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职员行业潜规则秘密大爆料/保险公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0:38:12

我是四大行的一名信贷员,但是今天要讲的是保险,不是信贷。

以前在网上看见一位同行说,现代银行最悲哀的是向保险公司看齐。现在的银行已经变质了,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的驻点人员挤满银行的大堂天天忽悠客户买并不适合的“理财产品”,我们银行员工的业绩、工资和保险销售挂钩,银行里最风光的人物是卖保险最多的人,卖不出保险的员工天天被领导训斥,天天被保险公司的推销员电话短信骚扰,甚至银行最核心的贷款业务,也要求客户用一定比例的贷款资金来(违规)购买保险,帮忙完成任务。

曾几何时,我的一名忠实客户就是因为不肯买100万的保险,而把1000万的贷款业务转到我们的竞争银行手里,那天我被领导从下午一直“教育”到凌晨。曾几何时,我看见一位年迈的客户因为被骗买保险,在我们大堂哭着喊着说那是她二十多年的积蓄。

我很无奈,作为一名底层员工我没能力改变这个堕落的行业,我相信我们的基层领导也很无奈,任务就是一层压一层,我们的董事长总行长在数钞票时,根本不会理解基层的苦,他们也知道“理财产品”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我们也有很多规章制度去指导销售,可是这些摆设从来就没有真正发挥过作用,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如果你因为违规被逮了,人们只会认为你运气不好。我身边有很多同事对保险产品很反感,也有人为此主动申请降为柜员甚至辞职。可悲的是,正如某些人所说,工作就像***,你不干还有很多人等着干。行业的潜规则不是我们几个人的力量就能改变。我真的不知情何以堪。 

爆一下料吧,银保渠道主要销售分红险,分趸交和期交(就是一次性交保费和分开几年交保费。)一般趸交产品按销售额的1%算“好处费”给销售人员,就是客户买100万的分红险,拓展人(我行员工)直接就能收1万元的手续费,还有一部分是保险公司付给银行的公帐,一部分给保险公司驻点的员工,这两部分是多少我没去了解,反正也不会少。

而期交产品,比如说分10年每年交10万保费,拓展人的“好处费”也是1万。说到这里,大家明白为什么网上有这么多银行违规销售保险的新闻了吗?(没看过?百度去!)

而客户买到的又是什么产品呢?保险公司的人最喜欢说买保险不要讲收益,因为买保险就是买一份安心。我呸!

保险公司的目标客户就是我们银行的定期存款客户,存定期的客户图的就是利息收益,保险公司也明白这个铁一般的事实,所以胆子小点的销售就跟客户说分红险和定期的收益差不多或者拿我们一年定存利率和他们5年6年的产品收益比较,胆子大的就漫天开价,把分红险的收益吹上天上,好像你存定期不买保险就是傻子是白痴。而据我自己搜集的资料(网上是搜不到多少分红险收益数据的,不信你试试),分红险的收益普遍比定期要低一点,而且部分收益是要到期后才能拿到的,提前退保?不好意思,先砍你一刀,让你亏本。他们不怕客户找他们算帐,因为他们的岗位是流动的,今天在工行,明天在农行,后天可能换一家保险公司重头再来。而客户最终还是会找到我们银行,因为合同就是在我们这里签的!悲哉!悲哉!

而这些产品的所谓保障根本就是笑话。病死的,你交多少保费我就赔多少给你,意外事故死的,赔两倍,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死掉的,赔3倍。学过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的都知道这是何等荒谬。

我今年25岁,病死的概率是多少?意外事故死的概率是多少?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死掉的概率又是多少?这时候保险公司又会说,因为这是一种有收益的保险产品,所以保障功能稍弱。笑死人了,不是稍弱,而是近乎没有!

再说一个我一直很疑惑的,保险公司很喜欢对我们的贷款企业说,你在我这里用企业的钱为你自己买了大额保险,将来保单到期了,企业的钱就自动转到你的私人帐户,这就“完美”地完成了公款私用完成了洗黑钱完成了“合理避税”,就算企业破产了,根据《保险法》,就算法院也无权处置你的保单来偿债,这就是他们所谓的“资产转移”作用。

据我有限的知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债务的责任本来就是以注册资本为限,不会伤到股东的私人财产。而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企业负责人合伙人是要承担无限责任的,就是说你的企业还不起钱,那就由你来还!即使保险法真的规定了不能处置保单,但是你的保单是有期限的,到期后你的保单就变成真金白银了,那时候债主还不追上门吗?再如我们银行的一种业务,叫做保单质押贷款,如果我们连保单都处置不了,我们为什么要给你放贷款?再说“公款私存”的作用,难道税务局不会查吗?以上这些问题,在我接触过的保险公司员工中,没有一个能回答!

而保险公司拿了客户的钱后又用来赚了多少黑心钱呢?平时有抄股票的,你们去看看中国人寿去看看中国平安的财务报表吧!

卖银保的,要PK就来吧,不要说我不懂,好歹我也是名牌大学毕业有AFP金融理财师资格,你们这群卖保险的,有几个上过正规大学???你们实在太恶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