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比斯利&凯文·勒夫:苍狼与白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1:49:40
迈克尔·比斯利&凯文·勒夫:苍狼与白鹿

一个旧约稿整理。顺便,此版本两个月前写成后,曾经挑过其中一半发在过狼区,所以很可能有些段会看到眼熟。就说一下。


 


 


1988年9月,凯文·勒夫生在加州的圣莫尼卡的一个篮球世家。他爸爸去俄勒冈读大学,打篮球。1971年,他加入了NBA,去了东部冠军巴尔的摩子弹,跟着伟大的韦斯·昂塞德打球。1973年,他回到了梦想之地洛杉矶,在湖人打了两年球,然后退役了。凯文·勒夫这个名字是这么来的:他爸爸给昂塞德打了个电话,说他想到了一个纪念友情的方式。
“我打算让儿子叫凯文·韦斯利·勒夫。”


 


一年之后的1989年,勒夫一岁,跟着全家一起搬到了俄勒冈。这一年初,马里兰的弗雷德里克多了个孩子。他没有凯文·勒夫那样煊赫堂皇的背景,从孩提时期就有一双懒洋洋似睡非睡的眼角,一张时不时斜撇的嘴。他保存至今的任何一张照片都这副表情,像被警察问案的老牌毒贩,一脸“你他妈能把我怎么样”的欠揍状。这个孩子叫做迈克尔·保罗·比斯利。上中学时,他就认识了同在马里兰的另一个天才凯文·杜兰特。


——————————————————————


凯文·勒夫的成长记忆中,布满湖人VS凯尔特人的录象带碎片,外加大梦的舞步、大卫·罗宾逊的跳投、巴克利的卡位,当然少不了乔丹。在最后,他爸爸会给他补另两个家伙的录象带:
“喏,这个人是韦斯·昂塞德,以前他和我一起打球;喏,这个人是比尔·沃顿,他是UCLA历史上最伟大的中锋之一,是洛杉矶的英雄。”


斯坦·勒夫在洛杉矶读了高中,去俄勒冈读了大学,凯文反其道而行之,在俄勒冈念了奥斯维戈湖高中。许是他父亲有意为之:这个高中校队的名字煞是美妙——奥斯维戈湖高中湖人队。
比尔·沃顿的影响日积月累,洛杉矶一再被父亲提起。几位表叔和叔叔们的歌曲,他耳熟能详。上高中前一年,他在电视上看着鲨鱼身披湖人34号,举起自己的第三座总决赛MVP奖杯。洛杉矶风流倜傥,洛杉矶纸醉金迷,洛杉矶有湖人队,有比尔·沃顿和UCLA。2006年,他读完了高中,92胜21负的高中联赛战绩,三次州决赛,一次州冠军,高四场均34分17篮板4助攻的成绩留在了身后。俄勒冈大学的球探就在门外等着,一边和他爸爸打招呼,一边等着他子承父业。可是凯文·勒夫回过头,对他爸爸说:
“我要回洛杉矶啦。”
那是2006年,他去了UCLA,去了出过美国大学篮球史上最伟大主教练、最伟大中锋的最伟大球队,去了洛杉矶这NBA两座最伟大的城市之一(另一座是波士顿)。


 


同一年夏天,迈克尔·比斯利身后挂着USA字样,可还是提不起神的表情。他从小就开始混篮球队,混AAU业余联赛。2006年,他在各种17岁以下、18岁以下的年龄队里都是天下无敌。他是这种天才和浑球的混合体。早在他成熟之前,他已经罕逢对手,于是,就像一只猫玩腻了一只老鼠一样,你很难指望他每看到一只新老鼠都抖擞精神,上前扑击。他太无聊了。这年夏天,他的新挑战是代表美国队去打了世界18岁以下世锦赛,在那届比赛里,他场均14分8篮板。


————————————————————


2006-07季,凯文·勒夫经历了一个不寻常的赛季。UCLA的传奇沃尔特·哈扎德亲手把他早四十年前就退役了的42号解封了,递给凯文·勒夫。
“我听人说,他们看到你打球,以为是比尔·沃顿克隆了?”


