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爸不是李刚,但我妈是丁兰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5:38:19
  • 虽然我爸不是李刚,但我妈是丁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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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团市委招考一个职位,488人报名,马晶晶独占鳌头,显然是继承了父母的优秀基因。其母丁兰玉,出任银南地委委员时年仅23岁,现任吴忠市政协主席,甘肃网友王鹏是马晶晶的同学,知道他有很多门课程不及格,怀疑招考作弊,遂发帖举报。结果,王鹏被宁夏吴忠警方刑事拘留。

    王鹏的父亲说,马晶晶的笔试、面试都是第一名。南都记者获得的(自称招考工作人员的)举报材料称,他的卷面近一半没做。负责此案的石姓pol.ice告诉南都记者,这一行动是通过吴忠市公检法各部门事前联合开会协调讨论。(via:@吴铭)
    11月23日,宁夏吴忠市公共安全专家局利通区分局民警赴甘肃省将在甘肃省图书馆工作的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刑拘。王鹏此前多次发帖举报大学同学马晶晶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马晶晶父亲系宁夏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母亲系宁夏吴忠市委常委、政协主席。

    他们第一时间调查的不是马晶晶,而是王鹏。据最新报道,公共安全专家局说举报不符合事实。
    转:【网友举报官二代公务员考试作弊被跨省抓捕】23日,宁夏吴忠市公共安全专家局利通区分局民警将在甘肃工作的王鹏刑拘。王鹏此前多次发帖举报大学同学马某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马某父母均系宁夏官员。据介绍,马某大学成绩是班级倒数第一,但在银川团市委招考中,其笔试面试却均是第一。【新浪微博】

    转:大学生举报政协主席之子公务员考试作弊 宁夏吴忠pol.ice以“诽谤罪”跨省抓捕举报者


        “太冤了,太荒唐了!”
        今天上午,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怀着愤怒的心情,向我转来一个有关大学生因举报遭官员报复并以“诽谤罪”被抓捕的新闻素材,看完材料并停了当事人的介绍,我的心情也和那位全国人大代表一样感到愤怒。看来,诽谤罪真的成了pol.ice和官员压制公民举报和舆论监督的工具了。
        现将有关情况简单介绍如下,并将当事人的控诉材料和有关照片登载在网上。供各位了解,并请各位朋友以各种合适的方式来关心那位青年的命运,监督宁夏吴忠pol.ice和有关官员的违法行径。

        江苏工人王志昌说,2007年以来,他的儿子王鹏在兰州大学中文系就读期间,因为看不惯同宿舍同学马晶晶的不学无术(这个马晶晶,其父亲是宁夏自治区扶贫办主任马崇林,母亲是吴忠市政协主席),特别是马晶晶在报考银川市团委学校部公务员的过程中,王鹏认为有很多疑点,就写信给国家有关部门举报马晶晶的作弊嫌疑,在举报没有结果的情况下,王鹏又在网上发了一些质疑性的帖子。本月23日,王鹏在兰州被吴忠市公共安全专家局利通区分局刑警队跨省刑事拘留,并抓到了吴忠市看守所。pol.ice抓他的理由是涉嫌“诽谤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诽谤罪是自诉罪,只有在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秩序的情况下,才能通过公诉程序处理。
        为了核实此事,我今天下午致电利通公共安全专家分局刑警队的一位姓石的副队长,他证实有此事。这位石队长说,因为考虑到王鹏的发帖行为损害了公务员考试的秩序和声誉,所以认定其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这个事通过当地公检法事前联合开会协调讨论,决定以公诉程序来追究王鹏的责任。
        傍晚时候,王鹏的父亲王志昌又给我打来电话,说利通公共安全专家分局的pol.ice又到了王鹏的老家江苏连云港,打算要抓捕王的父母。现在,他们都只能东躲西藏。

