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礼有面系列之——学会拒绝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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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礼有面系列之——学会拒绝的技巧

(2009-08-05 16:44:06) _周思敏_新浪博客

   生活中,我经常碰到这样的问题:“有些约会,我不想参加,可是我又不想伤害了彼此的感情,那么我该怎么做呢?”“有些party,我另有安排不方便赴约,可是朋友们坚持要我参加,我该怎么拒绝呢”“有些事情,明明不能做,可是朋友盛情,又不好拒绝,那样该怎么处理呢”……

   不予拒绝的理由可能很多,比如,担心伤了对方的自尊心,怕伤了双方的和气,怕由此招来不测的后果等。正是这样的一些理由,制约着我们常常不能果断地、面对面地拒绝别人,甚至违心地给予肯定的答复。

   客观上不能满足对方,或者很难满足对方,而主观上又当面给予了肯定的承诺,其后果只能是这样:要么自我谴责,产生自我抑制,后悔“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要么勉强应付,使自己或组织受到损害;要么“言而无信”,可能引起对方反感,甚至憎恶。

 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表明,一个人的心理期望值越高,其实现值往往就越低,期望值与实现值常常是成反比的。有些场合,你也许以为承诺是为了礼貌,是出于保护对方的自尊心不受伤害。可是,从你承诺的那一刻起,对方的期望值就可能达到了饱和状态。如果最后的现实是你的承诺根本不能兑现,对方的心理实现值就会从饱和状态一下跌至负值状态,因此出现情绪反常,甚至失态。这个时候,因你的“有礼’,承诺所引起的失礼后果就可想而知了。

   当有人求你帮忙而你实在做不到,但又不好直言拒绝,一时左右为难,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

 直言相告

  当自己不能满足对方那些过分的要求时,必须直言相告。一般来说,我们之所以拒绝对方,总是有一些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总是有我们所处的主观或客观困难,而对于这些困难,有求于你的朋友未必知道或未必完全清楚。因此,你不妨直陈自己的难处,求得对方的理解和谅解。只要彼此能以诚相待,对方也一定能理解你所处的难处和不得不拒绝的理由。

 利害相陈

  对友人托办的事,若属于违反个人行事原则的,需讲明道理,明确拒绝。这样几次下来,大家知道你的“原则”后,也就不会来“麻烦”你了。

 他人转告

  别人有求于你,你很难当面予以回绝,或由自己来说不妥时,则可请与你关系较好的第三者代劳。

 另谋出路

  当你对朋友的所求感到力不从心或不情愿时,你可以为他介绍另外几种解决问题的途径。

 书信传意

  对生活中比较敏感的问题,如你难以满足恋爱对象所提出的某一要求,或对他当面向你求爱而你又难以接受,或朋友、同事向你借钱借物等,若你感到当面回绝不大好,则可借助文字婉转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取得对方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