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参的历史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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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11-03 作者:周天 来源:文汇报
读了10月27日“笔会”的杂文《既“管”,就要“理”》,也有些话想说。城管与小商贩的矛盾,非止一日,小商贩报复城管的事也时有所闻,这里面肯定有值得思考的问题。我想先说说汉初宰相曹参的一件轶事,看看它对于我们的现实思考,有无帮助。
《史记·曹相国世家》说,曹参原在分封王国齐国为丞相,后来调到中央王朝为相国,曹参交代接替他的齐相说,狱市(监狱旁边的自由市场)一定要保持下去,不可停掉。新来的齐相问道,难道这就是治理齐国的最重要的事情吗?曹参回答说:“夫狱市者,所以并容也,今君(若)扰之,‘奸人’安所容也?吾所以先之。”这里说明一下,秦代以后期法家思想治天下,是禁商而兼及小商贩的。曹参在秦末即已为吏,把小商贩称做“奸人”,乃是秦代的官方语言;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小商贩实为城市贫民中的最穷苦者,今称弱势群体,穷困无业,犯罪成本低,易于成为政府的对立力量。事实上,秦末的造反队伍,主要成分就是农民与城市贫民。秦代政事专制蛮横,在禁止小商贩的方针下,弱势群体失去了生活出路,这就为起义队伍起了一个“为渊驱鱼,为丛驱雀”的作用。汉初开放城市中的自由市场,其实乃是一项惠及包括买卖双方的城市贫民,因而利于稳定的大决策。曹参是汉初起义军中的核心人物,又是对汉初政治、经济稳定起了关键作用的大政治家,其高瞻远瞩,是值得后人钦仰的。
这就要说到我们今天的城市管理的思路了。城市管理是以稳定为前提呢?还是以市面的光鲜为要点?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题目。
我们说自己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但是,我觉得,在城市管理上,现在似乎有些拼命向发达国家看齐,甚至赶而且超的味道。发达国家,例如西方的一些“福利国家”,在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方面,制度较为完善,但是我们不一样,我们目前的经济实力,还做不到这一点。在此背景下,有一些城市,在治理脏、乱、差的口号下,过分追求城市的漂亮、光鲜,热衷于取缔各类利于城市弱势群体中的买、卖双方的自由市场,这一城市管理的指导方针,才是城管与小商贩严重对立的真正根源。
我们目前的城市中,还有相当数量的下岗职工,无业人员,以及暂时找不到工作的农民工,他们如果能够做小商贩,至少可以糊口,甚至还能积累资金,以求发展;另外,城市中的低收入群体,通过这类自由市场,能买到价格较低的生活必需品,减少支出,这本来是一件对于弱势群体中的买卖双方都十分有利的事情。但是,一旦对小商贩实施了堵、卡、压,就阻断了这类困难群众的生计了。
至于让城管队伍去与小商贩对立,则也有值得思考的地方。城管与警察不一样,警察是经过正规教育训练的国家工作人员,而城管,由于待遇等类原因,其中部分成员往往就只能是从弱势群体中招募来的,并未经过正规教育和训练,而忽然就拥有了国家权力,来处理小商小贩这一看似极小,其实极大,看似极简单,其实极为复杂的问题,这就难免要出乱子。
其实,在任何发达国家的大城市中,也都有城市贫民,然而城管却是中国特色。如何把小商小贩的事作为大事来认识,如何提高城管的工作质量,这就是我们所要思考的。
我们不妨换一种思考方法,用古人曹参的思路,来解决这个问题。领导城市的人们,下个决心,在寸土如金的城市中,辟出若干块地方,开出一些自由市场来;也许根本不用新辟什么地方,而只是一个管理问题,在那些群众自发形成自由市场的地区,指定专人,加强管理,形成制度,收取较低的管理费用,规定地段、时间,洒扫、进退,使城市交通与附近居民不致受到影响。这里的关键还是在于,城市管理者的心中要有为城市贫民服务的思路——把城市贫民同样看成是城市的主人,而且是更需要关怀的人群,这样一想,事情就好办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