        我认为,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诽谤罪是法定的自诉罪,也就是必须由认为自己受到诽谤的人到法庭进行刑事自诉,才能启动诽谤罪的诉讼程序,并最终由法院来决定是否构成诽谤,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所谓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是指以故意造谣诽谤的方式引发社会恐慌或者秩序失控,或者使国家的国防利益、国家形象等遭受重大损害,比如故意诽谤国家领导人等。除此以外,都应该以自诉程序来解决。
        遗憾的是,现在诽谤罪真的成了一些pol.ice和官员用来报复和压制舆论监督、言论自由以及公民控告的工具。
        虽然我现在没有证据证明马晶晶的父母参与了这件事情的策划,但毫无疑问的是,如果马晶晶的父母是普通人,那么,别人举报马晶晶公务员考试有作弊嫌疑,pol.ice会去跨省追捕举报人吗?
    另一个问题是,马晶晶的户籍在银川,即便按照诽谤罪的标准,那么也应该由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害人所在地(都是银川市)的公共安全专家机关管辖,而不应该是吴忠市这么一个和案件没有密切联系地的公共安全专家机关管辖。现在吴忠警方介入此案,我只能认为,唯一的因素,就是因为马晶晶的母亲在吴忠担任主要领导。
        如此荒唐的案件,难怪全国人大代表会愤怒!
        权力对法治的凌驾,难怪人们会愤怒!

    有关这次举报的一些细节,搜索网上资料,大部分帖子都已经被和谐掉了,但还是有个别论坛能找到




    各位富有正义感的朋友:

