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的公司就是--借你的钱可以不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1:19:26

“杀人偿命,借债还钱。”这是自古天经地义的道理。

但是这个“借债还钱”到了资本主义时代,就成了资本发展的枷锁。因为这个“借债还钱”使借债人承担了全部责任(无限的责任),极大的妨碍了资本的发展,成为建立资本市场的桎悎。

比如,你借大家钱开公司,一旦赔了,你就要还人家本金,这就把你逼到了死地。

终于,荷兰人在阿姆斯特丹成立了东印度公司,发明了股票、发明了有限责任!这个发明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奇迹之一,她建立了资本主义的崭新的规则,这个规则就是“借钱可以不还!”

借钱不还就意思是,我借你的钱开公司,可以不还给你,给你的是股票,而股票是不能退的,你不要了,可以买卖和转让,但是不能管我要本钱,而我的公司赔了、倒闭了、也不用还你钱,只是你的股票不值钱了而已,这个就叫“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的规则成为人类资本主义革命性的发明,它彻底的解放了蕴藏在地下深处的火山能量,使资本的力量像熊熊火焰喷薄而出,光耀世界!

所以,一个公司要上市,要发行股票就首先要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这就是理直气壮的告诉你:我只会给你股票,借你的钱可以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