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和谐而又致命的游戏:躲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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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强国社区>>强国论坛 2009年02月22日10:59

新闻 背景

又是一个案件引发的流行语。这次是云南青年李乔明死在看守所,警方称其“躲猫猫”时撞墙。很快,“躲猫猫”也火了起来。
1月29日,李乔明盗伐林木被刑拘并关押
11天后,李乔明因重伤入院
13日,警方称其玩躲猫猫游戏时撞墙而死
19日云南官方邀网友调查躲猫猫事件
20日云南躲猫猫调查组成员进看守所勘查
21日调查组公布报告,称无法介入事件核心
21日云南警方通报,称李玩游戏发生意外
强坛网友参与“躲猫猫”事件调查
百度一下“躲猫猫”

大中华词典:一种游戏,亦称摸瞎子、捉迷藏。儿童游戏。两千年前即流行於希腊,蒙住一人双眼,把他转得不辨方向,然後大家向他这个「瞎子」呼喊取乐,蒙眼者追捕,众人躲闪,这种游戏在中世纪为成人游戏。
同时,请注意,本游戏娱乐性很强,在特定的地方进行有一定的危险性(监狱、劳教所或者看守所)。另:躲猫猫具有搪塞理由之功效!
民意调查
你是否接受“躲猫猫”致死的说法?
不接受,这种解释不可思议。
也许是真的,但这种说法欠妥当。
说不准。

