骰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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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博 中国古代的六博、樗蒲、双陆等游戏形式,都是属于行棋类的骰子博戏。六博本有大博和小博之分,大博用骰六枚,称为"箸",小博用骰二枚,称为"茕"。《颜氏家训》云:"古者大博则六箸,小博则二茕。"在比赛的时候,双方互掷骰子,行棋步数则主要根据博彩而定。由此可见,六博之戏与骰子的关系非常密切,由于博彩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因此六博在古代时主要就是一种博戏的形式。
樗蒲和双陆 樗蒲、双陆等戏,也要经过掷骰子来决定行棋程序。樗蒲所用的骰子共有五枚,有黑有白,称为"五木"。它们可以组成六种不同的排列组合,也就是六种彩。其中全黑的称为"卢",是最高彩,四黑一白的称为"雉",次于卢,其余四种称为"枭"或"犊",为杂彩。掷到贵彩的,可以连掷,或打马,或过关,杂彩则不能。双陆中的骰子为二枚,棋子称为"马"。行马时,可以根据两枚骰子的不同点数分别行两马,也可按两枚骰子点数之和独行一马。如掷得三和五,合为八点,可一马走三步,一马走五步,也可一马走八步。有的双陆还规定"归梁"后要将马出尽。两枚骰子之和在六点以上者出二马,不足六点者不得出马。
五木、投琼和彩战等 也有一些是不通过行棋而直接依靠掷骰子来分出胜负的博戏方式,这类博戏由于全凭骰子之彩的偶然性来决定胜负,不需要认真思考,因此其赌博性更强,也更受喜欢物质刺激之人的欢迎。如流行于东晋时的"五木",流行于唐代时期的"投琼"、"彩战"等形式就是如此。 "五木"本是樗蒲行棋时的一种掷骰活动,但后来"五木"逐渐从樗蒲中游离出来,变成为一种独立的游戏。玩五木时不需要进行复杂的行棋,只要掷出骰子便可决定胜负。因此此法一出,便立即盛行于世。当时的许多士族、庶族和普通百姓都喜欢用这种方式来进行博戏。
唐代"投琼"、"彩战"之戏的形式与五木十分相仿。随着双陆的盛行,双陆中的骰子在唐朝时也开始从双陆中游离出来,由于它的排列组合比五木复杂,有趣得多,因此它很快就取代了五木,成为唐后一千余年中最为流行的博戏方式。
双陆中的骰子原为两颗,唐中期以后,发展为六颗,六颗骰子可以组成难以计数的排列组合方式,于是便形成了后世名目繁多的"骰子格"。它们的总体原则是,以同色(又称"浑花",全部为一种点数)为贵,驳杂为贱。在同色中,又以红色为贵。各彩都有特殊的名称,如四枚"四"称为"满园春",为最高彩,四枚"幺"称为"满盘星",四枚"六"称为"混江龙",四枚"三"称为"雁行儿"等等。 到了清代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民阶层的扩大,掷骰博戏在中国的各个城镇中大量普及起来,其名目和形式也极其繁多,如"赶老羊"、"掷挖窖"、"摇摊"、"压宝"等等。这些博戏都是利用骰子来开展活动,它们大都具有十分深厚的赌博性质,其输赢结果会使人或大发横财,或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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