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起来扫盲,千万不能越扫越盲——5块化石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3:27:06
20日在网易发了一篇帖子,不想一石激起千层浪,反响大大超乎我的预期。实际上,我只是描述了一下大连金石滩之旅与古生物化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经过,意在呼吁保护古生物化石资源。我相信网民是有智商的,所以我只是原原本本的、极尽所能的把经过讲清楚,我的看法写清楚,至于公论和对错,我相信“代表人民利益”的网民会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事件还原

  4月中旬金石滩之行巧遇“私自盗卖”化石者,而花5块钱就可以买到一个相对完整的“古生物三叶虫化石”。针对此事,寡人撰帖《只卖5块的古生物化石》,描述一下大体的经过。网友也热情参与讨论,很多网友支持我保护古生物化石的看法,对于这些热情又有责任感的网友,我表示衷心的感谢。也有部分网友表示质疑,在此我也表示感谢,正是因为大家的讨论,才让“真实”被广大网友了解。

  质疑的主要观点如下:

  1、5块钱的化石=造假。典型观点:“兄弟,你上当了!”

  持有这样观点的网友,非常感谢你们,因为你们和我一样是“山寨”的支持者,只有山寨的才是中国的。但是,三叶虫的化石确实是真的,在原帖第365楼,一位和我有同样体验的网友进行了证实。(寡人的拍摄水平问题,被广大网友诟病,抱歉哈!)






  2、化石并不稀奇。典型观点:“满山遍野都是!”

  持有这样观点的网友多是地方网友,对家乡的化石资源状况有清楚,对事件的意义在于说明和佐证,为广大网友提供真实情况,增进网友的判断依据,非常感谢!

  3、《驳--只卖5块的古生物化石-科普》

  至于这一类就很明显了——“古生物化石的卖方”。如《驳--只卖5块的古生物化石-科普》的作者,想必就是在前文中提到“王姓先生”一人。同样非常感谢,您能为我们提供真实的市场状态,同样作为“化石产业链”的一环,你同样有权表示看法,但是我并不同意去“放大”你的观点和看法。原因很明显,你是整个化石交易产业链中的一环,属于“既得利益”群体,您并不能代表广大网民,道理在已经在原文中讲的很清楚了,古生物资源属于全国全民遗产,而您属于利用古生物遗产“赚钱”的人。无论您的行为是否合法,但是绝不能颠覆的真理就是,正是因为您这样的“通过古生物化石资源”获取利益的团体存在,才导致“古生物化石资源被不断的私自开采和发掘”。

  另外,寡人的文章都是以事实为依据,每一个段落和字眼都是我的经历,并非如您一样都是主观观点。在原文中网友可以帮助佐证的是:第一,我从未声称自己是专业人士,只是把个经历和看法拿出来分享,让更多的网友来判断;第二,我并没有说像您这样经营古生物化石的不合法,只是针对如何保护来进行探讨;第三,我也并没有针对像您这样经营古生物化石交易的群体,我针对的是私自“开采与盗卖”化石群体,和是“什么原因”促使“农民进行古生物化石的私自开采与盗卖”。

  因为您的“既得利益”属性,所以我也不用再讨论深层次的细节,也不用展显通篇谩骂之能,更不必使用“欲盖弥彰、断章取义”等手段为您的“业务层面”的话题“深耕细作”。比如说您的化石照片中出现国家三级化石,抑或是您手里可能没有展出国家二级、一级化石的合法性问题以及所应面对的制裁问题,我也不会继续追究和讨论,您毕竟是个案。我想,我们讨论的唯一价值就是让更多的网友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就够了,更多结论和想法让网友自己去揣摩和定义就可以了。

  接下来,让我们看看一些关于古生物化石事实

  事实一:

  09年4月13日,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记者表示,由该部起草的《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从现在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同时,以保护古生物化石为主要责任的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也获批成立。

