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信息核对法提升行业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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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taxnews.com.cn 2010.11.03   张照川 王振风 闫玉琢
■张照川王振风闫玉琢
本报记者刘义峰
征纳双方涉税信息不对称是影响税收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因素。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国税局在今年开展的税收专项整治中积极拓展精细化管理工作思路,注重外部信息核对法的利用,从社会第三方收集纳税人涉税信息,从中发现漏洞,加强征管,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升和税收的增长。到目前为止,该局利用外部信息核对法共自查、评估、稽查整治各类纳税人1105户,查补税款2993.5万元。通过行业整治,使商业企业税负由整治前的1.58%提升到目前的1.66%。
搭建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据了解,目前河南省大多数政府部门已实现了网上办公等政务电子化。但是,由于各部门之间没有联网,造成了“数出多门”、“异数异源”等“信息孤岛”现象。为此,卧龙区国税局联合地税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通过定期信息比对、数据交换,初步搭建起多方共享的信息交换平台,为该局利用外部信息核对法获得第三方信息提供通畅渠道。
“外部信息是贯穿于纳税人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的始终,并与纳税密不可分的第三方信息。因此,当我们在对部分企业进行税源管理时,如果使用常规的查账方法或者仅靠纳税人的内部信息不能准确判断其纳税申报是否真实,我们常常坚持目光向外找‘跳板’,根据行业经营特点,分析如何借助第三方信息促进税源管理。采用外部信息核对法往往可以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南阳市卧龙区国税局副局长杨建新对记者说。
所谓的外部信息核对法就是利用纳税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第三方信息,来分析、核实纳税人申报信息是否真实的方法。“实际工作中,外部信息核对法的操作计算比较简单,关键是要找准第三方信息,并确保其真实、准确。”杨建新补充道。
多“体”联动税负得到提升
“我局通过从质量监督局取得的其发放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数量,可以分析、核实机械生产企业当期的生产数量。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信息核对,实行多‘体’联动机制,能够有效地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该局车站路国税分局局长李贵泽说。
记者了解到,近期,该局车站路国税分局接到上级任务要求对制造行业进行检查,其原因是,制造行业税负低于该局平均税负0.4个百分点。接到任务后,李贵泽对该行业16户企业的涉税情况进行了汇总,发现某机动三轮车辆制造厂当月税负仅有2.3%,低于该局平均税负0.6个百分点。于是,他将该企业列为主要排查对象。该厂主要生产某型号三轮车,每辆车不含税单价2200元。今年3月初,评估人员在对该企业进行评估时认为,该企业1月份销售收入与往常相比存在着异常,但约谈企业财务人员后,未能查出异常原因。评估人员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该企业的产品必须有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才能出厂销售。技术监督部门今年1月份共为该企业发放产品合格证225枚,但企业的申报资料显示其1月份的销售收入44万元,销售量为200辆,这说明企业还有25辆三轮车销售未计收入。经再次约谈,企业财务人员承认确有25辆三轮车直接销售给两个个体代销商,对方不索要发票,企业未作销售收入。企业同意接受查补销售收入5.5万元、补税9350元、加收滞纳金70元的处理意见。最终,该企业的税负由原来的2.30%上升到3.48%,提升了1.1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