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真正的“人材”只能用来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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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真正的“人材”只能用来观赏

【原文】昔者吴起1教楚悼王2以楚国之俗,曰:“大臣太重,君太众。若此,则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贪国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滅百吏之禄佚,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悼王行之期年而薨3矣,吴起枝解于楚。商君4教秦孝公5以连什伍6,设告坐之过7,燔8《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孝公行之,士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商君车裂于秦。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法而富强。二子之言也已当矣,然而枝解吴起而车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9法而细民恶治也。当今之世,大臣贪重,细民安乱,甚于秦、楚之俗,而人主无悼王、孝公之听,则法术之士,安能蒙二子之危也而明己之法术哉?此世所以乱无霸王也。

【译文】从前吴起拿楚国的风俗习惯来教导楚悼王,说:“大臣权势太重,有封邑的贵族太多。象这样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对上威逼君主对下残虐民众,这是形成贪污之国削弱兵力的道路。不如使有封邑的贵族的子孙只传三代就收回他们的爵禄,裁减百官的俸禄,撤销那些不急用的多余的官职,以更多精力供养经过选拔和训练的士兵。”楚悼王实行这个政策才一年就死了,吴起在楚国就受到分尸的酷刑。商鞅教秦孝公把老百姓连结成十家为一什五家为一伍的联保组织,设置了告发奸邪和株连处罚的罪责,焚烧《诗经》、《尚书》等典籍而彰明法令,杜绝走后门的请求而畅通为公家效劳的门路,禁绝靠游说来谋取官职的人而使从事农耕和作战的人显贵起来。秦孝公按这个政策施行,君主因此得到尊重安定,国家因此得到富裕强大,八年后秦孝公死了,商鞅便在秦国被处于五马分尸的酷刑。楚国不使用吴起而被削弱有叛乱,秦国实行商鞅之法而富裕强大。这两位先生的建议已被证明是恰当的,然而吴起被肢解而商鞅被车裂,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大臣们困苦于法律而小民们厌恶法律呀。当今这个世界,大臣贪心重视权势,小民百姓喜欢混乱,这种状况比秦国和楚国的风气还要乱,而君主们又没有楚悼王、秦孝公那样听从大臣建议,那么法术之士又怎么能冒着吴起、商鞅两人那种被分尸的危险去阐明自己的法术主张呢?这就是当今社会之所以混乱而没有人能成为天下霸主的原因啊。

【说明】本节还是紧接上节所说的“自由”而论述下来的,吴起与商鞅的办法确实很好,后来的社会(包括当今社会)大都采用了他们的很多措施,但为什么很难推行呢?还是因为人们都比较喜欢自由,谁妨碍了人们的自由,人们就要除掉谁。贪官污吏们喜欢自由地贪污、收括、剥削、坐收渔利,小民百姓们喜欢自由地不花费劳动地获得食物与金钱,然而法律却使得很多人感到不自由!所以吴起、商鞅被酷刑处死,所以很多法术之士害怕蹈此覆辙。所以法律就很难推行、实施。这种状况到今天仍然是这样!因为执法者也渴望自由,渴望自由地“执法”。一旦执法不自由了,谁都不愿意来执法了。所以,“自由”便成了法律的死对头,石头也就成了玉的死对头,法术之士也就成了人们的死对头。所以,法术之士是玉,知识是玉,人才是玉;人们喜欢玉,但却要把玉深藏起来,因为玉只可以用来“观赏”。因而真正的“人材”也只能用来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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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吴起:为战国时卫国左氏(今山东定陶西)人,曾师事左丘明的弟子曾申。他初为鲁将,后为魏将,因率兵击秦并参加攻取中山之战,被荐为西河郡守。魏武侯时,吴起甚有声名,后受大臣王错排挤,去魏入楚。楚悼王任吴起为令尹进行变法,楚因而强盛一时。悼王既死(前 381),宗室大臣作乱,吴起被攻杀于治丧之所。吴起不仅是先秦时代著名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他的兵书在战国和西汉时十分流行。《韩非子•难言》:“吴起收泣于岸门,痛西河之为秦,卒枝解于楚。”

2.楚悼王:战国时期楚国君主,名类。公元前401——381年在位。

3.薨:(hong轰)《左传·昭公三十二年》:“鲁文公薨,而东门遂镣适立庶。”《论语·宪问》:“君薨,百官总己以听於冢宰三年。”《尔雅》:“薨,死也。”《孟子·滕文公上》:“滕定公薨。世子谓然友曰。”《韩非子·和氏》:“及厉王薨,武王即位。”《史记·魏公子列传》:“昭王薨。”古代称诸侯之死。后世有封爵的大官之死也称薨。

4.商君:即商鞅。又名公孙鞅,公孙氏,名鞅。战国时期卫国人,所以也称卫鞅。是战国时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他初为魏相公叔痤的家臣,秦孝公元年(公元前361年)下令求贤,他闻令入秦,在秦孝公的支持下,曾两次实行变法,促成了秦国的强大。秦孝公二十二年(公元前340年),他因战功封於(wu乌,位于今河南省内乡县东)、商(位于今陕西省商县东南)十五邑,号商君,因称商鞅。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他被公子虔等诬害,车裂而死。他的政治理论保存在《商君书》中。《韩非子·难言》:“公孙痤言国器反为悖,公孙鞅奔秦。”

5.秦孝公:名渠粱。战国时期秦国君主,公元前371——338年在位。

6.什伍:《周礼·官正》:“会其什伍。”《周书·大聚》:“十夫为什。”《管子·立政》:“十家为什。”《礼记·祭义》:“军旅什伍。”《说文》:“什,相什保也。”《文选·沈约·谢灵运传》:“纷披风什。”这里用为集体的十数之意。什伍:五人为伍,十人为什,称什伍。

7.过:通“祸”。《易·大过·辞》:“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周礼·天官·大宰》:“八曰诛以驭其过。”《墨子·鲁问》:“故大国之攻小国也,是交相贼也,过必反於国。”于省吾新证:“过应读作祸。”《睡地虎秦墓竹简·为吏之道》:“毋喜富,毋恶贫,正行修身,过去福存。”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随部》:“过,假借为祸。”本意为“灾祸”之意。这里引申为罪责之意。

8.燔:(fán凡)《诗·小雅·楚茨》:“或燔或炙,君妇莫莫,为豆孔庶。”《诗·大雅·行苇》:“醓醢以薦,或燔或炙。”《庄子·盗跖》:“抱木而燔死。”《列子·黄帝》:“藉芿燔林。”《史记·平津侯生父传》:“燔其茏城。”《汉书·宣帝纪》:“人民饥饿,相燔烧以求食。”《说文》:“燔,爇也。从火,番声。与焚略同。”这里用为焚烧之意。

9.苦:《战国策·秦策》:“不苦一民。”《韩非子·存韩》:“夫韩以秦为不义,而与秦兄弟共苦天下。”《列子·汤问》:“何苦而不平。”《史记·陈涉世家》:“天下苦秦久矣。”《汉书·谷永传》:“纳至忠甚苦。”这里用为使困苦、困于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