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杨岐国有码头被贱租(海峡都市报 2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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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杨岐国有码头被贱租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7-1 3:14:00
N本报记者 方传柳  实习生 孙中慧
关注理由:一座投资5000多万元的国有码头,被其业主单位———福鼎市交通局,以10万元的年租金,租给一家私人煤炭公司管理,租期10年。
上周,本报接到有关反映称,这座当地唯一的5000吨级码头,按照前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入使用后,财务投资回收期为16.83年。而按照目前的出租收益,投资回收周期长达130年。最为蹊跷的是,码头出租时,业主单位没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前期评估和公开招标。另一问题则是,该码头被租给一家煤炭公司经营后,原本以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的公益性码头,却不允许其他公司的运煤船只靠岸。
如此规模的码头,为何以这样低廉的价格租给私企?为何不经过任何的招标程序,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近日,本报记者赶赴当地调查。
杨岐码头只停靠 承租公司运煤船
这座多用途码头,名叫杨岐码头,位于福鼎沙埕镇对面的龙安开发区。
6月26日中午,几辆装满煤炭的翻斗车,正从码头方向往外驶出。一堵两米多高的围墙将码头区域围住,门口挂着一块牌子,写着“福建龙翔煤炭有限公司”。记者以宁德一家海运公司业务人员的身份,敲开了磅房值班室。
对于记者所称的近期有两船准备靠岸卸货的业务,一名林姓女值班员称,如果是运杂货的船,可以停靠,但要收管理费。卸货中要是遇上龙翔公司的运煤船,杂货船必须先退出,等运煤船卸货后重新靠岸。“如果是运煤的船只能否靠岸?”对于这一问题,这名值班员明确告知,“我们这里只停靠自己的运煤船,其他公司的不行。”
据悉,龙翔公司通过杨岐码头卸下的煤炭,主要供应龙安开发区的30多家皮革企业,这些企业煤炭年需求量在15万吨左右。一家企业负责人说,如果没有向龙翔公司买煤,他们只能从陆路向温州方向进煤,但运费成本至少高出20%,此外没有其他煤源。
出租方每年能收到 20多万元的费用
记者了解到,杨岐码头主体工程于2004年11月25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根据有关文件显示,杨岐码头的业主单位为福鼎市交通局,投入资金以国家水路建设资金为主,不足部分由福鼎市交通局筹措解决。
用地方面,福鼎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信息是,国土部门无偿划拨16832平方米的土地为杨岐码头项目用地,土地所有权明确为“国有”。
“无论从建设资金结构,还是土地划拨性质,都可以理解该项目为国有资产。”福鼎市财政局一名分管国有资产的副局长表示,按照项目性质,杨岐码头应该和所有的农村公路一样,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归公众使用。
那么,这样一个公共性质的码头,在福鼎市交通局与龙翔公司之间,究竟有怎样的协议?记者几经辗转,终于拿到了双方于2006年11月27日签订的租赁协议书。
协议书称,福鼎市交通局下属的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码头的出租方,福建龙翔煤炭有限公司为承租方。出租方将杨岐码头、陆域堆场及40吨吊机,租给承租方作为经营煤炭和杂货装卸作业。出租时间从2006年11月27日起算起,至2016年11月27日收回。租金方面,龙翔公司承租每年应支付码头及仓储用地等使用费人民币10万元,煤炭经营量在3万吨以内(含3万吨),每吨再支付管理费2元,超出3万吨以上的部分每吨管理费按3元计算。
后经福鼎市交通局证实,码头出租两年时间来,出租方每年能收到含租金在内的相关费用达20多万。
租赁协议书 严重违反相关规定
记者调查发现,这一租赁协议书严重违反了政府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福建省国资委《关于规范承包租赁经营管理的通知》,国企租赁经营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出租资产,以评估价作为确定出租定价的参考依据;出租应采用招投标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租经营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
“无论是程序上,还是租期年限上,都存在严重违规。”据介绍,在将杨岐码头出租前,福鼎市交通局并未经过评估,也没有公开的招投标,而是由局务会议研究,便决定将码头租给龙翔公司。
对此,福鼎市交通局局长王孙明表示,此事属于上任局长手上的事,他不便作过多评述。记者随后找到现任福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克伙的办公室,张即是福鼎市交通局的上任局长。但其办公室人士告知,张几天前就去外地出差,之后记者始终无法与张取得电话联系。
不过,福鼎市交通局一名全程参与该项目的部门负责人表示,出租杨岐码头,主要是出于码头有效利用的考虑,程序上的确没有进行评估和招标。
至于租金问题,他表示,当时的局务会议上也有人提出年租金20万,但这一价位“根本没人接受,所以选择了半租半送”。他同时承认,合同签订10年,的确不妥。除了违规之外,龙安开发区在此后两年很快又引进了相当规模的企业入驻,码头的使用价值又显现出来,“现在看来,10万元的租金根本不够”。
如公开招投标 年租金会超200万
记者了解到,由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出具的研究报告测算表明,杨岐码头投资回收期16.83年,盈利能力满足规定要求。
当地一家评估公司人士告诉记者,国有资产租赁一般按行业利润、固定资产投资利率等因素综合考虑,杨岐码头的一年收益至少300万元。如果通过公开招投标,年租金会超过200万。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福鼎市交通局应向有关部门缴纳土地年租金、营业税、海域使用金等。但记者从福鼎市交通局了解到,该局并未缴纳该项目的相应税费。
福鼎市交通局上述人士透露,除了“没给国土部门钱,交通局还要雇人看管,还有码头整修,自身开支还不够”。如以10万年租金算,考虑到码头维护及缴纳各种税费,国家投入杨岐码头的建设资金或许永远都收不回。
记者从龙安管委会获得最新消息,鉴于管委会负有监管码头的安全责任,但又缺乏事实上对码头的管理权限,龙安管委会近期准备拟订向福鼎市政府提出接管杨岐码头的报告。
龙翔公司法人代表邓正利昨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如果在合同期限内,政府将码头收回,他们会向福鼎市政府提出违约赔偿,因为2006年,公司已投资数百万元用于码头场地整理和修建围墙。
据悉,该事件已引起省委督察室以及省国资委等部门的重视,相应的调查程序正在进行中。
http://www.hdzxw.com/news/2008/7-1/FD_U_Article-3-13-30-727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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