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个法律词条变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7:26:25
细品142个词条 法律语言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变迁 郑键 贾娜 刘洋 闫嵩巍 程丁

 

    编者按 当编辑们从《现代汉语词典》第1版到第5版中遴选出有关法律语言的142个词条时,大家都感受到了它的“有意义”和“有意思”。 

    有什么意义呢?起码有两点:其一,读这142个法律语言词条,可以说是在读一篇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词条式的法制史料笔记(《现代汉语词典》第1版是1978年,第5版是2005年),我们从中可以窥见到新时期我国民主法治进步的点滴。其二,从142个法律语言词条的增减、释义的变与不变中,我们还可以看到法律语言变迁的些许印迹,也更加感受到规范法律语言的重要意义所在。我们曾向宪法学界前辈许崇德老人求教,他告诉我们:54宪法起草时,就请了叶圣陶来把语言关;82宪法起草时,又请了吕叔湘和朱德熙来把关。于此,我们作何感慨? 

    有什么意思呢?从《现代汉语词典》第1版到第5版,择其142个词条,详列其变与不变,并有法学家、语言文字学家、作家、媒体人作简约点评,个中意思请读者慢慢去品……

    绿海周刊:本世纪以来,法律语言研究日趋火热。对我们从《现代汉语词典》列出的142个词条,你怎么看? 

    宋北平:你们的这个用心很有意义。《现代汉语词典》影响很大,这对法律语言来说,就很有普及的作用。 

    我判断,法律语言学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一门显学。不过,究竟什么是法律语言也可能会难倒不少的学者,因为我国前三十年研究法律语言的学者基本上是汉语教师,他们各自对法律语言这个概念所下的定义虽然各不相同,但基本上都是在语言学范畴之内,与法律或法学没有多少干连。就是被称为最权威、最畅销的《现代汉语词典》,其中法律类词语,我看到的很多表述就是不规范的。也许,我们迫切需要一本《法律语言词典》!

    绿海周刊:你怎样理解法律语言与现代汉语的关系? 

    宋北平:法律语言是表述法律意义的符号系统,它产生于通用语言又回归通用语言。法律意义是法律语言的本质,符号只是法律语言的形式。无论是字、词、句,还是语段、语篇,只要表述了法律意义,就是法律语言的表意单元。 

    历史上不同的社会制度里有不同的法律语言。现代汉语产生以来,法律语言已经经历了北洋军阀、国民党政府和新中国三个性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形的表现是词汇多和少、增和删的变化,无形的表现是词义的变化。

    绿海周刊:从法律的角度看,对《现代汉语词典》一些词条的释义,你有怎样的感受? 

    宋北平:我的感受叫痛苦,法律语言失于规范已经到了难忍的程度。说最常见的吧,如“犯罪”,《现代汉语词典》第1至4版的释义是“做出犯法的、应受处罚的事”,第5版的释义是“做危害社会、依法应处以刑罚的事”。无疑,第5版的解释比第1版更具“法律味”了——不过并没有什么不同。因为,两种解释都说“犯罪”是“事”。法律常识告诉你,“犯罪”不是“事”而是“行为”,“事”仅仅是“行为”的结果而已。

    绿海周刊:我们看到,从《现代汉语词典》第1版到第5版,这些词的词义发生了一些变化。 

    宋北平:我的印象是,这些词的变化粗略地反映了我国的法制建设、法治进程。为什么是粗略,除了五个版先后产生的情况各不相同以外,可能由于编者还基本不甚了解我国的法律语言。例如,按照词典编纂收词原则,不少完全应该收录的法律词语却一直阙如。你看,《现代汉语词典》第1版收录了“债权”,却没有收录“债权人”、“债务人”;第5版收录了“要约”,却既没有在原有的社会通用语词“承诺”下增加新的义项,也没有另立词头。

    绿海周刊:我们发现,法律词汇在《现代汉语词典》第3版中开始大量增加,你怎样评价? 

