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9:27:59
细则:
第九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
   (一)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三)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
   (四)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征管法:
第七十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