父亲小时候播放的录象锻造了凯文·勒夫的精魂。一半韦斯·昂塞德,一半比尔·沃顿。这两个家伙的类似之处:各有一个常规赛MVP,各有一个总决赛MVP,70年代天勾之后最伟大的两个中锋,可是都不靠张伯伦、天勾或麦卡杜似的靠得分征服世界。1977年的波特兰开拓者和华盛顿子弹,总有类似的情景:
对方球一投丢,子弹/开拓者后卫立刻开足马里快下;昂塞德/沃顿抓到篮板,一记10米开外的炮弹长传已经到了前场。
他们俩,加上比尔·拉塞尔,稳坐“篮板+一传”史上前三的交椅。
——直到勒夫出现之前。


他常去找比尔·沃顿和约翰·伍登请教。他完美融入了伍登手创的UCLA体系——无休止的1-4落位,不间断的高位切入和掩护,流水作业般的挡拆和跑位。仿佛生来便为此体系打造。他完美的承载着UCLA的信条,吮吸新的知识:如何持续的学习,如何训练,如何自我调整,如何在职业生涯的不同部分随机应变。如何只谈论打得好或不好,却不在意是输是赢。他和UCLA如此琴瑟和谐令人羡慕嫉妒恨,尤其是俄勒冈。因此,你可以理解他首次身披UCLA42与俄勒冈大学交战时,球迷要朝他口吐污言、投掷杂物了——他曾经是俄勒冈人梦想的英雄。
他的回答是:26分18篮板,UCLA打败俄勒冈,回家去了。



同一个赛季,比斯利无悬念的统治着高中篮球界。他被选进了麦当劳全明星队,但那丝毫提不起他的兴趣来。他出席麦当劳训练营时,曾经无聊得在对手面前连投进三分,然后在防守端懒散到让教练摇头;然后,他振作精神,送几记盖帽让对手震惊,加几个左手大风车让球探尖叫,随后又开始一副对篮球失去兴趣,双眼发直,灵魂出窍。麦当劳全明星赛,他轰下了23分12篮板当选MVP。这一切来得如此轻易,所以他丝毫不加珍惜。


 


2007-08季……
凯文·勒夫场均17.5分10.6篮板,入选了全美第一阵。2008年选秀大会,在德里克·罗斯、OJ梅奥、埃里克·戈登、威斯布鲁克这些天才后卫身边杂着一个他,就像烈焰红唇金发女郎群里多了一个素颜小家碧玉那么突兀。
UCLA有过拜伦·戴维斯这样狂野奔放的21世纪野兽派,可是他,凯文·勒夫,更像是一个复古产物。他没有21世纪NBA的那些资质:大理石肌肉、炫目的单打技艺、长挑身材、飞走如风的速度。他代表着韦斯·昂塞德和比尔·沃顿那一代,甚至更早的、约翰·伍登老爷爷的篮球价值观:无私,聪明、篮板球、一传、掩护、策应、协调全队。遗憾,这些都不是可以兑现的有形资产:
他白白胖胖,圆头饱腮,号称208公分实则203公分左右的身高,身体素质中唯一出众的,也许是他那双手:那双父亲从小逼迫他苦练的、硕大的、强劲的、抓篮板挥长传随心所欲的大手。



