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不得羞辱小姐’,是不是屁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11:31:31
  12月11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表示,我国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涉黄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并加大对娱乐服务场所的日常巡查力度,切实防止涉黄违法犯罪出现反弹。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此次特别强调规范执法,要求正确处理打击查处和教育挽救的关系,切实将对卖淫妇女的教育挽救工作融入到查禁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各个环节,注意保护失足者的人身权和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不得歧视、辱骂、殴打,不得采取游街示众、公开曝光等侮辱人格尊严方式羞辱。《新华网》

  ‘公安机关此次特别强调规范执法---不得歧视、辱骂、殴打,不得采取游街示众、公开曝光等侮辱人格尊严方式羞辱’,新闻在这段话前特别加了‘值得注意的是’几个字来加重语气,可是我觉得这只是警界领导开会时说的一些空话漂亮话而已,根本不值得注意,还不如一个p。在人拳观念淡薄的今天,在执法理念落后的警界,‘游街示众’屡见不鲜,‘公开曝光’家常便饭,虽然公众口诛笔伐,虽然领导信誓旦旦,可是你听说过哪个警察因为对小姐游街示众、公开曝光受到处罚了?郑州那个抓起小姐头发的光头警察、东莞那些把小姐拴狗一样羞辱的警察、扫黄时拍小姐衣不蔽体的照片的记者,他们不是活得好好的吗?不得这个,不得那个,就算规矩千条万条,如果违反规矩却鸟事没有、既往不咎,岂不是说了等于没说,岂不是说了等于放p!光说‘不得如此’,却不说‘否则如何’,谁会把你当回事?就算说了‘否则如何’,实际上却形同虚设,同样也是自欺欺人、忽悠老百姓。

  ‘不得歧视、辱骂、殴打,不得采取游街示众、公开曝光’这些‘不得如此’,却几乎天天如此,天天都在全国各地发生,与至于网民渐渐从义愤填膺麻木到熟视无睹。南京、天津、北京、南宁、西安,每次大规模扫黄之后,网上都有类似‘扫黄女警出击风尘女披浴巾狂逃’、‘南宁扫黄查获178人南宁扫黄按摩女裸奔逃避’的新闻报道铺天盖地,图文并茂、标题火辣,照片中小姐衣不蔽体、仓惶狼狈,警察一马当先、‘英明神武’,这难道不是羞辱?!这难道不是侵犯人拳!?这难道不是公开曝光、侵犯人隐私?!把不雅照片发到网上,难道不是‘传播淫秽物品罪’!

  记者为了提高发行量,警察为了炫耀扫黄战果,哪里把小姐当人看!在他们眼里,落在我手里,你就是‘笼中之鸟、网中之鱼’、‘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想拍照就拍照,想呵斥就呵斥,想游街就游街,没有后顾之忧。小姐不是贪官,没有社会背景,警察与记者不怕遭到打击报复、不怕破坏和谐影响饭碗。如果是贪官,警察大哥,你如果也敢狠狠得抓起他的头发,记者先生,如果你也敢肆无忌惮地拍照写文章,我就佩服你们!关键是你们敢吗?哪次写贪官落马,文章不是只有短短几行字‘职务姓名,因为涉嫌贪污受贿,被双规’!哪次抓贪官,你看见过警察一马当先的照片!

  羞辱别人,没有后顾之忧,何惧之有?羞辱别人,可以使自己肮脏的心灵获得可耻的愉悦,岂会因为领导会上说几句‘不得如此’而见好就收?决不可能!虽然我为了发帖,还不敢把那个‘拳’写成应该写的‘权’,可是我认为‘游街示众’、‘公开曝光’践踏人拳、侮辱人格,已经构成违法行为,绝不是官方认定的仅仅‘粗暴执法’。这种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几乎是零,警察可以显示勇猛无敌,记者可以赚到稿费提高发行量,他们何乐而不为?如果不受到良心的谴责,没有良心的人,谁会见好就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