    宋北平:上个世纪90年代是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个十年,每年颁布的法律大约十一二件,反映这个阶段法制建设的法律语言,大量在《现代汉语词典》第3版中体现出来,如定罪、抗诉、伪证、诱供、套汇和债权人、债务人、人身权、人格权、辩护权,以及行政拘留、行为能力、刑事拘留、劳动教养、劳动改造、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等,这是必然的。 

    建国以后至改革开放30年间形成的法律语言是自汉语法律语言产生以来历史冲刷、沉淀的结晶。改革开放以后30年产生的法律语言则成为我国法律语言的主导,法律词汇的增加是法律语言变迁的主流。立法中产生的法律语言虽然不是法律语言的全部,但无疑是法律语言的核心和主体,因而其发展变化代表着整个法律语言的发展变化。

    绿海周刊:其实,这个变化从上世纪末到现在更为明显。 

    宋北平:是的。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迫切需要,立法节奏加快,反映这种变化的,一是法律语言词汇数量较之前大量增多,二是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词汇显著“上涨”。这在《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中可以体现出来,如逃汇、传销、邀约、精神赔偿等等;也有一些几乎伴随市场经济而来的法律词汇“应运而生”,如性骚扰、性侵犯、性贿赂、法律援助等等。特别是,体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形成的法律语言也出来了,如立法权、司法解释、取保候审、国家赔偿等等。

    绿海周刊:除“大量增加”的趋势外,一些法律语言词汇是否也存在着消亡的趋势呢? 

    宋北平:应该叫微量消亡。法律语言词汇变化的另一个方面是法律词语的消亡,尽管与增加比起来是微量的,却也同样反映了我国走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比如,“反革命”是典型的政治语言,1979年进入刑法,成为罪名。1997年修订刑法时,改之为“危害国家安全罪”,使“反革命”回归政治语言本位。 

    还有一类词语,如“流氓罪”、“投机倒把罪”等词语退出法律语言系统,体现出法律从粗放向精细的发展,而法律的精细化则是国家法治的“物质”基础。 

    绿海周刊:作为法律语言应用研究专家,你认为当前法律语言发展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宋北平:发展的主要问题有二:一是法律工作中的规范化,二是学术研究的深度化。如果我们还不去规范法律语言,我们这些人都会成为法律文化史上的罪人。 

    中国30年前的学者,大多数以语病分析的方式研究了现在的法律。现在我们很需要这种深度的研究。 

    绿海周刊:以你的体会,研究法律语言难在哪里? 

    宋北平:要说研究法律语言的难,确实太多了,概括起来一句话:没几个人搭理你!你申报课题吧,没有法律语言这一科。勉强报上去,评委觉得不是他评的学科的主流,先放放。你有成果发表吧,法学期刊也不知道放在哪一类栏目发为好。我申报过两次社科基金,事前召开多次会议与法学界、语言学界的著名专家反复论证,都说好,但两次都这样“放一放”,就放下了。 

    研究法律语言最大的障碍是人才稀缺——缺少既精通语言又熟悉法学的学者,所以难以展开深度研究。现在成长起来的硕士、博士中开始有这样的人才了,可他们没有同样的“评委”、“编辑”知音。 

    绿海周刊:在法律语言发展变迁、规范化的历程中,你认为值得一记的事情是什么呢? 

    宋北平:那是2008年召开的一次“首届全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学术会议”。会议由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专家委员会主办。来自法学界、法律界、哲学界、语言学界、法律语言学界等相关学科的一百多位学人欣然应邀与会,其中大部分是著名人物或一般不参加学术活动的领导,大家都热情发言。会议能有如此盛况,一个主要原因是他们都认识到了研究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意义。 

    (宋北平,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专家委员会秘书长,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文稿统筹 郑键 贾娜 刘洋 闫嵩巍 本版图片 程丁)

 

    ●78年版:《现代汉语词典》1978年第1版

  ●83年版:《现代汉语词典》1983年第2版

  ●96年版:《现代汉语词典》1996年修订第3版

  ●02年版:《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修订第3版(增补本)

  ●05年版:《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第5版

 


                  

  1.【不成文法】

  78年版:不经立法程序而由国家承认其有效的法律,如判例、习惯法等(跟“成文法”相对)。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2.【辩护人】

  78年版:受被告人委托或由法院许可或指定,在法庭上为被告人辩护的人。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由法院指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人。

  

  3.【被告】

  78年版:在民事和刑事案件中被控告的人。也叫被告人。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被起诉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行政机关。

  

  4.【被害人】

  78年版:指刑事、民事案件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指刑事案件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5.【报案】

  78年版:把违反法律、危害社会治安的事件报告给公安或司法机关。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6.【保证人】

  78年版:⑴保证别人的行为符合要求的人。⑵担保被告人不逃避审讯并随传随到的第三人。⑶法律上指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⑴保证别人的行为符合要求的人。⑵刑事诉讼中,保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取保候审的有关法律规定的人。⑶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与债权人订立协议的人。

