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列出抑制房价的十大政策 完爆国十条 不能还是不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14:18:05
网友列出抑制房价的十大政策 完爆国十条 不能还是不为?

2010/11/30 
网友列出抑制房价的十大政策 完爆国十条 不能还是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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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暴涨近十年,楼价一翻再翻,基数越滚越大;然而越调控越加速上涨,不能不说是极大的讽刺。

  其实房价一直高速涨的原因很简单:政府从来都是旗帜鲜明地表示房价只能涨不能跌!什么维稳啦、温和上涨啦、防止过快上涨啦等等都是房价上涨的原始动力。反正房价跌了有银行买单,反正房价是只涨不跌的,那么只要有能力,所有人都会极尽所能的买房,多多地买房。于是原来越炒房的人越凶猛的炒房,把没有跟上或者根本不能跟上的绝大部分人远远地抛在后面,望尘莫及。

  什么提高首付啦、限制购买啦,神马政策都是浮云。

  提高首付其实只是提高场外人的进入成本而已,场内人多的是房子,把原有的房子再向银行申请更多贷款,任何首付都不再话下。

  限制购买更可笑,已有多套房产的人怕以后买不回来了,都不愿意卖了,致使供应量骤减,房价骤升。

  总之失败的政策我就不多言了。对于抑制房价,到底是不能还是不想,也不说了。就说说可能真正能抑制房价的一些政策猜想。虽没什么用,权当练练脑吧。

  首先作为市场产物,如果不允许跌只允许涨的东西,肯定会时不时抽筋无理由乱涨。所以必须首先改变认识误区:房价是市场的东西,会涨,也会跌!再怎么跌也难以跌到银行的风险区,再说了对于银行来说,连这点风险准备都没有,做什么银行?退一万步,房价数年后跌了50%,银行真的要不行了,那不是还有国家吗?国家有的是钱,国有控股银行继续注资增持股份不就力挽狂澜了?光在卖地上就收益不菲,在为了民生稳定房价而吃点亏又怎么了?

  总之人为地只允许涨不允许跌的市场是畸形的。

  废话少说,言归政策猜想主题。

  政策一:对于拥有房产的人,从即年起,每推迟一年出售提高征收10%的所得税。比如当年成交的,正常缴纳所得税20%,第二年成交的,缴纳所得税 30%,第三年成交缴纳所得税40%……一直到第九年成交的,缴纳所得税100%,从第九年以后都是缴纳所得税100%;同时相应提高交易费用。这样有助于提高市场供应量,防止长线投资,更防止长线投资者复利滚动进一步加大房产投资;同时通过提高交易费用预防短线投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投资的。什么投资啦、保值啦,拜托寻找别的途径吧。这样的政策出来后,持有多个房产的会尽快出手,已有房产的因为短线交易费用太高而却步,至于想倒买倒卖逃避逐年递增政策的,也会因为交易费用过高而直接出掉。——最终的结果是每人、每个家庭都只想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

  政策二:把所有土地出售收益统一收归国家所有,而不是落到地方那里去。地方的土地财政是房价屡调屡涨的罪魁祸首。具体措施暂略。

  政策三:所有地区的卖地收益专项专用,全部或大部分用于经济适用房建设。

  政策四:审批下来的商品房面积有多少就必须要相应建多少经济适用房。

  政策五:降低进入壁垒,允许各种类型的企业进入房地产行业,只要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就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在规划先行的基础上尽量划分小块拍卖。这样可以降低进入门槛,有效增加竞争,防止垄断。

  政策六:开征递增物业税,根据物业持有的数量进行征收,持有越多物业征收越高的物业税。只持有一套物业的免征,持有第二套物业的每月征收租金的10%,持有第三套物业的每月征收租金的30%,持有第四套物业的征收租金的60%,持有第五套物业的征收租金的100%……

  政策七:所有家庭最多只能有两套住房的,所有未婚个人只能有一套住房。多余的限三年内出售完。需换房的必须把原有的卖出后才能买新的。(这才是正真意义上的限购。)

  政策八:禁止任何形式的内部认购。

  政策九:由ZF机构建立房产网络行情系统,需要买卖房产的个人必须首先缴纳一定的押金。所有要出售的房源都必须提前五天披露在网上,披露信息包括楼盘、楼龄、楼层、朝向等信息,然后由专人带领看房,在成交时间内实行竞价方式出售,网上成交后双方再实际签署买卖合同,支付款项。为便于管理,二手房和一手房网络行情系统可分开操作。这有助于公开、公平,防止欺骗和欺行霸市以及很多灰色交易。

  政策十:把所有精神文件里的“防止房价过快上涨”改为“防止房价过快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