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他们说要把我搞成第二个赵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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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他们说要把我搞成第二个赵作海2010年12月04日 05:01郑州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5

获释后的王鹏接受南都记者采访。

宁夏吴忠“跨省刑拘”案进入国家赔偿程序

王鹏:他们说要把我搞成第二个赵作海

称遭到警员殴打,希望今后警方能顶住强权影响坚持独立办案

最新进展

王鹏将获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记者昨日在宁夏吴忠市采访了解到,王鹏及其代理律师周泽在收到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作出的《刑事赔偿决定》后认为,在给予王鹏刑事赔偿金的基础上,还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吴忠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吴海波表示,公安机关已经收到《刑事赔偿复议申请书》,并将尽快研究决定,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利通区公安分局作出的《刑事赔偿决定书》称,经审查,10月15日,吴忠市利通区辖区居民马晶晶控告王鹏涉嫌诽谤罪,利通区公安分局于11月23日以涉嫌诽谤罪将王鹏刑事拘留至12月1日,共拘留8日。利通区公安分局在此案执法中存在过错,不应对王鹏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决定给予王鹏刑事赔偿1003.44元。

对话王鹏

“我希望公安机关仅听命于法律”

记者:你现在有什么是最想说的?

王鹏:我还想说官员在吴忠这边嚣张的行径。本来我这个事情吴忠警方是没有任何管辖权的,对方为了达到泄私愤的目的,让没有管辖权的警方将我错误刑拘了。

我还想谈一谈公安机关独立办案的问题,在办案过程中,公安机关很容易会受到各方面的影响,比如说政府的影响、强权势力的影响,我希望公安机关以后仅仅是听命于法律,法律就是最大的领导。

另外一点,我希望公安机关以后能够文明执法,比如说利通分局办案警员对我进行刑讯逼供,还威胁我:“必须按照我说的,不然把你弄成第二个赵作海。你知道赵作海是谁么?赵作海不是没犯罪嘛,不还在牢里那么多年,我定你还不是小菜一碟。”

记者:办案警员对你刑讯逼供?

王鹏:就在利通分局一楼讯问室,一共两次。第一次就是11月23日那一天,第二次是24日。10月12日,来了3名警员,说是来了解一些情况,问我有没有诽谤。警员对我说,王鹏啊,人家是大领导,你不要自不量力、螳臂当车,你知道人家是什么样的人物。

走了以后过了一个多月,11月23日,我们甘肃图书馆典阅部的徐双定主任给我打了电话,让我下来。下来之后,办案警员就出示拘留证,也没跟我们主任说,就直接把我铐起来。警员的原话是说,你倒霉了,说你把高官得罪了,我上次就跟你说了,你倒霉了吧!

“其实也没啥事,你把高官得罪了”

记者:你是怎么跟警员说的?

王鹏:第一次来兰州,警员问我有没有诽谤马晶晶,我说没有,他们就走了;第二次,他们直接就把我刑拘了,然后就非常暴力地铐上了,直接推到楼下,塞到车里面。

在车上,带队的警员还说了一句话,说你这事其实也没啥事,你把高官给得罪了,给惹怒了,说你是一个牺牲品。我问,啥意思,啥叫牺牲品啊?他说,这个你不要问那么详细,总之你就是牺牲品,后来他又说牺牲品就是烂菜叶子,说我是烂菜叶子。

后来带队的警员就把我很暴力地一直背铐着。往吴忠走,一路背铐着我,大约5个小时。

快到吴忠的时候,他对我说了真话,说本来不打算立案的,但是对方催得太紧,你把对方惹了,你真的把对方惹了,判你一天也要判一天。后来警员就把我带到利通分局,问我有没有诽谤。这是第一次讯问,当天下午五六点钟,一个多小时。我说没有,没有就把我打了,把我腿也踢青了,把我头也打了,耳光也扇了。我没承认,就把我送到看守所了。据12月3日《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