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清人社会生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3:14:08

图书简介

这是一部写给普通读者的清代社会生活论著。此书基本以清人入关至清帝逊位为时间断限,比较细致、风趣地介绍了清代从宫廷到民间、从汉民到旗人、从南方到北方的社会生活,包括最基本的衣、食、行,到婚姻、欢场、官场、科举,以及匾额、印章、名片、手纸,可以说应有尽有。对于书中介绍的方方面面,作者所介绍都原原本本、有理有据。近年来清宫剧演出了不少,其中有些内容和细节不甚准确,而此书却对其中的不少给出了答案,可正视听。此书的出版,有相当的文化普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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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

  • 学者揭秘:清朝名流们用什么样的名片?
  • 学者:细说清代流行的“租妻”风俗

连载

第1部分 缠足与放足   

在中国所有的传统与习俗中,大概最不能为外国人所理解的就是妇女缠足了。明代来华的传教士利玛窦猜想,可能是中国男人认为妇女"在街上走来走去很不雅观,可能他们有位圣人想到了这个主意,把她们关在家里"。清初来华的外国人也说:"所有的中国妇女都裹足,以为美。也有人说,这是遵循智者的劝导而实施的办法,以使妇女不得随意上街,只能留在家里操持家务,因双脚紧裹而致残。"不能不佩服这些外国人的观察力,的确,妇女缠足实际上是有限制妇女行动的因素。《清稗类钞》中说到全中国最具特色的风俗时,也把缠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出:"女子多缠足,不轻外出。"在清代,缠足仍然是中国最具特色的文化与习俗。   

  • 1.缠足的起源与发展(1)   
  • 2.缠足的起源与发展(2)   
  • 3.反缠足与放足(1)   
  • 4.反缠足与放足(2)   

第2部分 吃与养生及敬老   

中国人讲究吃,也讲究吃得健康,这就是所谓养生。清代养生理论和故事也很多,这里我们不谈养生的理论,只来说说养生与吃的一些故事。   

  • 1.吃与养生(1)   
  • 2.吃与养生(2)   
  • 3.清代的敬老   

第3部分 非死不可--说贞洁烈女   

明清时代,对妇女的贞洁要求已臻于极致,不仅男性方面对妇女有愈益严格的要求,即使是女性自身,也往往以贞洁为自身道德品质的自觉要求。牌坊要大,金莲要小,成为社会的普遍追求。光绪十六年正月,浙江巡抚崧骏上奏,为了重修杭州府志,他们在地方采集所得贞洁妇女的事迹,自乾隆四十七年上次修志至光绪十四年止,统计贞洁妇女达5400余人,要求朝廷按例给予旌表。百余年时间,杭州一府,仅八县之地,竟有贞洁烈女如此之多,平均每年达50多人。(清)吴庆坻:《蕉廊脞录》卷1,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9页。   

  • 1.非死不可(1)   
  • 2.非死不可(2)   
  • 3.非死不可(3)   
  • 4.非死不可(4)   

第4部分 高龄考生趣闻   

科举制度中对于考生年龄并无限制,清代科考中,高龄考生进场考试的情况不少,由于清代优礼老人,留下了很多老人参加科举的逸事。   

  • 1.83岁老童生进考场(1)   
  • 2.83岁老童生进考场(2)   

第5部分 清代婚娶二三事   

老年人亦有情感需求,有时因为身体的变化和生活的寂寞,此种要求甚至会变得更为强烈,实为再正常不过的事了。袁枚《随园诗话》引康节先生诗云:"花见白头花莫笑,白头人见好花多。"袁氏为清代著名才子,放纵不羁,认为:"风情之事,不宜于老;然借老解嘲,颇可强词夺理。"并仿邵氏诗曰:"若道风情老无分,夕阳不合照桃花。"(清)袁枚:《随园诗话》卷10,第77条。直接说明老人的感情需求,在那个时代,也算是无所顾忌的了。   

  • 1.老夫娶少妻   
  • 2.典妻与共妻   
  • 3.娶同胞姐妹   
  • 4.婚姻重财(1)   
  • 5.婚姻重财(2)   
  • 6.处女、闹房与性教育(1)   
  • 7.处女、闹房与性教育(2)   

第6部分 清人的名片   

  名片作为社会交往的工具,在中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固有内容。了解名片在历史上的情况,对于我们研究民俗和社会生活史,均有意义,这里我们就来谈谈清代的名片。   

  • 1.清人的名片(1)   
  • 2.清人的名片(2)   

第7部分 说河东狮吼与妒妇   

中国传统社会的礼法中,很早就规定了男子的一妻多妾制度。《礼记·昏义》云:"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周代开始建立礼制,不仅规定了天子、诸侯、大夫妻妾的数目,而且规定了同房的时间和顺序。等而下之,大夫只有一妻二妾,以三日为一轮;而士族只能有一妻一妾。与之相对应的是,女子须从一而终,谨守贞洁,对于男性的这种多妻制不仅要服从,而且不得有怨言,否则就是"妒妇"了。妒是女子的失德行为,是"七出"的条文之一。汉代以来的礼法中,七去、七弃、七出,指的是男子可以合理地休妻的理由,包括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七项内容。唐以后,七出进入法律层面,女子的妒忌是一项极严重的罪过,是可以被休弃的。总体的原则上,女人是没有离婚的权利的,男子却可以多种理由抛弃妻子,只有在离异引起争议时,七出才会在诉讼中被拿出来作为休妻的理由。宋元以后,七出之条被更严格地执行,离婚的书契(元以后称为休书)中要写明休妻的理由,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代。妒忌成为休妻的理由,可见它是多么大的罪过。   

  • 1.说河东狮吼与妒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