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成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4:37:02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丽)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日前正式批准海原县成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试行期1年。

 

  海原县位于我区中部干旱带,土地总面积4989.5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229.24万亩。全县总人口43.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0.2万人,回族人口29.8万人,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640元,是我区农业人口第二大县。由于自然条件和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差,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低,科技投入不足,产业化经营水平低,制约了当地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

  为加快改善海原县农业基础生产条件,提高水利资源利用效率和可持续发展,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增长、农民增收,海原县于今年8月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并编制了《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五年规划》和《海原县高崖乡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高效节水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审批。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对海原县的立项材料和实际情况多次评审论证后认为,海原县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并于近日正式批准海原县成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2011年,海原县将实施土地治理项目1个,实施1000亩固定滴灌和5500亩田间移动软管点灌,总面积65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