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蒙自民警射杀市民事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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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叹息]云南蒙自民警射杀市民事件调查   xilei 发表于 2009-2-20 15:42:00


 

潘俊的妻子许馨月讲到伤心处几乎晕倒,身旁的人赶紧搀扶。本版摄影/付兴华 记者曾鸣

 

这是潘俊的结婚照。如今这张照片成为遗照。

 

这就是案发现场。潘俊的表哥贺集智描述,吉忠春开枪前曾声称,“我是110,我怕过谁?”

 

秒杀,是教育部2007年公布的汉语新词,指在极短的时间内杀死敌对单位。

2月13日,云南110民警吉忠春在短短几十秒之内,用三发子弹打穿了潘俊的身体。但潘俊并非他的“敌对单位”,而是他身为民警本应该保护的对象。

因为一场无关痛痒的口角,许馨月眼看着丈夫在家门口被醉酒民警射杀。在离2009年情人节只差两个小时的时候,潘俊的结婚照片,被处理成遗照挂在了墙上。

2月16日,是许馨月失去丈夫的第三天。

在云南蒙自县,此时正值春暖花开的季节,窗外明媚的阳光照在许馨月苍白的脸上,形成强烈反差。她的爱人潘俊,在客厅正中的黑纱镜框内微笑着,那本是他的结婚照片。潘俊生前绝不会想到,在情人节前夕,自己的结婚照片会完成向遗照转变的过程,并且是以一种如此猝不及防的方式。

在一堆维他命和鱼肝油面前,曾两次昏迷的许馨月开始讲述三天前让她刻骨铭心的一幕。

三枪六洞当场丧命

在短短的几十秒内,事件从一场口角演变成命案,吉忠春拔枪射击,三颗子弹打穿了潘俊的身体。

2月13日晚9:30,家住蒙自县天竺路官恒花园的许馨月听到门外有人大喊大叫:“你下来!你擦到人家的车了。”

许馨月推开门,看到一辆黑色轿车在倒车过程中倒歪了,半个车身斜刺冲下了斜坡,差点就撞到她家的车子。车主人吉忠春是蒙自县110的民警,二级警督,属配枪人员。

黑色轿车的右后轮下垫着一块砖,是那位叫喊的邻居爷爷放的。许馨月并不认识这位邻居。

邻居和许馨月提议吉忠春下车,让潘俊来帮忙倒车,但吉忠春不肯,三个人吵吵嚷嚷时,潘俊正在二楼喝茶。

潘俊下来以后,吉忠春仍不愿意下车,也不愿意让潘俊帮忙。“他还在车里大喊,‘哪个狗日的,敢挡老子的道!’”

潘俊说,别管他,他擦了车就让他负责。

随后三人之间发生口角,争吵间吉忠春从车上下来,从潘俊的车前绕过,径直走向车尾处的潘俊。

“他一边走一边用力拍打我们的车,大喊,‘老子是110的,老子怕过谁!’”

随后,双方发生了肢体接触,“时间很短,说不好谁先动的手,潘俊伸手挥了一下,可能打到了吉忠春的脸。”

但吉忠春的反应让所有人都大惊失色,他拔出了枪!邻居见状大喊,“不能!”

话未落音,吉忠春已对着潘俊胸口连开三枪。由于吉忠春比潘俊高十多公分,三颗子弹在斜向射穿潘俊的身体后,击中地面,在水泥地上留下了指甲盖大小的印痕。潘俊身上留下六个洞。

从吉忠春下车到拔枪射击,这个过程不到一分钟。潘俊当场毙命。

“我当时想,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吧,但是这位邻居赶过来一摸鼻子,说呼吸没有了。”许馨月怔怔地说,她记得丈夫眼睛一直睁着,嘴角流着口水,胸前背后都是血。

吉忠春在开枪后,呆坐在地上。十余分钟后,110和120先后赶到,潘俊被120医生宣布抢救无效死亡,随后许馨月当场昏迷,被送往医院救治;吉忠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至17日被正式逮捕。

拔枪前,吉忠春喝了多少酒?

被忽视的一个事实是,开枪前,吉忠春摄入了相当于一斤50度的白酒。

让潘俊家人愤怒的是,在潘俊无辜丧命后,居然有人称“潘俊殴打吉忠春”!

