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肉搜索”的热议想起历史上的《御史风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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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嘉:由“人肉搜索”的热议想起历史上的《御史风闻》
作者:朱永嘉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点击数:2593    更新时间:2009-1-27  顶 热 荐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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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人肉搜索”的热议想起历史上的《御史风闻》
——读书随笔之一
朱永嘉
近日徐州市以立法手段禁止网络上的“人肉搜索”,其结果是有人叫好,有人反对。《中国青年报》从一月二十日起,三、四天内,连续发表了三篇文章,《人肉搜索的罪与禁》、《人肉搜索:法制与法制环境的困惑》、《“网络民意”有利社会稳定》。这个问题在网络上的议论便更加热烈了。在网络上进行“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能伤害部分公民的个人权益,又能挑开蒙在极少数权势人物的面纱,去年以来几宗倍受关注案件的获证渠道大都来自网上的“人肉搜索”,起了纪检和检察部门短期内难以达到的效果,对贪赎行为有着相当的威慑力,究竟怎么思考这样的问题呢?由于互联网的开发性、匿名性,互动性,它使政府官员行政增强了透明度,民意表达的坦率度,同时也提供了民众情绪宣泄的口子,它提供了政府与公民直接对话的通道,连国家主席都可以直接在网上与人民直接对话了。至于在互联网上进行“人肉搜索”、“网络监督”、“舆论监督”,说到底都是自下而上地对各级官员的监督,而纪监、监察部门实际上只是自上而下地对各级行政机关的检察机构,这二者之间有一个互动的关系,如果没有自下而上的监督,那么自上而下的监督往往终会落得一个瞎子的眼睛,聋子的耳朵,摆摆样子而已,这个问题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我在整理注释《容斋随笔》四笔卷十一《御史风闻》这一条,讲的就是这方面的问题。全文不长,今引述于下,然后我作一些解释和说明,或许对大家议论“人肉搜索”这个问题会有所启迪。洪迈有云:
“御史风闻论事,相承有此言,而不究所从来,以予考之,盖自晋宋以下如此。齐沈约为御史中丞,奏弹王源曰:‘风闻东海王源。’苏冕《会要》云:‘故事,御史台无受词讼之例,有词状在门,御史采状有可弹者,即略其姓名,皆云风闻访知。其后疾恶公方者少,递向推倚,通状人颇壅滞。开元十四年,始定受事御史,人知一日劾状,遂题告事人名,乖自古风闻之义。’然则向之所行,今日之短卷是也。二字本见《尉陀传》”
要弄清这一段文字,有几个关键性的词组必须解析清楚,御史是这么回事,风闻是这么回事,沈约弹劾王源是这么回事,苏冕在《唐会要》讲题告事人名是这么回事,南宋初年的短卷又是这么回事,这些关键词组的内涵说清楚了,那么对我们剖析“人肉搜索”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或许能提供一把钥匙。
御史在战国时,只是君主身边分管文书的成员,史的原始意义是手持笔从事文书记录。战国后期秦国与赵国在君主身边都设有御史,《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讲到秦昭王与赵王相会时,二国的御史分别记录二王会面的情况。又如张仪到韩国、赵国游说时,都是通过该国的御史献上国书的,它说明御史在那时还有接受使节文书的事,由于御史侍奉在国君身边,自然会成为国君的耳目,正如当今首长的秘书,既有起草、记录、整理文书的职能,也是首长与方方面面的联络员一般,晋见首长必须通过秘书这一环节。国家官僚机构规模逐渐扩大以后,在君王身边御史的成员也多起来了,于是要建立机构,秦汉时叫御史府,后来叫御史台,御史府的长官叫御史大夫,其地位仅次于丞相,御史台的长官叫御史中丞,丞相府的职能属于官僚行政系统的运作,而御史府的职能是检察,它是通过对官员的监督,监察、弹劾、惩戒等手段来制衡层级式官僚机构的,由御史府派到地方去监督某一区域的御史,在秦叫监御史,在汉叫刺史,刺史到了地方上,它的职权时什么呢?那就是“以六条问事,”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引《汉官典职仪》云:
“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苛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袄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也。”
这六条中,只有第一条是对着地方豪强,其余五条都是对着二千石长吏,也就是郡的太守(相当于现在地、市一级的党政官员),对着其下属各级官员包括其家属和子女的违法乱纪行为,从这六条还可以看到丞相以下的各级行政官员是治民的,而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级监御史和刺史的职责是治官的,在君王,御史大夫,丞相这三者关系反映了国家的公共事务管理上立法或者决策权,行政权、监督权这三者之间互相关系,决策权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行政与监督处于互相制衡的关系上,御史台机构内部,御史与其长官御史中丞的关系,又不同于其他官僚机构,杜佑在《通典》称:“御史台中无长官,御史,人君耳目,比肩事主,得各弹事,不相关白。”唯其如此,才能尽帝王耳目之职。从地方的隶属关系上讲,刺史与郡太守各有其垂直的系统,太守是二千石秩,刺史只有六百石秩,但太守管不着刺史,在地方上它不存在一元化的领导关系,这叫作以小制大。
关于风闻的事,这二个字最早见于《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尉陀,姓赵名佗,真定(今河北真定)人,尉,是他的官称。秦时,郡设守、尉、监三人,守是行政长官,尉是管军事的,监是分管监察的,三者之间存在互相制衡的关系。在边远地区,尉的地位略高。秦始皇在统一南方以后,设置桂林、南海、象郡三郡、秦二世时,南海尉任器病重时,召龙川令赵佗托以后事,任器病死,赵佗行南海尉事,秦亡,中原地区楚汉相争,赵佗便自立为南粤武王,汉文帝时,派陆贾使南粤,赵佗愿向汉称藩臣,奉贡职,他在告国中书称自己所以称王的一个原因是“风闻老夫父母坟墓已坏削,兄弟宗族已诛论,吏相与议曰:今内不得振于汉,外亡以自高異。故更号为帝,自帝其国,非敢有害于天下。”这是他为自己找一个下台的台阶。风闻就是口口相传的传言而已。《诗经》有六义,其第一义便是风,这个风字,既是传言,又是讽谕的意思,古代有采风的官,也就是从采集民间传言来讽谕和提醒统治者,它要求“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戒。”采风的目的为了便于不同利益和矛盾各方之间的充分表达。御史风闻是采集来自民间的词状,用现在的话讲,就是百姓来信来访的词状,选择其中可以弹劾的人和事,在奏弹时,要略去举报者的姓名,而讲“风闻访知”,目的是为了防止矛盾和利益相关方对递交词状者的打击报复。这在现代的网络上它就表现为大众性和匿名性。
沈约《奏弹王源》这件事,发生在南朝齐武帝时,沈约,字休文,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人,在齐武帝永明八年(西元四九O年)任御史中丞,掌监察举劾之职,他这篇《弹劾王源》的文章还收在《昭明文选》卷四十。在南朝时,士庶不能通婚,王源出身于士族,其父曾任高官,本人任诸府禁卫之职,但他唯利是求,嫁女与商人满姓,以嫁女所得五万钱为自己纳妾,违背了当时的礼俗制度,他在这篇奏弹的文章中说:“风闻东海王源,嫁女与富陽满氏,源虽人品庸陋,胄实参华。”那就是违背了士庶不得通婚的礼制。风闻仅仅是一个由头,弹劾还是要有事实的根据,也就是要有人证和物证,所以沈约在这份奏文中,便讲了自己如何找了王源的媒人刘嗣之到御史官府审问核实以后,才正式上奏文。为什么如此呢?因为风闻的信息,并不一定可靠,难免有狭私、诬告、报复的嫌疑,风闻只能是提出问题的由头,不能是核实和判断问题的根据,如果取消了风闻,那也就断了监察部门自民间取得信息的来源。
