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博士一发信,官员为何就有反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3:35:03
近日,一封《法学博士清华大学王进文致工学博士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有关拆迁问题的公开信》在网络流传。昨日王进文博士证实,该信确实是他所写,事因家乡房屋在未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强拆。潍坊市潍城区区委副书记王兆辉称,王进文发表公开信之后,他已经来北京与其当面沟通,争取妥善处理此事。(12月1日《新京报》) 清华博士一发信,官员就进京沟通,迅速的反应要让许多其他被拆迁户感到羡慕了:到底是清华,到底是博士,到底是法学博士,还是很有能量的,一给市长发信,官方就有反应了。都说读书无用,可博士还是能顶事的。
这其实不过是一种误读。官方的反应,其实也许并非因为清华博士给市长写了信,市长收到信后有了回应。博士的信不在于写给市长,而在于信是公开信。是公开的力量向官方施加了压力,使其无法回避。怕的不是清华法学博士,而是公开信所产生的围观压力。如果潍坊官员忌惮清华和博士的话,一开始就不敢未签协议就强拆了。
王博士也是深谙此道,所以他没有傻乎乎地私下给潍坊市长写信,而是写了一封给市长的公开信。他写这封信,大概并不指望市长真能看到这封信并处理问题,而是写给舆论和公众的。寄望借助名校和博士这个有新闻价值的身份,提起舆论对强拆问题的关注,借公众的围观力量与强拆方形成势均力敌的博弈。你可以不屑于一个清华博士,甚至可以置法律于不顾,但无法不屑于舆论如潮的关注力量。你可以不看,但舆论会逼着你必须有所回应,这就是公开信的效应。这样的公开信效应,无疑是对法律的反讽。
一个清华的法学博士,肯定怀着对法律无比的尊崇,当自家面临拆迁时,他也一定穷尽了所有法律途径,使用法律这个他最熟悉、也最该依赖的武器去捍卫自己的权利。可是,正如他所说:学了10年的法律,10年寒窗,我一直用法律途径来试图解决我所面临的问题。而且我也充当了我们村村民的法律顾问。如果说,我在掌握了所有的证据,并采取了合理的法律手段的前提下,仍然没能维护合法权益,那么中国的法制和法律您认为是成功的吗?———学了10年法,一直用法解决问题,仍无法避免被强拆的命运。轰隆隆的推土机下,没有人理会他所讲的法,没有人将他的清华博士当回事。
可他一写公开信,没几天,就有人主动找上门来解决问题了。他们显然是害怕媒体的围观会使丑闻越爆越大,担心媒体的关注会牵出更多的问题,于是开始沟通。
借助这封很有新闻价值的公开信,在媒体的关注和网民的围观下,清华博士家乡房屋被强拆的问题可能会得到较妥善的解决。可是,其他被强拆者呢?那些没有清华博士的身份、不会写公开信的人,那些除了自己的身体外一无所有的人,那些缺乏足以引起媒体关注的新闻价值资源的弱者,当面临强拆时,他们除了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将自己置于险境之中去吸引媒体关注外,还能怎么办?
王博士说得好:我“绑架”了清华,“绑架”了博士,“绑架”了法律。可谁“绑架”了那些面临野蛮拆迁的人?用公共利益、经济发展和“拆出新中国”的名义绑架平民,那是最无耻的绑架。王博士还是幸运的,还有“清华”和“博士”的符号资源可“绑架”,可多数平民并没有这么幸运,他们被侵犯时,没有任何新闻价值可资利用。(曹林)原题:博士的信不在于写给市长,而在于公开
多少拆迁户家有清华法学博士?
值得庆幸的是,王进文没有被潍坊政府以“国家利益”之名跨省追捕。公开信发表后,潍坊官员还亲自赴京沟通,这表明:王进文家乡房屋被强拆一事,有了一丝解决的希望。问题在于,有多少拆迁户家有清华法学博士呢?我家是没有的。就在昨晚,老家湖北天门的老母打来电话说:因旁边有开发商盖楼,老家所在单元楼出现了裂缝,几十户居民找到主管部门,却遭遇了互相推诿。我虽为大学新闻教师,常写拆迁评论,认识一些媒体记者,但同样也没有能力解决此事。
清华博士生致市长公开信的两重悲哀
清华大学博士生致市长的公开信,首先让人读出两重悲哀。一是,即便你是名校博士生,跻身于高知阶层,你也是弱势群体,高学历阻挡不了推土机,你家的房子依然可能遭遇突然强拆,“房子被推土机推倒,并被立即清场,家具衣物粮食全无。”二是,即便你是法学博士生,学法懂法执法,你也得剑走偏锋,放弃正常的法律途径,采取求助市长这种“人治”色彩极浓的“维权”方式。
区委书记与法学博士,怎么沟通
发出一封公开信,区委副书记进京——这一事态的发展,比起跨省追捕,比起告其“诽谤罪”,比起“拆迁养活知识分子”的江西万载县县委书记,要好的多。
现在,最值得关注的是:潍城区区委副书记王兆辉,将怎样与王进文沟通?一方是地方党政领导,一方是研读法律10年的法学博士,双方将用什么“语言”沟通?法律语言?政治语言?利益语言?或者别的什么语言?如果双方找不到“共同语言”,沟而不通,事态又将如何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