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帅:“奴役人的黑工厂”缘何卷土重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4 22:41:05
吴帅:“奴役人的黑工厂”缘何卷土重来?2010年12月15日 07:52武汉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15

在位于新疆托克逊库米什镇的佳尔思绿色建材化工厂,10余名工人三四年来在建材厂遭遇非人待遇,逃跑就遭毒打、干活如牛如马、吃饭与狗同锅、未领一分工钱。他们均来自四川省渠县乞丐收养所,大多为智障人士,引起社会强烈反响。(12月14日中国广播网)

这是一个令人心里沉重的新闻。它很容易提醒人们想起,在2007年那一场曾引起举国震怒的山西洪洞县黑砖窑奴工事件。谁能想象得到这样的场景,一边是社会在鞭笞这些昧尽良心与道德的窑主老板,一边在其他地方的工厂,依然不为所动,在金钱驱使下,冷血而麻木的开始了一样的罪行。

不是媒体的曝光,这些包括智障人士在内的工人们能否引起社会关注,尤其是执法部门的关注跟进?这是个问题。现在,媒体曝光了,领导一指示,追查问责程序立即启动,执法部门终于开始动起来,这看起来是件好事情。但相似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一边是严厉的查处,而在其他地方,现在会不会依然有另一批“包身工”们身处同样的噩梦?

对于性质如此恶劣的丑闻,如果仅仅依赖于媒体曝光、官员批示查处的模式来治理;如果那些日常的执法程序形同虚设,地方执法部门不闻不管、毫无作为,那么完全可以预测,在暴利的诱惑之下,违法者很难收手。

我认为要想杜绝这样的社会悲剧,一是必须予以违法者严厉而沉重的法律责罚。但遗憾的是,这一点在立法及执法中还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完善与体现。山西黑窑工事件后,在河南另一起强迫20多名智障人员无偿劳动的案件审判中,当地法院只是以强迫职工劳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九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处3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有法律人士追问,如此严重的奴役罪行只判处不到一年的有期徒刑,法律何在?天理何在?

其次,应对涉嫌失职的公务人员予以问责。政府公共部门监管执法不力,必然会导致社会秩序失范,治安问题重重。这些工人们被长期奴役劳动,遭受到种种非人待遇,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基层派出所等监管部门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并查处?这背后可能有着监管不力与严重失职。问责一旦疲软,执法与管理的麻木心态难免继续存在下去。

山西洪洞县黑砖窑奴工案后,有媒体发出追问,“黑砖窑”还会不会卷土重来?时至今日,这一种追问依然让人心惊胆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