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广告直接效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6:57:15

 

 

 

    我们之所以把从克劳德?霍普金斯以来,一直到罗斯?瑞夫斯和大卫?奥格威所大力倡导的这种广告追求,称之为营销广告导向,这是因为在他们的广告观念中,销售是第一位的因素。在他们看来任何广告都不能脱离销售这个中心,用奥格威的话说,就是“除了销售,我们什么也不谈。”从这种观念出发,注重直接效果就成了一种必然追求。为了达成这种效果,他们提出了许多见解,其中有几点尤其具有代表意义。
    首先,注重利益点诉求。作为瑞夫斯和奥格威终生崇敬的启蒙导师,霍普斯金曾经提出广告要有承诺。这一点奥格威后来曾经再三强调,要承诺,大大地承诺。而瑞夫斯更是概括了开发USP的三项原则:其一,要告诉你的目标受众,他购买该产品将获得什么利益;其二,这个陈述必须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为竞争对手所采用;其三,这个陈述必须能够影响购买者的消费决策。USP把广告的最终决定建立在对产品及消费者使用产品的研究之上,认为一旦产生有效的销售说辞,整个广告的开发就简单应刃而解。
    其次,在广告内容与表现形式之间,更注重内容。广告作为一种对消费者的劝服方式,是对产品或者品牌信息的一种包装,因此不仅涉及到信息本身,而且还关乎到信息的包装形式。但是在注重实效的强销广告中,内容变成了决定性因素,利益点是内容,承诺是内容,独特性也是内容。奥格威直截了当地认为,广告“说什么”比“怎样说”更重要。显然,这种观点是建立在这样一种认识基础之上的:只要你所宣称的对消费者具有确切价值,就必然会受到消费者的青睐。毫无疑问,直到今天这也是我们广告策划的一个基本立足点。
    第三,强调广告重复的作用。广告是一种不断灌输式的信息强化,几乎没有任何一个伟大创意,是在一次孤独的呐喊中建立了自己的成功。广告专家们相信重复,对于注重实效广告而言更是如此。事实上相信重复是最简单的一种强销方式,所谓重复,在这里包含两方面因素:一种是在广告表现中作为创意手法所使用的,对产品概念或者独特诉求点的重复;另一种则是对一种行之有效广告形式的不断运用。奥格威认为,如果有创作了一则好广告,就尽可能重复它,直到它再也没有作用。罗斯瑞夫斯做得更彻底。在罗斯?瑞夫斯的广告生涯中,曾经有过一个风趣而又十分贴切的故事。有一次,瑞夫斯和他的一个著名客户泛舟在风光旖旎的加勒比海,客户半开玩笑地问他:“你的公司有700人,而你在过去的17年中,却一直为我刊登同样的一则广告,我想要知道,你那700人都在做些什么?” 罗斯?瑞夫斯回答:“他们的工作,就是不让你的广告部改变这个广告。”这种对重复的坚持甚至有点让人难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