  

  7.【保外就医】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犯人在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经批准取保出狱医治。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8.【版权】

  78年版:作者或出版社对作品享有的出版或作别种处置的权利。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即著作权。出版单位可以根据出版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获得作品的使用权。

  02年版:同上。

  05年版:⑴即著作权。⑵出版单位根据出版合同对特定作品享有的出版权和销售权。

  

  9.【辩护权】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被控告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的权利。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10.【保证金】

  78年版:⑴为了保证履行某种义务而缴纳的一定数量的钱。⑵旧时被告人为了保证不逃避审讯而向法院或警察机关缴纳的一定数量的钱。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⑴为了保证履行某种义务而缴纳的一定数量的钱。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保证不逃避审讯而向法院、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缴纳的一定数量的钱。

  

  11.【保护伞】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比喻可以起保护作用的有威慑性的力量或有权势的人(多含贬义)。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12.【保险法】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有关保险的机构、管理和保险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方面的法规。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13.【串供】

  78年版:互相串通,捏造口供。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之间以及他们与证人之间相互串通,捏造口供。

  

  14.【串案】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某个案件涉及多个犯罪嫌疑人,查证一个人的犯罪事实时,又连带出另一个,接连成串,这样的案件叫串案。

  

  15.【传销】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生产企业不通过商店而是由推销的人把产品层层转卖后销售给消费者的一种营销方式。鉴于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国务院于1998年4月决定禁止传销经营活动。
  冯学锋(社会语言学专家,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 法律生活和语言生活密切相关

    《现代汉语词典》是一部语词词典,而非专业法律词典。从普通语词词典中都能明显看出法律词汇选词、释词的变化,则在一定程度上表示,法律、法学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已经非常普遍。

    法律生活和语言生活是密切相关的。从人治社会到法治社会,我们的国家加强了依法治国的力度,法治日益健全,公民的法律观念也逐步加强,这种进步自然而然地会在词汇里反映出来。法律词汇在意义上的变化说明,人们对词汇的理解日渐明晰,定义也日益严格,因此在释词方面势必更为科学化、系统化。法律涉及到生活的各个层面,词典第5版上的“传销”、“串案”等新词,也是由于新的社会状况出现需要法律判断的结果。

    从语言学专业上看,近几年话语权、语言权利、教育权、语言教育权利等与语言学相关的法律问题逐渐被关注,生活中,公民是否应该以母语接受教育,少数民族的母语该如何保留;司法中,是不是可以用方言打官司:课堂上,老师用方言讲课是否违法……它们都涉及到公民的语言权利,而这些问题,是五年前或者十年前都尚未进入公众视野的。由方言所引起的大量研讨也正是继承和保护方言与方言文化的表现,是公民法律意识的觉醒。

    国家语委自2006年起每年发布的《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对法律词汇给予了较多的关注,法律在公民生活中的重要性由此亦可见一斑。
 16.【警察】

  78年版:国家维持社会秩序和治安的武装力量。也指参加这种武装力量的成员。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人员。包括户籍警察、司法警察、交通警察等。

  17.【精神赔偿】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公民因他人侵害而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得到的赔偿。

  18.【经济法】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国家机关依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的统称。如财政法、银行法、税法、价格法等。

  19.【经济犯罪】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为谋取非法利益,在经济领域中违背经济管理制度,危害正常经济秩序,触犯法律的行为。

  20.【检举】

  78年版:向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21.【检察院】

  78年版:指审查批准逮捕、审查决定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国家机关。在我国,人民检察院有时也简称检察院。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的职责。在我国,人民检察院也简称检察院。

  22.【检察官】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检察院中进行法律监督工作、代表国家进行公诉以及对犯罪案件进行侦查的人员的通称。

  23.【监外执行】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指法院对具有某种法定原因(如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的犯人暂不羁押,而交付一定机关监管。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24.【假释】

  78年版: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把未满刑期的犯人暂时释放。假释期间,如不再犯新罪,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否则,就把前后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25.【家庭暴力】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指以凌辱、殴打、故意伤害等手段,严重摧残自己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

  26.【继承权】

  78年版:依法或遵遗嘱承受死者遗产等的权利。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27.【基本法】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根本法。

  02年版:⑴有些国家指宪法。⑵某些特定地区的基本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05年版:同上。

