临工业区国土所所长 27岁

冯支洋县第一职业高中教师 43岁

 

跟我说说,我们的政府,我们的社会主义政府,连强奸都敢做,还有什么不敢做!

 

我看巴黎公社就很好,公务员工资不得高于工人工资,嘿嘿,我们的国家不是社会主义么?我觉得应该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