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芬讨薪事件代领细节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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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讨薪事件代领细节曝光 中心:4人已写书面证明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1月06日13:17  三联生活周刊
于芬的“维权”
10月24日,某网络博客全文转载了今年1月于芬提交给国家体育总局的《检举信》,信中提到,自己作为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周吕鑫、林跃、王鑫以及何姿这7名队员的教练,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奖金分配规定,应获得部分运动员的冠军奖金,但至今她应得奖金的绝大部分却没拿到,到手的只有15.7万元。“奖金门”事件曝光后,相较于频频在媒体发布消息引导舆论方向的于芬,《检举信》涉及的关键人物国家跳水队领队、游泳中心副主任周继红除了最初表态“不存在于芬所说情况”,此后一直保持沉默,所有的消息均由游泳中心以组织的名义慎重发布。
记者◎李翊
“奖金门”
10月31日周五,于芬的手机一拨就通。“她不会拒绝媒体的采访,而且每次都显得热情真诚。我现在只需要采访游泳中心,完全不用采访她,每天看看其他媒体的报道就知道她又说了什么。”一位体育记者如此说。
于芬在电话中对本刊记者说:“最近比较忙,下午要接受央视的采访,有什么问题你先给我邮箱发一份采访提纲。”她拒绝了面谈:“我在电话里说是一样的。”
奖金门事件被某网络博客引发。实际上,今年4月,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就向于芬宣读了调查结果以及部分奖金分配清单,根据于芬的说法,当时她就提出异议,她没有委托过这5人代她领取奖金,也没从这5人手中拿到过任何奖金,这5人中有的人她甚至都不认识。此后她找到5人中的一人,发现这名代领者的签名是被人复制到奖金领取单上的,并且还指出其中一笔自己领取的奖金,在数目上也与清单记载不符。但监察局随后将事情核实权交给游泳中心,游泳中心此后给予于芬的答复是“账目清楚,没有问题”。
10月30日,清华大学跳水队领队韩标做出如下解释:“关于于芬提出的奖金问题,今年4月16日前后,国家游泳中心的人来我们这里两三次核实相关情况。领奖金,游泳中心都有一个清单,所以他们才来我们这,找签字的当事人一一核实。这件事涉及的人,有一部分是我们跳水队的工作人员。这里面谈不上冒领和代领的问题,因为代于芬去领奖金的人说得很明确,有这么回事。于教练那时是清华跳水队的总教练,很多事情于教练说什么,大家都是很配合的。
“调查的时候,除了吉司机发现清单上他的名字是复印件,他认为这不好说明问题。其他二人当时就确认了这是他们的签名,是帮于教练代领的,代领回来,就把钱给于教练了,但总数多少不太清楚。奖金签收清单上有些人的名字我不是很熟悉,清华这里只有3个人。”韩标分析,于芬说没从代领者手中拿到任何奖金,可能性不大。他解释说:“从常理判断,我们跳水队的工作人员代领了钱,不给于教练是不太可能的。”
国家游泳中心负责人则表示,“我们不会透露这5人的具体情况,但可以肯定的是,这5人均认识于芬,是我们在请于芬来中心领取奖金她不来的情况下才代领的。其中至少4人已为我们写下了书面证明,证明他们代领的奖金中属于于芬的钱已经交给了于芬”。
游泳中心负责官员还再次阐述了中心的奖金分配原则:“李桦主任早在今年3月份即做出了公开表态: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运会和亚洲锦标赛上获得相应名次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可以获得国家奖励。教练员的奖金按照运动员出成绩的时间向前推算4年进行计算,在4年的训练周期内,每年的奖金比例分别为40%、30%、20%和10%。中心成立10年来,不存在任何克扣教练员奖金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还做出了更详细的解释:“于芬提出应得到地方奖励、商业奖励中的一部分,可这些与游泳中心有什么关系?我们能够给她的只能是国家奖励中的部分。而且,很多在清华大学训练过的运动员在出成绩时已离开该队多年,再说这些运动员的培养也不是于芬一人的功劳,是整个清华班的功劳。”
游泳中心认为“把账目明细在媒体上公开,我们觉得没有必要,这也不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因此并没有提供更为详尽的奖金分配细则。然而,仅依据李桦提出的这个简单的奖金分配原则,依然无法算清于芬究竟应该领到多少奖金,这也给了于芬质疑的理由。
“国家奖励之外还有地方奖励、商业奖励。国家奖励是有政策规定,是死的,但是地方奖励和商业奖励是机动的。死的不能改,活的是可以改的。比如我的队员在三大赛上拿了冠军,除了国家奖励,商业赞助给了30万元,相关人逐一提成后,到你手上可能就只有10%。”电话那端回答本刊记者的于芬口齿清晰、表述流畅。
“现在争论的对象不是钱的数额,而是是否发放到了应得奖金人的手里。我们要搞清楚两点,首先这个分配原则是跳水队自己定的,分配人就是领队,但是预算没清单;其次,钱没有发到本人手里。”于芬分析得头头是道,“总有人让这3个人去领的,谁让他们去领的?他说我让他去领的你就给钱了?你至少可以电话核实一下,或者要求对方提供我的书面委托吧?这至少说明了国家跳水队财务制度上有漏洞吧?”“我这么做,是因为我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我要维权!我希望为国家做出了贡献的人争取一个好的环境。”
于芬更进一步说,“领奖金的人不是主题,分奖金和发奖金的人才是关键点”。她将矛头直指国家跳水队领队周继红,“发奖金的人就是周继红,游泳中心跳水部的人亲口说的,预算是周继红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