  28.【渎职】

  78年版:不尽职,在执行任务时犯严重过失。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29.【定罪】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审判机关认定某违法行为符合刑事法律规定的某个罪名。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张书岩(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 辞书编纂与法律新词条

    “绿海”周刊整理的《现代汉语词典》从第1版到第5版有关法律词汇的变化,是一份很能说明问题的资料。我对自己阅读的14个条目作出了如下分析:

    (1)从第1版到第5版的释义没有变化的只有4条,占14条的28%,也就是说,有72%的条目释义有了更新或本身就是新增的条目。

    (2)原来是一般词语,现在作为法律专门名词收入。比如“检察官”、“监外执行”、“定罪”,原来人们都当做一般词语看待,现在上升为法律名词,十分必要。

    (3)把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涉及法律的新概念、新提法,作为法律专门名词收入。比如收入“经济法”、“经济犯罪”,反映了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新动向;家庭暴力的现象一直存在,如今也进入法律的视野,反映出人权意识的增强;“精神赔偿”有了法律的界定,反映出法律的不断完善。

    (4)修正原有的释义,使之更加准确、明确、具体。例如“警察”一条,原释义为:“国家维持社会秩序和治安的武装力量。也指参加这种武装力量的成员。”现改为:“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人员。包括户籍警察……等。”将中心词“武装力量”改为“行政人员”,更加准确;“包括”后面的内容,使本条内容更加丰富、具体。

    (5)根据不断产生的新生事物,补充、完善词条的释义。例如“基本法”一条,在香港回归后,增加了“某些特定地区的基本法律”的义项,可谓与时俱进。

    总之,这些变化从社会、法律角度看,体现了社会的进步、法律的完善;从辞书编纂的角度看,体现了辞书工作者关注社会、与时俱进、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  30.【复核】

  78年版:⑴审查核对。⑵法院判处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序。在我国指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作再一次的审核。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⑴审查核对。⑵法院判处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序。在我国指最高人民法院和依法授权的高级人民法院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作再一次的审核,高级人民法院对于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作再一次的审核。

  31.【附加刑】

  78年版:随主刑而附加的刑罚,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这几种刑罚也可单独施用)。也叫从刑。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32.【防卫过当】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33.【贩黄】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贩卖黄色书刊、录像带、光盘等。

  34.【犯罪】

  78年版:做出犯法的、应受处罚的事。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做出危害社会、依法应处以刑罚的事。

  35.【犯罪嫌疑人】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在法院判决之前,涉嫌有犯罪行为的人。

  36.【法制】

  78年版: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包括法律的制定、执行和遵守,是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方法和工具。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法律制度体系,包括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法规以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

  37.【法治】

  78年版:⑴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为准则,统治人民,处理国事。⑵指根据法律治理国家和社会。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38.【法学】

  78年版:研究国家和法的科学。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以法律、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

  39.【罚没】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强制违法者缴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和没收其财物。

  40.【法人】

  78年版:法律上指根据法律参加民事活动的组织,如公司、社团等。法人享有与其业务有关的民事权利,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区别于“自然人”)。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法律上指根据法定程序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参加民事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公司、社团等。法人独立享有与其业务有关的民事权利,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区别于“自然人”)。

  41.【法律援助】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国家对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的当事人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世界各国普遍采用,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实行。

  42.【法律】

  78年版: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

  05年版:⑴由立法机关或国家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和。包括宪法、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⑵在我国,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如民法、刑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其他法律或一般法律,如婚姻法、律师法。

  43.【法警】

  78年版:法院中担任逮捕或押送犯人、传唤当事人、证人和维持法庭秩序等职务的人员。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司法警察。法院、检察院中执行逮捕或押送犯人,传唤当事人、证人和维持法庭秩序等任务的警察。

  02年版:司法警察。法院、检察院中执行押送犯人,传唤当事人、证人和维持法庭秩序等任务的警察。

  05年版:司法警察。法院、检察院中执行警卫法庭、维持法庭秩序、押解犯人出庭受审、执行法院判决等任务的警察。
汤啸天(上海法学会副秘书长) 法律语言学专家应当参与词典修订

