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贡钦 :土地私有是下一轮改革的突破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1:53:13
近年中国各地都发生土地权纷争。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农村人口有7亿多。解决农业、农村、农民和农民工这"四农"问题是关系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是思想解放的关键,应成为新一轮改革的方向。
30年来,中国国家实力得到极大的增强,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实体,实现了国强。然而,由于中国人口世界第一,人均国民收入却居世界百国之后。实现民富,是中国几千年来开明统治者的良好愿望和近代史上革命者为之奋斗的崇高理想,更是黎民百姓的梦寐以求,是思想解放要达到的重要目标。
当务之急,是实行农村土地制度新的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把土地的所有权权交还给农民,使土地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结合,调动7亿农村人口经营土地致富的内在动力。
30年来,大多数农民经营农业,种植庄稼,只能解决温饱。国家虽然采取免农业税等政策,但只能减轻农民日趋增加的负担,抵挡不住农用物资涨价和教育、医疗等高收费,广大农民仍是守着金娃娃,过着穷日子。
让土地成为资本
耕者有其田,土地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结合,"土地是财富之母"这句话才能变为现实,土地财富才能真正落在最广大农民的口袋,而不是房地产商和贪官污吏的腰包里。只有广大农民获得土地所有权,让土地成为可以经营的资本,中国人数最多的弱势群体才能在经济上、政治上和社会上彻底翻身,走上富裕之路。耕者有其田,将是富民之举。耕者有其田,也将是中国经济总量上新台阶之举。
但推行耕者有其田,可能引发激烈的争论,要通过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否则难以实施。中国宪法规定土地要么属于国家,要么属于集体。要使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真正行使,要将集体权利分解为个人权利,达到可转让、买卖的地步,需要突破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法律是统治者意志的体现,当统治者具有真正富民的意志时,就可以通过修法来体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向农民个人土地所有权的让渡。
好处多多私有化
应当看到,土地私有还有利于反腐败和社会稳定。现实中,各级行政管理权力介入土地经营,土地经营又成为腐败的温床。不时发生集体土地被村、乡、县、市各级官员背着农民出卖,土地所有者权益受到损失的时间。在近年发生的群体事件中,涉及土地维权的比重日趋增加。
当农村土地成为农民的私有财产后,任何以国家名义的侵占都将受到最大的抵抗,农村土地只能在公平、自愿的条件下交易和协商,涉及土地买卖的腐败必将减少。
另外,将土地交给亿万农民手中,土地成为农民的命根子,对耕地的保护才能落在实处。耕地稳定,社会才能安定。
耕者有其田,曾被中共当作争取占中国人口最多数的农民的支持、推翻国民党大陆政权的工具和口号,仅实行不到十年就被收回。倒是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国民党政权,被赶到台湾小岛后,痛定思痛,改弦更张,使台湾的农民过上了耕者有其田的日子。台湾的现实表明,土地不仅是财富之母,土地还是政权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