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问“中立”:捆绑私募是潜规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21:32:00

股神巴菲特曾打趣地把第三方理财市场形容为“开劳斯莱斯的人向坐地铁的人寻求建议”。这句话听来好笑,但却没能阻挡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的第三方理财机构。与银行、基金、保险公司相比,显得如此渺小的第三方理财机构,究竟是否值得信任?在收益报表持续翻红的时刻,又隐藏着多少可能的风险?
风险1 连带利益风险
打着“不卖产品、只卖建议”的旗号,第三方理财机构常把“提供更中立、更客观的理财建议”作为自己的优势。在调查中,不少第三方理财机构的理财师纷纷表示,“不会动客户的一分钱,也不会推销任何产品。”还有理财师会特地搬出其他机构作对比,并表示:“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会有私人理财的部门,但是他们只会推销也只能推销自己的产品,保险公司的卖保险,基金公司的卖基金,银行理财的卖银行理财产品,这样就无法做到完全从客户的利益出发。”
这样的分析不无道理,但第三方理财机构也并非无懈可击。“作为一家以赚取利润为最终目的的金融机构,第三方理财也无法摆脱高额回报的诱惑,而倾向于推荐佣金更高的产品。”一位资深从业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不同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有显著的差异,在推荐产品时,第三方理财机构也会不可避免地把天平倒向回报率更高的产品。举例来说,保险产品的佣金相对于其他理财产品更高,尤其是保险产品中的寿险,采用年缴保费方式的,缴费时间越长佣金越高,其首年度的佣金最高可达35%,次年还能获得15%的回报。而相较之下,基金产品的返佣则仅为1%左右。“因此,许多理财师都习惯于先询问投资者是否拥有足额的保险,同时希望客户以年缴方式操作,不能不说其中存在利益的相关性。” 对于大型第三方理财机构较多推荐的私募基金,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资深教授霍文文则认为,“其中不排除私募基金借助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代客理财的可能。”
中国金标委的高级顾问林鸿钧表示,“即使在理财业务发展成熟的美国,也只有四分之一的理财公司是完全独立的第三方理财,不销售任何理财产品。”而在国内,对于为了拉拢客户而只向机构收费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来说,要做到完全中立很难。
除此之外,不少第三方理财机构还提供投资海外的建议和渠道。记者简单搜索了一下,就发现了几家提供类似服务的机构,例如上海的某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瑞士的投资机构推荐外汇保证金业务等。香港注册金融分析师赵志敏认为,第三方理财机构偏好境外投资,主要原因也是高额的投资回报率,“尤其是海外的私募基金,其佣金比例相当可观,不排除一些不负责任的第三方理财机构诱导投资者涉足海外投资,在欧美金融行业动荡不定的大环境下,投资者一定要慎之又慎。”
风险2 法律真空风险
在我国,第三方理财在界定和规范上仍属于法律的真空地带。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场上存在的第三方理财机构一般以“理财顾问公司”、“投资咨询公司”、“财富管理中心”等形式出现。在具体操作上,大部分公司只提供理财咨询服务,而另一些则同时持有经营某类产品的牌照,例如诺亚财富中心出资筹建的诺亚荣耀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已获得中国保监会的设立批准,成为兼具保险中介服务功能的机构。
然而,无论第三方理财以何种形式存在,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甚至没有一个专门的上级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督,因此业界普遍认为,第三方理财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法律真空地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第三方理财机构在资产管理市场上的拓展和定位有些类似于现如今的私募基金,将专家理财和灵活的合作条款捆绑嫁接作为打开资产管理市场的突破口。然而,在中国现有的法规体系中,第三方理财与私募基金的捆绑现象,也踏足在了尚未定性的灰色地带,并未获得合法的地位和政府高层的认可。不过,从现实的发展态势来看,日益膨胀的私募基金规模却进一步催生了第三方理财机构的遍地开花。
一家外资理财机构负责人略带保守地表示,“考虑到国内现有理财产品的种类、收益水平、抗风险能力都很难满足高端客户的要求,第三方理财捆绑私募的情况可以算得上是第三方理财市场的‘潜规则’,而且已相当普遍。”
然而正是由于缺乏法律监管,第三方理财在选择“合作伙伴”时显得愈来愈“肆无忌惮”,从央行叫停商业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到需要严格审批的海外投资渠道,第三方理财机构都已涉足,高杠杆、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品也混杂其中,而由于理财机构的行为属于推荐行为,不为理财收益和本金作任何担保,一旦出现损失,投资者将自行承担风险。
伴随金融业监管的加强,相信只有具备足够资金实力和完善风险控制系统的第三方理财公司才有可能走上资产管理的康庄大道。而对于一些中小规模的理财公司而言,资金实力及抗风险能力的劣势将成为其日后发展的掣肘。
风险3 投资能力风险
目前,我国拥有第三方理财机构数万家,这些理财机构鱼龙混杂、投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这也给投资者的选择增加了风险。
决定第三方理财机构理财能力的重要指标,首当其冲就是理财师的能力与资质。为此,记者以应聘者的身份致电某理财机构。当记者问及对方“如果没有大学金融学背景,是否可以参与理财师选拔”时,电话另一端一位经理级负责人误听之下给出了令人惊愕的答案:“没有读过大学可能不行,或者至少要大专才能来考理财师资格。”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只要参加几周的培训,记者就能参加理财师的相关考试,获得资格证并不难,随后就能顺利上岗。
在业内,关于理财师名不副实的讨论由来已久。即便是原先来自于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者,是否能够成为合格的理财师,也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毕竟,为客户提供长期、全方位理财规划并非几周的培训能够速成,要让这些快速“加工”出来的理财师立刻给出专业精准的投资理财服务,可以说难比登天。
对此,财商人生财富管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王文谦认为,理财师队伍的建设,对理财机构的业务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虽然国家有统一的理财师考核标准,但第三方理财的理财师还没有一个具体的从业标准,理财机构只能通过提高自身的考核标准来实现人员素质的提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第三方理财机构金融人才尤其是具备实战型理财管理能力的高端金融人才的匮乏已是不争的事实。
此外,第三方理财机构缺乏投资研究能力,也为投资者带来了间接的风险。在瞬息万变的投资市场,投资建议的好坏已经不仅仅停留在“应该购买何种产品”,而且还需要配合“何时购买”、“购买多少”、“何时抛出”等一系列信息,而研究平台较为薄弱的理财机构就有可能损害到投资者的利益。

风险4 信息不透明风险
在投资过程中,客户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主要原因在于信息的不对称。正是由于法律与监管漏洞的存在,导致第三方理财以及私募基金在协同提供理财服务时,都无须向监管机构披露相关信息,从而导致客户与理财机构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
上海财经大学教师何韧认为,法律约束的欠缺,间接导致了受托方也就是第三方理财机构很有可能利用专业技术和信息的优势侵害投资者的利益。虽然第三方理财机构只提供理财规划建议,但是考虑到利益上的牵连,它们也很有可能跨越所谓的“中立”边界,为自身利益考虑,而不顾客户的利益受到损害。
此外,对于投资能力较弱的理财机构,由于信息不透明,投资者也可能被蒙蔽。在选择理财机构时,投资者只能通过个人的想法做出判断。而当投资者误选择了投资风险较大的产品时,也有可能因为信息不透明,直到产品到期时才发现选错了产品,导致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