但他还不是2007-08季的NCAA第一前锋。这个头衔,属于堪萨斯大学的迈克尔·比斯利。
他的第一场大学正式比赛,就是在31分钟砍下了32分24个篮板;两天后,30分14个篮板;一周后,28分22个篮板。甚至不需要看比赛,这种级别的数据已经足以让人感觉到巨兽踏地而来的震动。而你不难想象,被他打败的对手还要忍受他“噢,原来你还存在呀”的目光巡礼,等于被人在伤口上撒盐。
对于凯文·杜兰特这样风格轻逸灵秀的诗人型球员,似乎天才是最理所当然的称谓;但对于迈克尔·比斯利,就容易让人犹豫。此人风格诡异,拿捏不定。首先,麦当劳扣篮大赛上的风车爆扣,37英寸弹跳和宽肩厚背,让人觉得此人大概是个野兽派;然后,25英尺远处随时随地都可以开火的能力,又让人觉得他好象是个射手。最后,经常像布泽似的、漫不经心的在禁区附近散步,然后一个箭步拧向底线,接过传球后转身切入爆扣,这又很符合他大前锋的身份。临到最后,他有时兴致忽来,会翻着白眼跑到三分线弧顶,向后卫要过球来,用一系列胯下动作玩翻对手,切入篮下得分。而且,他是左手将,对对手来说这更麻烦。


选秀专家们无可奈何的说,他是2003年雪城甜瓜那型的——可是他却是个篮板怪兽,而且发动进攻时比甜瓜更远。专家们在看过他的若干场比赛后,终于郑重其事的记下了他的缺点:散漫,注意力不集中,不成熟,防守时无所事事。只是,即便他看上去行尸走肉、了无生机,但是一接到球,他还是会条件反射似的用一连串动作完成得分,然后就浑浑噩噩、睡眼惺忪的走过你身旁。2008年1月底,在和堪萨斯大学队比赛前,他大言炎炎,厚颜无耻的宣布:
“我们会在自家里干掉堪萨斯,在他们的球馆里干掉堪萨斯,我们会在非洲干掉堪萨斯!”


嘿,堪萨斯是全国第二!本年度全胜!
“我才不在乎呢。不管我们去哪儿打,堪萨斯都是失败者。”
然后他就来了,下半场开场6分半中,他一个人包揽了球队所有的分数。三分球,勾手,切入上篮,当然少不了低级失误。他得到全场最高25分,让堪萨斯大学队吃到全季第一场败战。


 


————————————————————————————


 


2008年选秀大会上,站在一起的这俩人是如此不同的一对:勒夫VS比斯利,白人VS黑人,名门贵胄VS散漫痞棍,团队早熟VS单打狂人,端正沉稳VS惫懒无稽。他们俩的照片都像一个事业有成的精英青年VS一个暴发户赌棍。他们俩就这么横在NCAA全美年度一阵的前锋阵中。



2008年选秀大会两年后,他们相遇在明尼苏达森林狼。
自从凯文·加内特走后,这里就成了一片无人问津的孤狼荒野。2010年夏,连阿尔·杰佛森都走了。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靠烂战绩选来的无数天才。


这两年间……
新秀季,勒夫没太适应NBA。在森林狼,他的策应无人去利用,他的妙传不能兑现得分。作为团队天才,他却得自己去兑现成绩。新秀赛季81场比赛,他的出众处是:场均3.4个前场篮板,联盟第三——可是他只有37场首发,场均不过25分钟。2009年夏天,他和威斯布鲁克、罗斯们一起训练,将他的三分球和对抗练开了,可是也伤了左手。2009年底,没有了他的森林狼2胜17负开局。然后他回来了:十场比赛,场均14.5分12.3篮板球。从那时起,世界隐约感到他的可怕了。2010年3月28日对太阳,他替补出场23分22篮板。
2010年夏,他跟着美国队去了世锦赛。他很知道自己的任务:“泰森·钱德勒去封盖、篮板和空接。至于我?我只是秘密武器。”美国队得了世界冠军,他场均9分钟5.7分4.9篮板57%命中率。作用不大,但他的效率令人震惊。


比斯利的经历则简单得多:他在迈阿密两年,大小前锋都不靠,只好经常去替补席发挥自己的得分手段。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个有天分的进攻手,但总是接不准他的位置……于是他有名的事件,只剩下那些怪异的故事:他在板凳唱歌;他和钱莫斯搭伙,跑去了洛杉矶维拉夜总会,被看门人赶出来,“孩子,你才19岁!对不起。”他对记者说:“你问我想不想当年度新秀?其实我想当MVP。”他超速被逮之后对警察说:“我关掉了手机,后来我发觉手机打不开了。”他对教练说要请假,因为“我养了三条狗,大概八个月了。我每天跟它们在一起待很久,所以,大概被它们传染了。”



 


痞棍天才的苍狼和学院智慧的白鹿相遇,会出点什么事?


