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有效的基层组织框架:基层民主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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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牟县白沙镇党委书记 朱麦囤
我于1996年到中牟县白沙镇工作。当时,镇里除了一家面临破产的乡办造纸厂外,几乎没有其他企业,财政收入也就200多万元,其中农林特产税占大部分,每年财政赤字压得主要领导喘不过气来,年终机关干部职工发工资要财政所到处高息贷款,过年好像过关。
那时我是抓工业的副镇长,上级要求改变这种落后局面。我镇也成立了招商办公室,多措并举进行招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引进一个项目,需要征地,可村民就是不答应,我背着被子住到项目占地所在的前程村。该村是白沙镇先进村,可“区区”40亩地,几个月就是拿不下来。干部开大会,群众开小会,你有千条计,他有老主意,就是不卖地。因此,工业发展比较缓慢,经济始终难见起色。
在2002年村委会换届选举中,23个行政村竟有一半以上的村选不出村主任。为此我不断思考,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农村的出路在哪里?是不是制度出了问题,还是我们死搬教条,脱离实践,脱离群众?
2002年,我接任白沙镇党委书记。经过调查研究,我们大胆尝试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家庭联户代表制度。所谓联户代表制,就是由每个农户推选一个家庭代表,10个家庭代表推选一个联户代表。联户代表与村民组长一起组成组委会;联户代表中,再按10∶1的比例选举出监督委员会。
组委会由村民组长为召集人,对村民组的财务收支、款物发放、土地分包转让等事务进行民主决策和监督。每月一次的联户代表会议由全村联户代表、村组干部、包村干部等共同召开,是村里的最高权力机构,对村内重大事务进行表决。村民监督委员会是联户代表会议的常设机构,对村委会进行监督,监委会主任轮值担任,每人一个月,村级账目须经监委会审批盖章方能入账。
该制度使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得到细化,增强了可操作性,使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由虚变实,使村民的诉求得到充分表达。经过多年的尝试和不断完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杜桥村七组家族势力严重,两个家族派别长期对立,成为该村治理的“老大难”。2005年8月,因企业入驻该村,两派意见不一致,便阻挠企业开工,甚至械斗伤人。镇、村两级协调均无功而返,甚至连改选村民组长也无法进行。
2007年1月,该组实行家庭联户代表制后,联户自由组合,打破了家族界限,联户内成员平等沟通、交流、讨论,使正确意见得到支持,群众的思想逐渐统一。2007年3月,七组家庭联户代表经过充分民主协商,一致同意郑州创新实业公司入驻,取得了村民、企业、政府三赢的局面。
这件事使我更加认识到基层民主的巨大力量。群众并不缺乏发展的积极性,许多时候,也不缺乏发展的智慧和能力,政府如果给予了合适的制度和环境,群众创造的活力往往会喷薄而出。
十字路村每逢雨季,道路泥泞,出行困难,村民意见很大。村干部多次想修路,但由于村组财务不透明,群众对村干部不信任,不愿集资,村组资金又不足等原因而一直无法实施。推行家庭联户代表制度后,村组财务收支透明了,监督更加严格了,群众信任度也提高了。该村联户代表主动向村民组长提议,将村北头一个三亩见方的水塘出租,用租金为村里修路。
经过商议,村民一致同意。组委会迅速成立了理财组、质量监督组,公开招标施工队。2007年4月开始施工,到6月底就全部完工,实现了水泥路户户通,家家门前一个垃圾池,两户一个排水井、一盏路灯,既彻底解决了村民出行难的问题,也使村容村貌有了根本性的转变。
可以说,家庭联户代表制度促进了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群众的创业热情得到了充分调动,也带动了其他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目前,白沙镇已入驻企业200多家,2009年财政收入1.18亿元,2010年1月~7月实现财政收入1.12亿元。自推行家庭联户代表制度以来,全镇没有发生一起集体上访事件,23个行政村的300余名村组干部,没有一人违纪违法,呈现出干部顺心、群众顺气的好局面。
农民们说,家庭联户代表制度让咱老百姓有话能说,说了管用,这样的好制度要想停止,我们还不答应呢!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于建嵘对这一制度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这有可能是中原农民未来普遍采用的一种农村组织形式。”(《半月谈》2010年第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