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贼”与“科学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0:10:38
“爱国贼”与“科学贼”
近来国内自由主义逐渐深入人心,个人权利和自由的观念正在成为共识。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把“爱国主义”作为贬义词来使用了。与中国不同,在西方语境中,“爱国主义”一词往往带有贬义的色彩。英国文豪约翰逊曾说过“爱国主义是流氓最后的庇护所”这样的名言。19世纪俄国思想家赫尔岑在回忆录《往事与随想》中指出:“在尼古拉的统治下,爱国主义成了某种皮鞭和警棍”。20世纪30年代美国报业大亨W. R. Hearst也曾经说过:“政客为了保住权位可以无所不干——甚至不惜变成一个爱国主义者。”
我第一次看到这些说法时,是很受了震动的。谁不爱自己的国家?爱国主义岂不是天经地义正确的吗?但是,仔细一想也就释然了。中国近代积贫积弱,备受帝国主义列强欺辱,捍卫国家利益,外御强权,是中国人民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爱国与否是衡量一个人基本品格的大是大非问题,丝毫不容含混。“爱国主义”一词指的就是为了国家利益,不惜牺牲个人的崇高品质。当然是值得推崇和赞赏的。
而在西方国家,情况就不一样了。帝国主义为了侵略扩张,往往用抽象的民族、国家的利益欺骗人民勇作炮灰。在“爱国主义”口号下,弱小民族的独立、尊严,普通民众的权利都会成为牺牲品。像法西斯德国挑起世界大战,美国发动越南战争,都是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进行的。有识之士正是因为真正爱国,热爱和平与正义,才对祸国殃民的“爱国主义”深恶痛绝的。既然“爱国主义”一词所指并不相同,意义褒贬不同也就不足为奇了。
由此想到,“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借汝之名以行之”的名言。罗兰夫人这句临终感慨,道尽人间可怕的真相:妖孽鬼魅总是要披上最美丽的外衣。最好的事物和概念总是会被用来包装罪恶。即使是在中国,爱国主义不是也常常被用来掩盖偏狭、无知和侵犯人权吗?尤其是由于国人常有贵耳贱目,爱以口号判断的坏习惯,在动听口号下更是犯下了多少灾难深重的错误。因此,打着爱国旗号以售其奸的“爱国贼”就像人人痛恨的“卖国贼”一样,都是人渣。
以爱国的名义,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牺牲他人的权利,可以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同样打着“科学”的旗号,更可以剥夺他人思想和选择的权利。因为,否则你就是在反科学。在“反革命”的罪名不再流行之后,这个罪名的分量越发加重了。因为,政治问题还可以有争议,伦理问题还可以有分歧,民族权利可以批评太狭隘;但是,“科学”,作为真理的化身,是绝对不可以怀疑的。
在“科学之上”的淫威下,甚至连梁启超、胡适这样提倡思想解放的启蒙者都曾放弃过自由思想和个人权利,成为不惜以撒谎、隐瞒事实来维护科学名声的“科奴”。(做“科奴”有意思吗?科学时报9月15日)模仿约翰逊的名言,我们完全可以说,“科学主义是教条思想最后的庇护所”。
结果,以科学的名义,科学主义者以近代科学传统作为裁断真理的唯一标准,排斥各种合法宗教和传统文化,排斥久经检验的中医,甚至排斥包括哲学、伦理学在内的人文学科。而对科学进行理性研究的科学文化研究诸多学科(Science Studies),更是被科学主义者视为“反科学”的渊薮,进行科学传播的相关研究人士也被诬蔑为“反科学文化人”。在今天提倡多元文化的时代,这种罢黜百家、独尊科学、压制理性、禁锢反思的做法,居然还很有市场,真是咄咄怪事。
明白这个道理,就会明白:我们这样一个民众科学素质相当低下的国度,盲目迷信科学、容不得揭示科学局限性的“科学主义”,为什么反而会大行其道?也会明白:当年以“资产阶级思想”、“唯心主义”等政治帽子来批判共振伦、基因论的急先锋,为什么今天摇身一变要高举科学主义的大旗?这些企图利用科学名义来压制异议、垄断思想的人,不正是酷似“爱国贼”的“科学贼”吗?
为了科学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让我们珍爱理性和自由,像提防祸国殃民的“爱国贼”那样要时刻警惕蛊惑人心的“科学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