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地产信息网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6:29:06
办理《房地产证》流程
一、 收取有关资料及相关税费。
1、 资料:《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房地产买卖合同(一式四份)、发票第二、四联(二联由国土局盖章,四联交国土局备档)、付清房款证明、楼花转现楼抵押申请书、按揭合同复印件、业主委托公证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宗地图。
2、相关税费:契税1.5%、印花税0.05%、登记费50元、贴花5元,合计1.55% + 55元 = 应交税费。
二、 整理资料及交纳印花税。
1、依次序排好各份资料:《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付清房款证明、发票第四联、印花税单、楼花转现楼抵押申请书、按揭合同复印件、业主委托公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宗地图,以上所有资料都夹入四份房地产买卖合同内。
2、交纳印花税后,将印花税单与其它资料一同夹入房地产买卖合同。
三、 将已整理好的资料列出清单,并交到国土部门的收文窗口,资料无误,国土部门开出回执。
四、 交纳契税。
1、 国土部门开出契税单后,到国土部门指定的银行交纳契税。
2、 契税到帐后,银行开出完税证明。
3、 将完税证明与契税单粘贴在一起。
五、 国土部门开出单据交纳登记费和贴花。
六、 已交纳所有税费后,在国土部门指定出文时间,持回执及有关单据到国土部门收文窗口出文。
注:
1、发票第二、四联,付清房款证明由发展商提供。
2、楼花转现楼抵押申请书由发展商提供。
3、印花税业主与发展商各自交纳0.05%,合计为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