苏冕在《唐会要》讲“题告事人名”这件事,先介绍苏冕,是唐京兆武功(今陕西眉县东)人,其祖父在武则天时曾为宰相,他是唐德宗时人,失职贬官后,撰自唐高祖至德宗九朝的唐会要四十卷,今之《唐会要》是宋代王溥所续成,洪迈讲到的唐御史台故事见于今本《唐会要》卷六十,其大意为唐时御史台没有直接受理百姓词状的职责,如果有人把词状送到御史台,御史可以根据词状中确有可以弹劾的地方,那就略去投状者的姓名,而讲由风闻知道如此这般。这是制度上的规定,实际执行的状况那就因人而定了,苏冕讲后来御史中缺少那种嫉恶如仇、为人公正而又正直的人,御史之间互相推诿,谁也不愿做那些得罪人的事,那么投状人的状纸便被壅塞积压下来了。原来设计的制度搞不下去,于是对制度进行调整,因此在开元十四年(公元七二六年)规定御史台接受词状时,由各个御史轮值接受词状,若需弹劾时,可以在奏文上写明告事人的姓名,这样做的话御史便可以不负具体责任了,由匿名变成实名的结果,告事人的人身安全就发生问题了,很容易受到另一方的打击报复。所以苏冕就批评这个变更完全违背原来所以允许御史风闻奏弹制度设计的目的和意义了。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到一项制度设计的目的和意义,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人的因素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的变化,然后是制度的变更,完全可以走到事物的反面。
南宋初年的短卷,是指告事人所写高发他人简单录其事项的短篇文卷。明人杨士奇编的《历代名臣奏议》所载南宋初年,孝宗时李椿的奏疏中讲到:“台谏官许风闻言事者,盖内外官吏至众,四方万里之事至多,所以防壅蔽也。然则其言事于台谏之官者,非有所怨增,则必凶险之徒,既不敢公言之,故多录事目以纳台谏,谓之短卷,其来久矣。故台谏章疏凡施行之间,则必曰:“臣察上言不显姓名者,亦应几无所顾忌,敢尽言而不隐也。然后四方之事,官吏之众,悉无壅蔽,皆得上达者,惟许其风闻故而。”从唐代和宋代的情况,每一个朝代,对一项制度的设计都有它的初衷,御史风闻的目的是为了使下情得以上达,监察机构如果没有风闻来自社会下层和民间的呼声和传闻,就不可能有耳目了,李椿那篇奏文中还讲到:“近闻言事官以言事去职,其纳短卷者,罪至徒配,足以革告讦之风,为监司帅守者莫不称快而服陛下圣明,察见万里之外,至于形于歌颂者,甚盛举也。”宋代在风闻御史这个问题,也就是短卷的问题,走得比玄宗开元时期更远了,连风闻的御史也被革职并加以刑事处罚,那么这个变化,什么人高兴,什么人不高兴不是非常清楚了吗?其结果是什么呢?李椿在这篇奏疏中还说:“愚虑四方万里监司郡守,期间贪婪害物不恤国事得以自恣无所忌惮者,不得闻于上矣。”是什么人得以逍遥法外不是非常清楚了吗?其结果是缺少了自下而上的信息,整个监督机构便丧失其应有的功能了,那便是贪渎之风横行,吏治腐败透顶,王朝的丧钟敲响了。
从洪迈《容斋随笔》的这条《御史风闻》告诉我们的虽然是历史故事,这样的故事也曾发生在不久以前的那个时代,大家还记得五十年代兴起的大鸣大放,后来变成反右斗争了,文革时期的大字报也曾起起伏伏,从法制的角度讲,“四大”曾被宪法规定下来,后来又被取消。这些都是值得人们去思考的问题,任何事物都有二重性,都在不断地演化,时而起正面的作用,时而起负面的作用,从历史上这些问题的演变我们能吸取什么样的经验教训呢?在互联网的时代,在这个既古老又现代的历史问题面前,我们能否比古人更聪明一些,做得更好一点,少一点过去曾经的反复呢?从中央倡导舆论导向的同时,还倡导舆论监督,从网络监督的兴起到“人肉搜索”的出现,实际是“御史风闻”在现代通讯条件下的新版本,它为我们纪监部门按了千里眼和顺风耳。从“人肉搜索”发挥作用的过程,也可以看到积极和消极二个方面的作用,从网络监督过程中出现“人肉搜索”,到“人肉搜索公约”再到徐州地区发布禁令,也是其自身演化过程必然的产物,我相信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会把它引导到正确的方向,社会舆论也会发挥道德的约束力量,使它更加成熟,只要社会存在着不公,只要存在着网络,只要反腐倡廉的斗争还没有结束,只要民意的表达,各种利益关系的表达还需互联网这个工具,只要社会还需要维护自身的稳定,即使禁了恐怕还会再生。堵民之口是堵水的道理,中华民族在三千年以前便知道了。所以读一点历史还是能启迪人们心智的。
 
                                                                         2009年1月24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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