    词典是收集词汇按某种顺序排列并加以解释,供人检查参考的工具书。既然是工具书,就应当准确、规范、全面、权威,足以担当工具的作用。但从《现代汉语词典》第1版到第5版的有关法律的词汇搜集及解释的变化而言,不难看到部分词汇的解释有内容老化、不尽准确的瑕疵。以对“犯罪”一词的解释为例,第1版的解释是“做出犯法的、应受处罚的事”,第5版的解释是“做出危害社会、依法应处以刑罚的事”。应当说,以上两种解释都不够准确。如果考虑到按照刑法第十三条对犯罪下的定义解释过于专业化,也应当按照通说释明,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给社会造成一定危害,根据法律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编写《现代汉语词典》,应当全面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各项现行规范,而不仅仅在字形、字音、标点、拼音等方面遵从国家有关语言文字标准。如果在词义的解释方面出现滞后、失准、模糊等问题,也应当认为是有失规范。

    也许有人认为,凡是法律词汇的规范性释义应当由法学专家在专业词典中完成,这种想法并不可取。《现代汉语词典》虽然没有必要自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但作为基础性的工具书,在词义解释方面也应当力求规范准确。鉴于法学新词汇层出不穷,非专业人士很难作出准确的把握,今后词典修订时,应当邀请法律语言学的专家参与。 p177

在第5版《现代汉语词典》中,第一次出现了名词“贩黄”。

p176

“检察官”这个名词一直到第5版《现代汉语词典》中才出现。图为电视连续剧《国家公诉》的剧照。

  44.【国家赔偿】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等的合法权益而造成损害,由国家对受害者给予的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45.【国际惯例】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一些习惯做法和先例,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之一。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46.【国际私法】

  78年版:国家处理和调整涉及外国公民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规则的总称。这种关系一般是由于对外贸易和本国人同外国人外来而产生的。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47.【国际公法】

  78年版:调整各国之间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种关系的准则的总称。这些准则是由各国通过协议来制定、修改和执行的,没有统一的立法机关和执行机关,它的渊源是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际机构的决议。通常简称国际法。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48.【规章】

  78年版:规则章程。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⑴规则章程。⑵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49.【股份公司】

  78年版:资本主义国家中集股经营的企业,公司获得的利润按各个股东拥有的股票额分配。

  83年版:集股经营的企业,公司获得的利润按各个股东拥有的股票额分配。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实行股份制的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50.【股东】

  78年版:股份公司的股票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伙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人。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股份公司的股票持有人,有权分享公司收益并对公司债务负责。也指其他合伙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人。

  51.【供词】

  78年版:受审者所陈述的或所写的与案情有关的话。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52.【公诉】

  78年版: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由行使检察权的机关代表国家对认为确有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的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区别于“自诉”)。

  83年版: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认为确有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的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区别于“自诉”)。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53.【个人所得税】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所得依法征收的税。

  54.【告诉】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受害人向法院告发。

  02年版:同上。

  05年版: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55.【灰色收入】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指职工获得的工资、津贴以外的经济收入,如稿酬、兼职收入、专利转让费等,有时也指一些透明度不高,不完全符合法规的收入(区别于“白色收入、黑色收入”)。

  56.【缓刑】

  78年版:对犯人所判处的刑罚在一定条件下暂缓执行或不执行。缓刑期间,如不再犯新罪,就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否则,就把前后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无。

  57.【黑社会】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指社会上暗中进行犯罪活动的各种黑暗势力,如反动帮会,流氓、盗窃集团,走私贩毒团伙等。

  02年版:同上。

  05年版:指社会上进行犯罪活动及其他非法活动的各种有组织的黑暗势力,如反动帮会,流氓、流氓集团,走私、贩毒团伙等。

  58.【黑色收入】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指通过贪污、受贿等非法手段取得的收入(区别于“白色收入、灰色收入”)。

  59.【黑车】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指没有牌照的或非法运营的车辆。

  60.【合议庭】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由审判员或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审理案件时组成的审判庭。

  05年版:由几名审判员或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审理案件时组成的审判庭。

  61.【合议制】

  78年版:由几名审判员或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的制度。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62.【合同】

  78年版:两方面或几方面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共同遵守的条文。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李曙明(媒体评论人) 词语背后是命运的改变

    一个词,从无到有,从一个含义变更到另一个含义,反映的是社会现实的变迁。而这背后,则是无数人命运被改变。 

    单从1978年版“股份公司”定义“资本主义国家中集股经营的企业……”就不难想象当时我们有多“土”。当一个词所反映的社会现实,被和“资本主义”捆在一起的时候,每个人都唯恐避之不及。如今,每每看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节目中刚开个三五人小公司的毛头小伙面对女嘉宾豪言“公司最终目标是上市”,我都不由在内心感慨:他们算赶上好时候了。 