2月14日,蒙自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向荣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潘俊)肯定打了民警。不能单方面听谁的,我们综合调查了很多方面的情况,殴打行为是存在的。”

“殴打?潘俊只有1米65,体重54公斤,那个警察将近1米8,潘俊怎么能够殴打他?!”潘俊的表哥贺集智对此大为愤怒。

“我爱人,三枪,六个洞,每一枪都打穿了,结果他们却说我丈夫殴打了警察,”许馨月怔怔地说,“从凶手下车到开枪只有几十秒钟,我爱人哪有时间殴打?他们说我爱人把吉忠春打出了鼻血,我当时没有看到这个。他们为什么不做伤情鉴定?”

作为一名民警,吉忠春当时为什么会拔枪怒射?

据蒙自县公安局的通报,吉忠春当晚曾找朋友喝酒,他究竟醉到了什么程度,无人知晓。但有一个数字可以证明吉忠春当时身体里有多少酒精在燃烧。

208.2mg/100ml,这是吉忠春当晚拔枪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对于开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恐怖的数字,80mg/100ml已到醉酒标准,而吉忠春当晚超过醉酒标准两倍多,相当于喝了一斤50度的白酒。

潘俊的家人不能接受的是,案发后,红河州公安局在凌晨就对吉忠春进行了酒精测试,但结果却未及时公布。

“他们先是隐瞒凶手醉酒的事情,后来又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他喝了点酒。事实上吉忠春哪是‘喝了点酒’,他当时根本就醉得不省人事了!”

王清明是吉忠春进行酒精测试时,从头到尾的目击者。他是潘俊一家的朋友,在枪击二十多分钟后赶到现场。之后他提出要求,对凶手做酒精测试。

2月14日凌晨1点半,红河州公安局的干警在看守所对吉忠春采集了血样,测试一直进行到凌晨3点。

“从采血样到化验,我一直跟着,我怕中间有问题,我还特意要求采两份血样,其中一份我们收在冰箱里。最后我问结果,医生说没法打印,在纸上给我写了这个数字:208.2mg/100ml。”

县公安局急于划清界限

蒙自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吉忠春的行为只代表他个人。

下班时间,吉忠春身上为何有枪,这是案件中备受人们关注的一个疑点。

按照规定,案件发生时吉忠春已经下班,枪本应上交单位。假若没有佩枪,就算醉酒的吉忠春再怎么丧失理智,也不至于闹出人命。

对此,蒙自县的卢警官向记者解释,蒙自县有警力300人左右,对于州府来说,这是一个略显捉襟见肘的数字,而年后又是犯罪事件的高发期,民警常常要加班执勤。因此在正常上班和加班之间交接枪械,就显得麻烦,于是出现吉忠春下班时间携枪的情况。

“此事完全是吉忠春的个人行为,与其职务没有任何关联”。案发后,蒙自县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如是说。蒙自县公安局第一时间和吉忠春划清了界限。

有网友指出,根据公安部的“五条禁令”,即便吉忠春杀人属于个人行为,但这并不代表其单位可以完全免责。

“五条禁令”是公安部于2003年发布的。前三条分别是: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严禁携带枪支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禁令还写明:“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按照这个规定,吉忠春的领导要被追究责任的,但他们说这是吉忠春的个人行为,往大里说,吉忠春的枪是哪来的?如果当时他身上没带着枪,这个事会发生吗?”潘俊的表哥贺集智说。

蒙自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吉忠春的行为只代表他个人,所以公安机关不可能拿出钱来对潘俊的家属进行民事赔偿,以后,政府和局里也许可能从人道主义出发,给家属一点慰问金。家属需要通过法律渠道,打民事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开枪后蹲在原地不属自首”

“自首必须包含主动投案的因素,但这在吉忠春身上并没有体现,从事发到110赶到只有短短十几分钟时间,并且据我们所知,凶手当时醉得很厉害,无能力做出其他反应。”

潘俊的家人现在更关心另外两个问题:开枪民警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会赔多少钱。

“必须一命偿一命。”贺集智说,另外,对于“吉忠春在开枪后蹲在原地,属于自首行为”的说法,他十分迷惑。对此,记者19日咨询了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何学华律师,何律师明确表示,吉忠春的情况不属于自首行为。

“自首必须包含主动投案的因素,但这在吉忠春身上并没有体现,从事发到110赶到只有短短十几分钟时间,并且据我们所知,凶手当时醉得很厉害,无能力做出其他反应。”

