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录象牵着鼻子走的网民该醒醒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0:25:07
被录象牵着鼻子走的人们该醒醒了
西风独自凉
随着现场监控录象的披露,当街打死学生的六名哈尔滨警察获得越来越多的网民同情。录象非常成功地扭转了对警察严重不利的舆论,警察“忍无可忍,为民除害”的论调风行各大论坛,认为警察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的亦不乏其人。
与警察有关的暴力事件总能牵动公众最敏感的神经。警察拥有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一旦这种权力失去监控或被滥用,对社会的威胁将大大超过一般的犯罪分子。那么,打死大学生的警察值得网民去同情吗?因为死者曾经大打出手,警察就可以比对方打得更狠,置之死地而后快?警察最大的权限也只是制止犯罪,惩罚犯罪是法院的事情。整个事件必须明确一点:执法犯法罪加一等。
黑龙江电视台13日播出警察打死学生的现场监控录象(http://you.video.sina.com.cn/b/16661696-1558687200.html),初衷应是平息民愤,树立事出有因的舆论导向,以减轻警方面临的巨大的社会压力。
果然,录象一出,一面倒地同情死者的舆论开始出现分化,有势均力敌的感觉。
14日,区别于电视台录象版本的“清晰版”,被名为“muahuqjaua”的网民放到了网上(http://it.youtube.com/watch?v=Ad-Y_aMKefc),这个厉害,同情警察的声音在凯迪、天涯、新浪等各大论坛已悄然占据上风。
人们似乎很少考虑过命案录象何以会出现两个不同的版本,这其中有何玄机?
黑龙江电视台播出的监控录象的第一个场景(双方发生争吵)显示的时间,从11日10点零6分50秒到7分零4秒左右,突然跳至8分28秒,新闻解说:“死者林松岭,他在门口与几名身着便装的警察发生了争吵-----随后林松岭进了酒吧”,与“清晰版”相比,实为瞒天过海、欲盖弥彰:
从“清晰版”的第一个场景(6分51秒至10分零2秒,画面没有中断或跳跃),可以清楚地看到死者林松岭下了车之后,根本就没有在酒吧门口与警察发生争吵,他在7分11秒就已进了酒吧,其同学与警察在门口发生争吵是在8分50秒左右。
黑龙江电视台何以向CCTV靠拢,颠三倒四、东拼西凑,出现这样的低级失误?
但仅凭这点就断定神秘的“muahuqjaua”是在同情死者,显然太过幼稚。原始监控录象是普通人可以接触到的吗?如果“muahuqjaua”同情死者,把“清晰版”放到网上,以证明死者一开始没有与警察在门口发生过争吵,怎么会打上“对警察第一次殴打”、“对警察第二次殴打”的字幕?
由此可见,“muahuqjaua”极可能是警察的同情者。“清晰版”较之电视台的版本,打警察的镜头更为清晰,内容也有所增加。至于顺手揭穿电视台的谎言,纯属:不是我不小心,只是弄巧成拙难以抗拒。
“清晰版”使得网络舆论开始偏向同情警察。网民忽略了两个版本最关键的一个相同点:死者林松岭被警察打得赤裸着上身落荒而逃,至少有两名警察在他身后穷追不舍。
殴斗致死与追打致死的区别在于:前者指的是双方在对打的过程中致死人命,后者则是一方已无还手之力,只有挨打的份。性质发生变化,在量刑上当有很大不同。
录象出现的暴力场面触目惊心,即便死者有诸般不是,但罪不至死;六个犯罪嫌疑人身为警察,与他们要保护的对象发生争吵、斗殴的时间延续了将近10分钟,始终未亮明身份,也没打110,而是执法犯法,在已经完全控制局面的情况下致死人命。
值得注意的是,在电视台的版本中,警方解说录象时的措辞充满对死者的歧视和对犯罪嫌疑人的偏袒,称死者为“这小子”,称死者的同学为“同伙”,称犯罪嫌疑人为“咱们的民警”。这还是在堂堂省级电视台公开播出的新闻节目里啊!
严重的问题是教育警察,提高他们的基本素质,从严治警,得从“治警”的部门抓起,辅以新闻自由和制度改革,才能治标。
命案录象出现不同版本,还有很多东西值得人们思考:黑龙江电视台为什么手忙脚乱、遮遮掩掩、不公布完整的录象?究竟想隐瞒什么?“muahuqjaua”究竟是何方神圣,警方作为关键证据的原始监控录象,他竟如探囊取物一般?
就算死者不依不饶、蛮横跋扈,警察仍然是事实上的强者,训练有素的他们,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学生根本不是对手。《重庆晚报》的最新消息:既是案件现场目击者、也是当事人的3名青年接受了记者采访,表示参与殴打他们的“绝对不止6个人”。
同情弱者是人的本能,这也是打死大学生的警察博得网民同情的原因。死者对普通人也许是强者,甚至面对警察,也一度占据上风。但与受过格斗训练的警察相比,他终究是个弱者;与警方相比,他的家庭也是弱者(当然比一般人也许要好得多)。否则,录象不会这么快就公开,不断地公开,以左右舆论导向。杨佳在派出所的音像资料为何千呼万唤不出来?
雾里看花、被录象牵着鼻子走的人们该醒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