2010年11月10日,比斯利在萨克拉门托找到了两年前的自己:31投17中,他轰下了42分9篮板。两天后,他证明这一切并非偶然:29投16中35分,他又让纽约尼克斯经受了惨痛的一击。但是,那晚的主角并不是他。
而是业已成为历史的、凯文·勒夫的31分31篮板。

2010-11季打完一个月后:
比斯利场均22分6篮板,三分率达到惊人的42%。勒夫的数据是惊人的场均20分15篮板,40%三分率,惊人的89%罚球率。他们提前把2010-11季的年度进步最快球员奖聚光灯吸到了自己身旁,悬念仅仅在于——是他们俩的谁?


 


严格来说,他们俩并没有突飞猛进。早在2008年他们霸占NCAA最强两位前锋的席位时,你就会猜到:会有这一天,这两个家伙会在NBA翻然翱翔难以压制。只是谁都没想到,最后他们会在一起发光而已。
对勒夫来说,他仅仅是获得了更多的出场时间,于是他的篮板球水涨船高。实际上,场均20分并非他心中所愿:他是UCLA出身,在那里,年轻人固执的希望成为一个团队的、无私的、策应一切的内线。


而比斯利的进步,则是另一个方面:助理教练瑟乌斯认为:过去,比斯利太多走弯路了——不是什么失足少年人身弯路之类,而是他做了太多调整、多余动作和强行投篮了。比克斯塔夫认为,比斯利本季好在:对手都提防他突破,于是他中远投神准。


 


因为有比斯利做主攻,勒夫有了更多的时间做空位跳投、偷袭篮下摸前场篮板,而不必辛苦的去当众矢之的的一打一;而因为勒夫占着大前锋位置,比斯利得以回到自己喜欢的小前锋,于是自由自在海阔天空了。无意之间,他们成就了彼此——虽然未必是刻意的。最后,这支球队还年轻着散漫着,可以打快节奏,可以凌乱,所以他们俩有足够充裕的空间,释放一切潜力。


 


在明尼苏达这片苍狼旷野上,冠军、王朝之类雄图霸业还远在地平线。他们俩,苍狼与白鹿,都还正年轻着。在他们身上,你可以感受到年轻是美好的。年轻意味着可以挥霍几年时光,砸碎一切规矩,然后在某年拿31分31篮板或42分来吓世界一跳。年轻意味着哪怕身处绝地旷野,依然不必急吼吼的去求冠军求荣耀,因为未来还有许多许多路可走。在比斯利到来之前,勒夫在这片旷野上显得形单影只,格格不入;比斯利并不算和他同类的家伙,但是,这个惫懒散漫不靠谱惯于蔑视一切的青年到来后,明尼苏达旷野上多了森然狼嗥之声。这一对也许永远不会成为同类的白鹿和苍狼,就这样结伴同行了,走下去,顶着一头奇诡、阴森而又自由奔放的月光。


比斯利是球队钦定的未来支柱吗?未必。凯文·勒夫能担当起凯文·加内特式的全城重任吗?很难。那明尼苏达的未来是什么样的?不知道。但是,有他们俩这一正一邪、一白一黑、一端庄一恣肆的甜菜,时不时迸些五彩缤纷的伟大演出,有时你可以忘记那些多一胜少一胜、多一轮少一轮的斤斤计较。篮球有时是可以简单到只享受天才绽放带给你的愉悦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