  (评论:关于古生物化石保护的问题,寡人并非杞人忧天,国家相关部门已经重视并开展工作,如果大家有任何建设性意见可以提出来。珍贵古生物化石私自开采、贩卖、走私是产业链问题、还是局部问题总会有个说法;非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是否可以私自盗卖同样也会有说法,对我然这就够了。)

  事实二:

  一个在我国广东出土、距今6500万年的恐龙蛋窝化石本月初以42万美元的高价在美国洛杉矶拍卖。这枚恐龙蛋窝化石共有22枚恐龙蛋,更让人惊奇的是,其中19枚蛋中还隐约可见初具雏形的小恐龙胚胎。

  上周一,我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宣布,中国有关部门正在对这一恐龙蛋窝化石在美国拍卖事件进行调查,如果证明这枚恐龙蛋窝化石的原主国是中国,中国政府将根据有关国际公约规定提出追讨该恐龙蛋窝化石的要求。

  广东河源有“南国恐龙之乡”之称,出产的恐龙蛋数目不计其数。而河源农民的手里就藏着大量的恐龙蛋,在当地市场上像大白菜一样在卖,只要你想买的话,答复就是“200一个随便挑!”……

  (评论:国宝级恐龙蛋窝是如何走出国门的?是否由于古生物化石的私自盗采?疏于管理等?是否因为国际走私市场、国内走私集团、本土私自开采这样的链状结构的存在呢?常理大家都知道:坏习惯总会成为大威胁。如果没有古生物化石的私自开采和挖掘,怎么会有酿成这样的结局呢?)

  事实三:

  在北京潘家园旧货市场,中科院研究员就亲眼看见文物贩子手中拿着几十只孔子鸟化石在兜售,令人痛心的是,这些化石已经被人鲁莽破坏,失去了科学研究的价值。更离谱的是,在华盛顿召开的世界古鸟类大会上,美国的化石贩子竟拿着“孔子鸟”化石的照片在会场外公开兜售。据不完全统计,仅流失美国的“孔子鸟”化石就有100多件,而我国国内馆藏不过20件。一个外国科学家在给他的中国同行写信时说,“你们的‘孔子’鸟已经满天飞了!”

  (评论:孔子鸟为国家一级保护品种吧,原产地就是你们朝阳北票一代吧,看看你们这些口口声声“懂行的”、“资深”的专家,口口声声高喊“保护”的人,都做了些什么吧!你凭良心,如您所言敢冒“五雷轰顶”的说:你们朝阳北票凭借“私自盗采、走私文物发财的人”有多少?你究竟有没有牵涉其中呢?同时,不同阶段媒体记者揭露你们“朝阳化石内幕”的有很多很多,网友也可以上网自己搜,但也就之能局限于媒体监督和公众舆论,不能将你们怎样!而你们无非就是转了法律的空子,没想到还在堂堂正正声称“有理”,费解!)

  其他的事实还有很多,网友可以上到网上自己去查。

  关于您可爱的对于“煤”的思考

  煤是国家资源,煤可以开发利用。但,煤是谁来开发的,用煤的向谁埋单呢?化石是国家资源,同样可以开发利用。但!为什么化石就得由你们私自开发,而我们要向你们付钱呢?

  煤用来发电,灯泡照着我们大家;化石这个灯泡为什么就只能照着你呢?

  煤已经搞的很乱了,化石原来比煤还乱!

  5块钱只是一个引子,他背后东西更多也更精彩;5块钱买化石并不是我的最终目的,我的想法也不仅局限在5块钱上;5块钱并没有雷到我,真正雷到我的是古生物化石私自开采与盗卖已经到了这种地步!而现在,是一个该好好管理的时候了。

  最后

  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热情支持;

  非常感谢媒体的推荐让更多的网友了解真实的化石交易;

  非常感谢“王先生”提供更多详情,共同探讨如何保护古生物化石,让我们共同思考,化石走私产业中究竟应该断掉产业链中的哪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