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鱼符(合同由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7:43:30
唐代鱼符(合同由来)

唐高祖为避其祖李虎的名讳,废止虎符,改用黄铜做鱼形兵符,称为“鱼符”。

《朝野佥载》:“逆韦诗什并上官昭容所制。昭容,上官仪孙女,博涉经史,研精文笔,班婕妤、左嫔无以加。. ... 汉发兵用铜虎符。及唐初,为银兔符,以兔子为符瑞故也。又以鲤鱼为符瑞,遂为铜鱼符以佩之。至伪周,武姓也,玄武,龟也... ”

武则天当朝后改为“龟符”,中宗年间又恢复为鱼符。鱼符也分左右两半,中缝处刻有“合同”两字,分开后,每半边符上只有半边字,合在一起才见完整的“合同”两字,所以又称此符为“合同”。后代签约,一式两份,中缝盖章,双方各持一份凭据。这种凭证统称为“合同”。“合同”一词由此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