    “国家赔偿”走进词典,也是这几年的事儿。早年没这个词,不说明当时没冤案,也不说明当时冤案比现在少,它只说明一点:冤枉了也没人赔你。如今,被国家冤枉,仍然是不幸的。但和以前相比,国家低头认错,给你笔钱让你以后生活有保障,也算不幸中的幸运吧。 

    词语除了见证命运,是否可能改变命运?“灰色收入”、“黑色收入”,这些事儿,现实中从来就存在,只是没这个提法。没这个提法,这些现象喊得不这么凶,一个人的生活,可能会平静地继续。等这些词把耳朵磨出茧子,觉得周围人都这么干,自己不干就是亏了的,这人也就快“进去”了。 

    如果谁是这么“进去”的,请别骂这个词——词语本身没有错,你愣往歪处想,往歪道上走,没人拦得住。

  63.【民法】

  78年版:规定公民和法人的财产关系(如债权、继承权等)以及跟它相联系的人身非财产关系(如劳动、婚姻、家庭等)的各种法律。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64.【人身权】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与公民人身不能分离而又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类。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65.【人民警察】

  78年版:我国维持社会秩序和治安的武装力量。也指这种武装力量的人员。简称民警。

  83年版:我国的公安人员,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简称民警。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66.【人民法院】

  78年版:我国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分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67.【人民陪审员】

  78年版:我国司法机关从人民群众中吸收参加审判的人员。由人民选举或机关团体推选产生,参加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审判工作。跟审判员有同等权力。

  83年版:我国司法机关从人民群众中吸收的参加审判的人员,由人民选举产生。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同审判员有同等权力。简称陪审员。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我国司法机关从人民群众中吸收的参加审判的人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同审判员有同等权力。简称陪审员。

  68.【人民检察院】

  78年版:我国行使检察权的国家机关,分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分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69.【人格权】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人身权的一种,指公民本身固有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70.【物权】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可直接对物控制、利用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71.【物证】

  78年版:通过对证物分析研究而得出的有关案件事实的证据(区别于“人证”)。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对查明案件事实情况有价值的物品和痕迹,如犯罪凶器、被窃财物、现场指纹等(区别于“人证”)。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72.【无期徒刑】

  78年版:剥夺犯人终身自由的刑罚。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剥夺犯人终身自由并强制其劳动的刑罚。

  73.【未决犯】

  78年版:还没有经法院判决定罪的犯人。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旧时指已被提起刑事诉讼但尚未经法院判决定罪的人。

  74.【伪证】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假造的证据,指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或翻译人故意作出的虚假证明、鉴定和翻译(伪证依法构成伪证罪)。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假造的证据,指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或翻译人故意作出的虚假证明、鉴定和翻译。

  75.【网络警察】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指专门打击利用计算机互联网实施犯罪的警察。简称网警。

  76.【诱供】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用不正当的方法诱使刑事被告人按侦查、审判人员的主观意图或推断进行陈述。

  02年版:同上。.

  05年版:用不正当的方法诱使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按侦查、审判人员的主观意图或推断进行陈述。

  77.【有罪推定】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在审判机关对被控告的人判决有罪以前,就将其当做犯人的原则。是封建制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刑事诉讼原则(跟“无罪推定”相对)。

  78.【要约】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指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向,一旦对方接受,合同即告订立。分为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
p164

 

p165

 

王干(作家) 人肉搜索是否侵犯了人格权

    生活很有趣,那些不懂法律的人,那些被称为法盲的人,常常是不想违法的人。而那些精通法律的人,常常是为了钻法律的空子。一个人把所有法律都弄通,不见得不做违法之事。而不识字的文盲,常常一辈子也没有越法律的雷池半步。

    “绿海”周刊做一个法律词汇变迁的意义的专题,找了15个让点评。我看了一下,尽管只读了15个,还是感到社会在逐步法制化,在逐步实现以人为本。比如“人身权”和“人格权”从无到有,就是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在起作用。但也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比如对人格权的解释,“人身权的一种,指公民本身固有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我就觉得缺些什么,至少在互联网成为日常生活一部分的同时,公民在网上的人格权没有提到,比如人肉搜索是否侵犯了人格权?《现代汉语词典》还得修订。

