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工亡补助金将调整为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9:12:24
内地工亡补助金将调整为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2010年12月09日 16:25北京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上下班途中事故算工伤

工亡补助金将调整为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本报讯(记者张楠)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修改。本市将落实国务院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意见,对本市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相应修改。

修改后的工伤条例草案规定,除现行规定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草案还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草案还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

草案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度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工伤条例修改后工亡一次性补助金可达34万多元。J204

律师提问

外出办事直接回家怎么算

北京市贝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连艳律师认为,把工伤范围定得宽一点,也是国家为了给劳动者提供更好的保护,而且很多情况都是根据劳动者具体遭遇的难题,从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应该算是立法进步。

现行条例中,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都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新的条例草案将这些单位都纳入了工伤保险范围,并将上下班途中工伤范围也扩大。处理过多起劳动争议案件的连艳律师介绍,之前的案件中,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是争议的焦点问题。多数都是认定直线,即从家到办公场所,或者从办公场所到家。有的员工在上班期间到外面帮助单位干完事然后回家,如果在这段路上受到伤害,举证和认定就困难。另外,伤残认定也是劳动争议案件中非常棘手的问题。

连艳律师还提出了疑问:“如今律师也在工伤保险范围内,那么,当我们去法院开庭、去现场做调查、去当事人单位取证等路上,是不是应该也算在上班途中呢?因为这毕竟也是去工作。”而北京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王颖律师也认为,对上下班工伤认定范围等规定上应该更加细化。“立法理念好,也应该提高操作性。另外,有些立法初衷是好的,但是要结合社会现实情况,因为如果推出时机不好,反而可能造成更多矛盾。” 本报记者 周明杰J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