何律师还表示,吉忠春的最低量刑应该是无期徒刑。此外,无论吉忠春当晚醉酒到何种程度,并不影响案件的审判走向,“按照法律规定,醉酒者和普通人的法律责任是同等的”。

谈到赔偿问题时,贺智集认为“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他目前的担忧是,一些报道会降低赔偿标准:之前,有媒体指出,吉忠春家的经济条件不行,吉的爱人没有工作。

“但据我们所知,吉忠春家里有一栋四层楼的房子,还开了一间药店和一家旅社。他开得起车,经济条件不会差。”贺集智说。

对此,何律师表示,由于该案件属于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情况会比较特殊,虽然各种赔偿标准国家都有明文规定,但根据吉忠春家的经济条件,赔偿数额会予以酌情考虑。

另一个破碎的家庭

吉忠春家所开的旅社生意惨淡,药店的药品也已清理一空。

吉忠春击中了潘俊的性命,同时也把自己的家庭逼到崩溃边缘。

事实上,潘俊和吉忠春有着一个相似的家庭:一样上有老,一样有一个读小学四年级的儿子,一样住一栋4层楼的房子。

吉忠春一家住在一栋4层楼的自建房中,一楼的门面开了一家旅社和药店,二楼和三楼有十几间客房,价格分20元和35元两档。记者于17、18日连续两日探访,均未见到吉忠春的家人,只有一些亲戚在帮忙看店。

吉忠春的爱人人称小华,“春华旅社”这个名字,就是在吉忠春和他爱人的名中各取一字。如今吉忠春身陷囹圄,“春”“华”离别,旅社的处境亦举步维艰,记者提出要住宿看房,看店的人说,所有的房间现在都空着,随便你选。

而一楼药店的货架上,药品已经清理一空,只剩下地板上零星的废纸盒。这个家庭目前的萧条可谓显而易见。

帮忙看店的人中有吉忠春的姐姐,她开始并不愿意接受记者采访。“我们只相信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会调查,有些记者乱写。我们已经拒绝五六家媒体了。”

哪些地方乱写?记者问。

“你想想,好端端的一个人,无缘无故会拿枪去杀人么?我不在场,我不敢乱说,但他(吉忠春)不是这样的人!”

蒙自治安乱象

交警队长在商场被歹徒刺死……这就是蒙自,一个环境优美却又治安有点乱的城市。

命案发生的蒙自县,是一个矛盾体。

蒙自是云南、贵州、四川三省中首个国家卫生县城,“滇南之心,魅力蒙自”是这座小城目前的口号。

用风光绮丽来形容蒙自,一点不假:街道整洁,气候宜人,随处可见棕榈等热带植物随风摆动,茶室和书画根雕等艺术场所也处处可见。此外,闻名全国的“云南过桥米线”,即发源于这里。

但是,魅力蒙自的另一面,是治安有点乱的蒙自。

的士司机马和有告诉记者,蒙自的治安并不好。随着2003年蒙自成为红河州的州府,外来人员增加后,蒙自的治安就越发恶劣。在新天地娱乐城附近,隔三差五就有人打架,甚至动用半米长的砍刀,砍死人的新闻时有传出。

那伙人常年累月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滋事,警察不管么?记者问。

“警察根本就不敢管。”马师傅说,“有时候我们晚上都不敢出车,怕出事。”

事实上,警察并不是不敢管。就在三个月前,交警大队的中队长李宏专在商场附近勇斗歹徒,被两名歹徒用匕首生生刺死。歹徒敢在晚上七点选择人流量大的商场抢劫,并且当场刺死警察,蒙自乱象可见一斑。

记者在采访时遇到的一个小插曲是,2月17日的中午12点,一辆警车在蒙自人民中路和人民西路交会处倒车时,撞到一名骑电动车的市民。由于倒车速度慢,市民无恙,但警察竟不下车询问,兀自扬长而去的态度,也让路过的市民颇多议论。

与治安情况形成映衬的是蒙自人的自豪感,一位开出租车的小哥,反复叮嘱记者,要把蒙自写得美丽点,并且一定要在蒙自前加上“魅力”二字。

“魅力蒙自!要让全国都知道。”记者下车时,司机再次嘱咐。是的,蒙自已经全国闻名了,虽然并非由于魅力。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曾鸣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