    “诱供”一词的出现,说明执法者和被执法者都有了同样的法律制约。诱供明显是用在执法者身上的,这说明法律对执法者是同样有约束力的。

    编词典的人,不是法学家,但他们收入什么法律词条如何解释都体现了当时社会的法律认识水平。比如“有罪推定”只能出现在2005年的版本中,因为这时候人们开始呼吁中国的法律从“有罪推定”向“无罪推定”转型了。
79.【诉讼法】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关于诉讼程序的法规,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80.【诉讼】

  78年版:检察机关、法院以及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刑事案件中的自诉人解决案件时所进行的活动。

  83年版:同上。

  96年版:检察机关、法院以及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刑事案件中的自诉人解决案件时所进行的活动。俗称打官司。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司法机关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参与下,按照法定程序解决案件时所进行的活动。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81.【司法权】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在我国指审判权、检察权,有时还包括侦查权。

  82.【司法拘留】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审判机关在诉讼活动中,依法对严重违反法庭秩序等的人采取的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式和强制措施。

  83.【司法解释】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法律的具体应用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阐述。

  84.【司法鉴定】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法律上指为了查明案情,依法运用专门技能和科学知识对与案件有关的事物进行鉴别和判定。如法医鉴定。

  85.【司法机关】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依法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在我国,司法机关指法院、检察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参与司法活动的公安机关,以及负有监管职责的监狱。

  86.【司法】

  78年版:无。

  83年版: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审判。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拥有司法权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按照诉讼程序应用法律规范处理案件的活动。

  87.【实体法】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规定公民和法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如民法、刑法、婚姻法等(跟“程序法”相对)。

  88.【审判员】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我国各级人民法院中依法行使审判权的人。

  89.【审判长】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人民法院中主持合议庭审判的审判人员。

  90.【身份权】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人身权的一种,公民基于特定身份依法享有的权利,如监护权、荣誉权、署名权、抚养权等。

  

  91.【商法】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商业组织和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的统称。狭义的商法包括商业登记、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海商法等。
郑海啸(专栏作者): 法律解释应当朴实明白

    《牛津英语词典第2版》(共20卷)在第1版出齐之后过了漫长的61年才于1989年春问世;美国的韦氏大词典自鼻祖Noath Webster于1828年编成第一版迄今,历时一个半世纪有余,仅得三版;而《现代汉语词典》自1978年第1版至今,才二三十年的功夫,就有了五版,未免有点太快了吧?这一方面说明了该词典的稳定性不足,当然从另一方面也昭示了,这几十年来我国社会的变化也确实有点太快了。若想不落伍,你得不断地学习新词才成!

    法律方面词条的变化亦是非常迅速。像“司法权”、“司法拘留”、“司法解释”、“司法鉴定”这些词,前四版都没有,2005年的第5版都列入了。从无到有,可以说是启蒙,是从懵懂到觉醒,这当然是好事。但另一方面也可看出,法律有繁复化的倾向,普通老百姓越来越看不懂了。《乌托邦》的作者托马斯·莫尔,精通法律,1529年任英国大法官,这是当时英国仅次于英王的第一号要人。但是,在他笔下的乌托邦里,却是法律条文甚少,人人能懂能记,碰到诉讼,也由本人陈述辩护,不用律师,“这样,由于不需咬文嚼字,反能真相大白。……他们认为把法律解释得最朴实最明白,就是最正确。”

    18世纪英国文豪Samue1 Johnson称词典编纂为success without applause,diligence without reward(无偿劳作,虽成无荣),又称编词典的人为unhappy mortals不幸的噍类),harmless drudges(无害的苦工),指的是惨淡经营充其量只指望无害的结果。《英汉大词典》的主编陆谷孙先生,对《英汉大词典》初版本中可能存在的错误和疏漏,更是引用18世纪英国诗人A1exander Pope的英雄体偶句吁请读者鉴谅,即:To err is human./To forgive,divine.(凡人多舛误,唯神能见宥。)多么得体!我们也希望《现代汉语词典》越来越得体,越来越兼具学术性、实用性、知识性、稳定性和趣味性。 p162

 


p163

  92.【投诉】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向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申诉。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公民或单位认为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向有关部门请求依法处理。

  93.【投机倒把】

  78年版:指以买空卖空,囤积居奇,套购转卖等欺诈手段牟取暴利。

  83年版:同上。

  96年版:指以买空卖空,囤积居奇,套购转卖等手段牟取暴利。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94.【偷税】

