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人立遗嘱分割财产后失去子女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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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2月03日04:26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 韩景玮 通讯员 王军现

  本报讯 九旬老人有三儿一女,在老人的财产未分割前,孩子们时常来探望他。而财产分割后,孩子们都躲得远远的,有病也没人管。只有一个孙子对他细心照料。昨日,九旬老人李林再次找到新郑市公证处,要求把以前的公证遗嘱撤销,再办一个遗赠公证,将遗产赠送给照顾他的孙子。

  九旬老人将财产分给儿女

  现年90岁的李林老人是一名退休教师,老伴早年去世,自己一个人又教书育人,又要拉扯儿女。三儿一女分别成家后,退休在家的李林老人一直独居,住在县城,过着“白天一把锁晚上一盏灯”的生活。李林的儿女们偶尔会来探望他,那是他最开心的时候。

  1997年,李林就其遗产分配进行了公证,将县城一套房产及其他财产,给子女们进行了分割。

  财产一分,儿女变脸

  财产分割后,儿女们几乎很少上门,李林到乡下一亲戚家居住。去年一场大病,让身板硬朗的老人再也没能站起来。老人只得搬回县城老家,本想离儿女近些,照顾起来会方便些,没想到儿女们都唯恐避之不及。

  李为民是李林的孙子,今年35岁。尽管父母不照顾老人,他对老人却很关心。在父辈无人出面照料爷爷的情况下,李为民夫妇毅然担负起了爷爷的饮食起居和护理工作。每次到县城,他和媳妇都会在老人家中忙上一天,帮老人购置日常用品,洗洗被褥衣服等。

  老人撤销遗嘱

  财产赠给孙子

  眼看时日无多的李林,决定将所有遗产全部赠送给照顾自己的孙子李为民,遂把电话打到了新郑市公证处。昨天上午,新郑市公证处接到求助电话后,知道李林老人行走不便,遂派人亲自登门了解情况。

  在李林老人屋内,公证员杨国建看着李林有些心酸,李林老人的第一次公证就是他办的。当时,他还问李林:“办了公证就不怕子女不管?”李林打趣地说:“财产都给他们了,他们还能不管?”

  公证人员调查后认为,老人的要求是真实意思,符合法律规定,遂现场为老人办理相关手续。瘫痪在床、右半边身子不能动弹的李林老人坚持用左手书写了一份撤销公证遗嘱的声明。原来的公证遗嘱撤销后,公证员又为他和孙子李为民办理了遗赠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