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庆国:“以地生财”是一种“恶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8:12:22
 “以地生财”是一种“恶政” 赵庆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在一些地方政府,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大家都明白,建立在出让土地和房价上涨之上的财政增收是不可持续的,但为什么依旧有地方政府将房地产当作拉动当地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呢?

       在当前,“以地生财”绝对是某些地方政府财政增收的首选,这是一种“恶政”,它在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同时,也把地方政府引入发展的歧途。土地财政的形成,既折射出现行征地制度所引发的政府牟利动机,也折射出现行财税体制的一系列弊端,对地方政府的发展思路、发展路径造成的影响将是不可救药的。

      “以地生财”凸显政府本身的逐利动机。在现行分税制下,地方政府可用之财有两块:预算内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增值税的75%上缴中央,近年来增长较快的所得税也改为共享税。相比之下,由城市扩张和土地占用带来的税收,则全部由地方享有。在很多县市,由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创造的税收,是地方税收中增幅最大的两大税种。除去税收,来钱更快的是土地出让金,这已成为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有报道说,在土地严管之前的两三年,东部一些县市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占预算外收入的比重高达60%以上。

       这种财政增收模式,促使地方政府用尽一切办法占地,低价征用土地已经成为城市化和工业化的驱动器。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弊端很多,它不仅损害了农民权益,有碍社会稳定,而且隐藏着巨大的财政和金融风险,这种“恶政”必须尽快终结。

       专家指出,土地财政的根子在于地方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要终结土地财政,应尽快打破土地制度二元结构的现状,实行农村集体土地和城市建设用地的“同地、同价、同权”,让农民以土地权利参与工业化和城市化。必须改变地方政府作为建设用地的“地主”和土地经营者的角色;在此基础上,探索征收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财产税,作为地方政府财政的一个可选来源。

      (摘自《中国改革报》200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