  78年版:有意违反税收法令,不缴纳或少缴纳应该缴纳的税款。

  83年版:同上。

  96年版:有意不缴纳或少缴纳应该缴纳的税款。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95.【听证】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为了解案情或其他特殊事件的真相而听取当事人的说明与证词。

  02年版:同上。

  05年版:⑴法院为公正执法公开听取当事人的说明与证词。⑵立法机关为保障法律、法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直接听取各方面意见。⑶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决定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和质询。

  

  96.【提存】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债务人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对债权人履行义务时,依法将应偿还的物品(一般为动产)交由法院或有关机关保存,从而解除债务债权关系。

  97.【特赦】

  78年版:国家对某些有悔改表现的犯人或特定犯人减轻或免除刑罚。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赦免的一种。以国家命令的方式对已被判刑的特定罪犯赦免其刑罚的全部或一部分。

  98.【套汇】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⑴非法购买、换取外汇。⑵外汇市场上的一种投机活动,即利用不同地点的外汇市场上同一种外汇的汇价不同,在低价市场上买进,再在高价市场上卖出,取得差额收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99.【逃汇】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指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逃避国家银行或海关监督,将应该售给国家的外汇私自转让、买卖或存放国外等。

  

  100.【贪污】

  78年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地取得财物。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101.【取保候审】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且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102.【企业法人】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在我国,企业法人指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103.【骗税】

  78年版:无。

  83年版:无。

  96年版:无。

  02年版:无。

  05年版:用假报出口或其他非法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104.【判例】

  78年版:某些国家经有权机关确认,可以作为法律根据加以援用的判决。

  83年版:已经生效的判决,法院在判决类似案件时可以援用为先例,这种被援用的先例叫做判例。判例有时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105.【女权】

  78年版:妇女在社会上应享有的权利。

  83年版:同上。

  96年版:同上。

  02年版:同上。

  05年版:同上。
张建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词语概括的司法行为越来越为公众所知

    常闻这样一句话:水滴虽小,却可以折射大海。这话听得多了,引得滥了,已经不觉得新鲜。不过,看从词典中摘出的一些法律词语,觉得这句话用在这里倒颇为贴切。

    《现代汉语词典》迄今五个版本,对照一下其中的法律词语,的确大有可玩味之处。例如自第5版才出现的这几个新词:“提存”、“逃汇”、“取保候审”、“企业法人”、“骗税”,这些新词进入《现代汉语词典》,表明它们使用频率很高;没有收入前四版的原因,恰是因为有的词代表的现象或者行为尚未出现或者发生频率不高,因而词典编纂者未加留意,或者不认为有纳入其中的必要。社会上使用这些词语的频率增加,说明这些词概括的现象或者司法行为越来越为公众所知,或者相应的词语越来越多出现在各种媒体上。逃汇、骗税成为近些年来较为严重的违法犯罪问题,不光是要被严厉打击,这些词语也有必要收入词典中,以备社会检索、查询的需要。有的词语,如“投诉”、“听证”、“套汇”等早在1996年修订第3版时就已经进入《现代汉语词典》,与其他提前入住其中的“业主”排列组合在一起了,说明它们的社会认知度和使用频率更高,社会认知和使用也更早。至于“投机倒把”、“偷税”、“特赦”、“贪污”、“判例”、“女权”等,早在1978年第1版时就已经进入《现代汉语词典》,成为词典中的老资格了。

    有的词义,随社会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词典需要加以改写。如“听证”一词,原来的释义“为了解案情或其他特殊事件的真相而听取当事人的说明与证词”既简单又不准确,改写成三个义项,将法院、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听证活动都纳入其中,既给词典的使用者提供了更为清晰的释义,也反映出我国当前三大机关听证活动越加频繁的现状,小小词语的释义变化是不是也有一种历史实录的作用?

    倒是“女权”一词,早在1978年就收入了《现代汉语词典》,有点意外。这个词语到现在还是“很时尚”的词语,我国刚刚结束“文革”,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就在词典中写入“女权”,也属非同寻常,不过,想想也很自然,那时国际上女权运动之兴起和蓬勃发展已经有年头,我国即使不受西方“尘埃半点侵”,毕竟“妇女能顶半边天”,接受“女权”一词,定然没有障碍。只不过,释义过简,不过一句“妇女在社会上应享有的权利”而已,读来让人气馁,而且直到现在仍无变化,看来有必要追查一下:词典编纂者是否尽是须眉而无巾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