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为盲人出行开绿灯 导盲犬纳入立法视野(图)-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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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为盲人出行开绿灯 导盲犬纳入立法视野(图)

来源:东方网-文汇报 2010年08月18日15:10我来说两句(0)复制链接打印 去年底在上海上岗的导盲犬

    众所周知,导盲犬是为盲人出行提供向导服务的工作犬。但在现实中,带着导盲犬上不了公交车,进不了地铁门的事情时有发生。谁来为导盲犬“导盲”?

  本报7月23日的报道《带着导盲犬的盲人遭遇“行路难”》见报后,引起社会各方关注。记者日前从市交通管理部门获悉,本市将探索为盲人固定出行路线开“绿灯”。而在今年《犬类管理办法》的立法过程中,导盲犬议题也将纳入视野。

  带犬出行,盲人屡吃闭门羹

  目前,本市有10位导盲犬使用者,在带着导盲犬乘公交、坐地铁时,几乎个个都吃过闭门羹。有了导盲犬,反而哪儿都去不了?!有个别盲人甚至因此有过放弃导盲犬的念头。而对此,本市交通管理部门也有自身难处:虽然导盲犬条条经过严格筛选,性情温和,不具攻击性,但乘坐公交、地铁的乘客中,不能保证个个知情,更难免有人怕狗。本市也曾发生过乘客堵住车门,不让导盲犬乘地铁的事例。

  如何平衡好盲人和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需要慎重研究。本市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可以探索为盲人经常出行的固定路线,比如上下班路线等开“绿灯”。如果要乘坐出租车的话,也不妨采用打电话预约的方式。

  法规缺失,亟需“与时俱进”

  采访中,言及导盲犬出行难,残联、交通管理部门不约而同提及一件事——相关法规的缺失,是导盲犬无法名正言顺上路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至少有两项条款和残疾人出行相关: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第五十八条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但针对国家大法中的这两项原则性规定,在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中却难寻与之相对应的条款。《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提出,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社会各方面应当给予方便和照顾,但并未言及导盲犬。《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明确,携带猫、狗等宠物,属于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行为,也未肯定导盲犬的工作身份。

  在国外,导盲犬已较为普及,相关法规也随之伴生。比如,日本专门制定了残疾人援助犬法,规定商厦、电影院、个人店铺和所有民间设施,都不得拒绝与残疾人相伴的援助犬。对此,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认为,为导盲犬开绿灯,方便盲人出行,体现的是一种人文关怀。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相关法规的立改废也应当与时俱进。他告诉记者,制定《犬类管理办法》已列入本市今年的立法计划。在该法规制定过程中,导盲犬的出行、管理等内容也应成为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盲人使用导盲犬的权利和其他公众的安全权等合法权益都应受到保护。”  本报记者 邵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