你如何看待警方邀请网友参与调查?
有创意,是进步,体现公开和透明。
有作秀之嫌,网民作用有待观察。
只是又一场“躲猫猫”的游戏而已。

“躲猫猫”是否已经成为你的口头禅?
是的,经常拿来调侃,娱乐一下。
不是,觉得那样很无聊。
根本不了解什么是“躲猫猫”。

网友热议“躲猫猫”
[即言]:网友参与“躲猫猫”等事件真相的调查,方式不错;不是什么疑难大案,难道我们的 政法部门就不能重新审理,给案件一个正确、公平的结论吗?
[ 落日晨光G ]:“躲猫猫”事件,我们不希望查出的是“黑幕”,但希望能得到真相!
[ 一言半语 ]:“打酱油、俯卧撑、躲猫猫”成为网络流行语的原因是滥用职权而导致的公信力下降。
[ 即言 ~ ] “躲猫猫”“俯卧撑”“打酱油” 三出戏,世界一流编导!
[ 铁饭碗时代 落幕 ]:我总算找点时间认真地学习了 俯卧撑、躲猫猫的历史出处和深奥的内涵,感叹网友的智慧和幽默
[ 网民代表 ] :云南网友参与“躲猫猫”调查团是好事,如果能让网友参与纪检委调查被曝光的腐败官员,那才是中国民主和法制的进步!
[ 总有歪理 ]:发 生不明真相的事,就有创新词汇,聪明才智总要用错地方。
[ 119.36.244 ]:看守所还能玩躲猫猫,真是“其乐融融”啊,这么和谐的拘押场所应该让美国人权组织参观学习。
[ sny1956 ]: 建议将“躲猫猫”列入吉尼斯记录,真成了千古奇谈,荒唐得不能再荒唐了。
[ 万山青青 ]:将网友带到现场,再请来相关部门讲一遍“躲猫猫”致死的传奇故事,那么这样的调查尽管 博取了好名声,但离“真相”两个字还有太远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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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还能玩“躲猫猫”,真是“其乐融融”。
[ 艾迪亚 ]:“躲猫猫”的流行,始于“真相”,只能止于真相,而且必须是详细的真相。否则,我们只能做着“俯卧撑”,躲着“猫猫”等待下一个雷词。
[ sny1956 ]:看守所还能玩躲猫猫,真是“其乐融融”啊!建议将“躲猫猫”列入吉尼斯记录,真成了千古奇谈,荒唐得不能再荒唐了。
“躲猫猫”的创造者严重低估网友智商
[ 吴龙贵 ]:一个案件能够引发一个网络流行语,其实并不容易,它必须具备一些起码的特质。譬如,这个案件肯定是疑点重重,证据不足的。其次,把这个流行语置于具体案件中,肯定是严重违背了起码的常识。最重要的,也是最能激发网友兴趣的是,这个流行语的创造者,不仅严重低估了网友的智商,而且在如此严肃的场合中说出这样的话,是极其不合时宜的“恶搞”。
真正在“躲猫猫”的是谁?
[ 宋阳标 ]:真正躲猫猫的恐怕是造成这个小人物“躲猫猫”的背后的制度吧。
[ 万山青青 ]: 该如何澄清“躲猫猫”井喷带来的对警方的质疑?必须有一个足以让人信服的第三方介入,彻查真相并公布于众,除此别无他途。
[ crazy1972 ]:“躲猫猫”事件就是现实版的“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的意外死亡”。
哪怕是作秀,也比封锁消息不作秀好!
[ 明皓月 ]:云南省委宣传部组建网民调查团调查躲猫猫事件,是合乎民意、顺应潮流的明智做法。笔者认为,此次云南省委宣传部组建网民调查团调查躲猫猫事件,应该成为我国网络舆论监督的标志性事件,成为公民履行民主监督权的标志性事件。虽然网民调查团所反映的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但这个富有开创性的做法,给网民乃至普通公民履行对执政者民主监督的权力开了一个好头,开辟了一条好的道路。
云南不再“躲猫猫”是个进步
[ 旅行者的笔 ]: 邀请网友和社会人士参与“躲猫猫”事件调查,此举甚好!先抛开此举能发挥多大效用不说,毕竟政府部门在人民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方面走出了这一步,各地方政府应该学习云南的做法,在政务公开方面加大“阳光行政”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的政风、行风、党风等进行监督,建言献策。
从“假虎照”到“躲猫猫”:民主公开的潮流势不可挡!
[ 胡西武 ]:从去年的“假虎照”到今年的“躲猫猫”,两者间的进步表现在,有关方面能迅速主动作出回应,让网民和社会人士积极参与,提升调查的独立性和中立性,形成了尊重民众知情权的良好导向,对于政务公开、法务公开、警务公开、检务公开是一个巨大的推动。网民参与躲猫猫事件调查,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有关执法和司法部门,如何顺应民主开放的大潮流,完善公开制度,满足公众知情权;有关立法部门如何尽快出台有关法律规定,明晰此类调查委员会的法律定位和法定职责,为公众的知情权提供法律保障,为民主开放的体制提供法治支撑。
从一开始,网友们就上了有关部门的当?
[ 宋阳标 ]: 你说你们一帮非专业人员,你能去调查出什么结果?这可不是几家人打架,村长占了农民几亩地那样一看就明白的事情。这里去的人有一个懂刑侦学的吗?去那还不是大眼瞪小眼,说不定把犯罪现场都破坏了。那些义愤填膺的网友,叫你去调查,你能查得出来结果吗?
网民只能看到皮毛,而且还是被美化了的
[ wjtan ]:调查团不能会见在场的当事人、不能看事件发生的录像,这叫什么调查?明显就是糊弄群众!从以往一手遮天的形式主义,进步到现在邀请调查团的形式主义,也算是一大进步,但依旧还是形式主义!
[ 大失落者 ]: 网民只能看到皮毛,而且还是被美化了的,怕就怕让事情的真相和公众“躲猫猫”!
“躲猫猫调查组”不过是只尖嘴鹤而已
[ 大失落者 ]:让参入,不让深入,真相还会“躲猫猫”。
[ 逢君恶 ]: 我早就预料,调查组会兴兴头头地来,垂头丧气地回,果不其然,出师就不利,碰了这么个软钉子。这怨不得人家,谁让你们这帮小子太嫩,“给个棒子就当真”呢。所谓调查组,身份就不伦不类,遭遇法律尴尬那是必然。人家公安局局长既然敢叫板查出毛病甘当问责,肯定早就胸有成竹了。
“躲猫猫”调查组极有可能南辕北辙
[ 先进个人 ]:实际上,“躲猫猫”事件从消息披露之初就明显可以看出是“刑事案件”的范畴,形成的“舆论旋涡”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连锁反应”。对于一个突发的“刑事案件”,任何部门的应对措施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之内运行,否则就极有可能“添堵”。因此,“招募人员组建‘躲猫猫’事件网民各界人士调查委员会”的做法显然值得商榷。
这个口子一开,恐怕会演变成一场“折腾”
[ 我是下士 ]:本来国人就有起哄的劣根性,这个先例一开,无疑是火上浇油。看守所死一个人要网民调查,那么今后凡有火灾、矿难要不要也成立个网民调查委员会调查?4万亿的资金流向当然就更需要网民调查了。云南这个调查委员会吸纳了8名网民,如果更大的事件是不是需要80名、800名甚至更多?到时候,事事都遭质疑,事事都要网民调查,公安、纪检、审计乃至政府都要统统靠边站,恭候网民来调查,这和“踢开党委闹革命”、“砸烂公检法”有什么区别?这不是典型的折腾吗?
信不过公权机关,就得由公众自己来干?
[ 宋公明 ]:中国是法制国家,依法治国已说了好多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死亡,不管什么原因,检察机关都要立即介入调查,涉嫌刑讯逼供之类的刑事犯罪,应由人民检察院介入侦察。现在让社会上的人士和不同的国家机关组成调查委员会,而且由网民担任主任,法律依据何在?公众对官方调查不信任,应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总不能由公众自己来干吧?病急不能乱投医,反而会更加混乱,一发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