        我叫王志昌,现年53岁,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工人。现因我儿子被宁夏pol.ice以“诽谤罪”非法抓捕,向各位诉说案情,并请教该如何办。
        我儿子王鹏,原是兰州大学中文系学生,这次因为举报宁夏扶贫办主任马崇林和吴忠市政协主席丁兰玉之子马晶晶在2007年公务员考试中的作弊嫌疑,于11月23日上午被吴忠市公共安全专家局利通区分局刑警队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现在pol.ice不仅威胁要对他判重刑,还到处抓捕与事件毫无关系的我以及孩子的妈妈,逼得我们夫妻到处躲藏有家不敢回。
        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
        2003年9月,我儿子王鹏从江苏考入兰州大学中文系学习,恰逢与马晶晶等3名同学分到同一间宿舍。入学之后不久王鹏发现,来自宁夏马晶晶总是游手好闲,基本上不学习,原来他的爸爸马崇林是宁夏泾源县县长,妈妈丁兰玉是宁夏吴忠市委常委,是厅级干部。所以他学习好坏无所谓,反正一毕业就能安排一个好工作。
        令王鹏苦恼的是,马晶晶除了不学习,还特爱玩电脑游戏,几乎每天晚上都在宿舍玩电脑游戏到12点,并且把游戏的声音弄得特别响。王鹏为此和马晶晶交涉过几次但不管用,两人甚至因此发生了争执。过了一个学年,我看儿子为此很苦恼,就下决心从微薄的工资里多挤出一点,让王鹏在学校附近租了个小房间单独住,以免影响学习。
        2007年6月,王鹏所在的班级面临毕业就业,兰州大学开始对这个年级的同学统计就业率,当时王鹏作为统计人员,让马晶晶填表,马晶晶将自己的就业单位填写为银川市团委。同学们问马晶晶,团委是公务员单位,没考试怎么知道自己能进去呢?马晶晶满不在乎地回答:“考试还不只是走个过场,我爸妈已经给我选定了去团委当干部,这样将来好当官。”
        2007年7月10日,宁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正式开始报名,马晶晶果然在当天报考了银川团市委学校部科员一职。更让王鹏和同学们惊奇的是,在学校4年期间,马晶晶除了体育课,其他课程很多不及格而补考,总成绩总是排名倒数第几位。但在这个竞争激烈的职位考试中,一共408人参加角逐,马晶晶不仅笔试得了第一名,而且面试也是第一名,最终顺利“考”中了银川团市委学校部的公务员岗位。
        看到这种反差,直率而富有正义感的王鹏联想到马晶晶平时的不学无术和不尊重他人休息权的不道德行为,就向国家公务员局、监察部和银川团市委的领导写了举报信,一是举报马晶晶平时的学校表现差,二是对其学业成绩和公务员考试成绩的巨大发差提出质疑,三是对这个岗位的招考工作是否存在作弊嫌疑提出质疑。但这些举报信发出后并没有什么结果,马晶晶照样去团委上班了。也是在这个期间,马晶晶的父亲马崇林升官为宁夏自治区扶贫办主任,这个职位比县长不仅级别要高,而且权力大得多,因为在宁夏这个贫困地区,扶贫办掌握着巨额的扶贫资金拨付权,区以下各级官员都要巴结他,而马晶晶的母亲也再次升官,从市委常委升为吴忠市政协主席、party组书记。
    看到举报信没有发挥作用,王鹏也把举报信里的一些内容发到了网上,并从公务员招考的透明性、公正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但他万万没想到,正是这些举报信和网上意见,让他深陷牢狱之灾。
        11月23日,已经毕业并在甘肃省图书馆工作的王鹏,在办公室被来自吴忠市公共安全专家局的pol.ice带走并立即被抓捕至宁夏吴忠,一份来自该局利通区分局、编号为吴利公刑拘字(2010)第388号的《拘留通知书》显示,王鹏已经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并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
        在王鹏被抓走的第三天,我从江苏紧急赶到吴忠市利通区公共安全专家分局,那里的刑警看我前往,立即又限制我的自由,并威胁我说,王鹏诽谤领导的家属,领导有批示,后果很严重,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从11月25日到27日,与此事毫无关系的我,也被那里的pol.ice限制人身自由,不许我离开,晚上也必须在他们指定的地方睡觉。看着这些pol.ice完全无法无天的做法,我被迫于27日早晨逃离了吴忠来到北京寻求帮助。
        这两天,有北京的律师和法律专家告诉我,按照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诽谤罪属于“自诉罪”,它的意思是,如果要追究一个人的诽谤罪刑事责任,只有认为遭受诽谤的本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而不能由公共安全专家机关进行侦查和检察院公诉。当然,刑法对诽谤罪也规定了可以提起公诉的特定情况,就是必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我想不通的是,我儿子王鹏,作为毫无城府的年少学生,仅仅因为看到高官的子女在公务员考试中存在作弊的嫌疑和不公正的可能性而写信举报,这样的事情,无论如何都轮不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这样的遭遇,显然是因为被举报者的父母都是宁夏的高官。
        律师还告诉我,最高检为了防止官员滥用权力以诽谤罪侵犯公民的举报权,规定对这类案件必须上提一级进行批捕,可问题是,我儿子现在被吴忠市下面的区公共安全专家分局抓捕,批捕权即使上提一级,还是在吴忠市检察院,这仍然属于马晶晶妈妈的管辖地。即便到了宁夏自治区,马晶晶的爸爸因为掌握着扶贫资金拨付大权,在这样一个贫困地区,恐怕没人会不给他面子的。看起来,我儿子王鹏这次是凶多吉少。
        我的朋友查了查网络资料后告诉我,这些年以来,因为举报或者批评被pol.ice以“诽谤罪”胡乱抓捕的案件有过好多次,比如山东曹县青年段磊案件、重庆彭水诗案、河南王帅发帖举报土地违法案被灵宝警方跨省追捕案等等。
        如今,我的儿子王鹏,也因为举报而被跨省追捕,并且办案的机关偏偏就是在被举报的高官所管辖的吴忠市。
        各位尊敬的朋友,正在东躲西藏的我和孩子他妈,也只有躲在这里向社会求助了。求求你们,给我出出主意。
        王志昌叩首!

                                                         

                                               2010年11月29日


    又见跨省,气愤之余很无奈,希望大家关注这件事情。你们的关注是对王鹏一家力所能及的帮助也是对权力的监督!一个人的关注他们可以熟视无睹,但群体的关注能让他们不那么肆无忌惮。
    一个社会的和谐有赖于每一个个体对和谐的追求。哪怕这个个体的力量很小,但不要畏惧言轻位卑。因为群体的力量是强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