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工作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2:16:59

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8]955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8-11-24

实施时间: 2008-01-0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内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国金融机构向境外外国银行支付贷款利息、我国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向境外支付贷款利息,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境内机构向我国银行的境外分行支付的贷款利息,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三、各地应建立健全非居民企业利息所得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监控机制,确保及时足额扣缴税款。


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取得我国上市公司股票股息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26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分行取得来源于境内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取得我国上市公司股票股息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取得我国上市公司股票股息企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关于非居民企业船舶、航空运输收入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 红利 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取得的承包工程或提供劳务所得,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哪条规定纳税? 500、 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哪条规定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