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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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实行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支部会议。
一、党委会议
(一)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会议精神。
2、讨论决定粮食系统干部任免事项。
3、讨论决定粮食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
4、讨论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党委成员需要提交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二)出席人员:党委全体成员;列席人员由党委书记确定。
(三)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议题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提出。
(四)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大问题或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局长办公会议
(一)会议内容
1、讨论决定粮食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讨论决定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3、研究贯彻落实省、市粮食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4、讨论决定各科室及基层单位请示的重大事项。
5、讨论局长、副局长认为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二)出席人员:局长、党委书记、副局长;列席人员由局长确定。
(三)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议题由局长、副局长提出。
(四)局长办公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三、局务会议
(一)会议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粮食方针、政策、任务和要求。
2、讨论和布置重要工作。
3、讨论研究粮食系统重大改革措施。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
(三)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议题由局长、副局长提出。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四、支部会议
(一)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会议精神。
2、研究确定党的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发展目标,并考核预备党员及转正。
3、纠正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二)出席人员:支部全体成员。
(三)会议由支部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主持,议题由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提出。
(四)支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