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举世震惊的当代“童养媳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3:09:32

莆田“童养媳”村的秘密

福建省莆田市地处闽中地带,这里既有风景秀美的经济发达乡镇,也有许多山路弯曲的山区型贫困乡村,离莆田城区西南30公里处的东海镇坪洋村就是这样一个经济落后的乡村。

该村党支部蔡书记介绍,坪洋1990年之前盛行抱养女孩子。仅1987年和1988年这两年,全村就抱养“童养媳”600多名,这些“童养媳”现在都已长到20多岁了。记者在其他村民那里了解到,村里最小的童养媳才三岁,也就是说,刚抱养没有多久。

在村人的指点下,记者找到了今年60出头的朱振天(音)老人。朱振天介绍说,他的大儿媳就是他从福建长乐市的一个小乡村抱来的,那是30年前的事了。当时,她是个刚生下来没有几天的女孩,他记得当时自己给女孩儿家人100多元钱。后来女孩一直被他当女儿养着,直到有一天,女孩发现别人都喊她“长乐子”,就不解地跑来问原由。于是,她知道了自己的命运,她是一个童养媳。

“长乐子”是村民对这些女孩的统称,又称“阿乐”,这是因为很多女孩来自福建长乐;如果是从福建闽侯抱来的,就被称为“闽侯子”。这些童养媳大都来自福建本省的许多小乡村,那些地方生三胎或四胎的人家,把女婴送给“媒婆”,由“媒婆”和坪洋村民接触,最后以极低的甚至是象征性的价钱把一个女婴的命运改变了:这些抱养回来的“妹妹”长大成人后会顺理成章地和他们的“哥哥”结婚。

为什么要以这种童养媳的方式成就一桩桩的婚姻?对于记者的疑惑,坪洋村村民的下意识反应是:“因为穷,没法讨老婆。”这种由兄妹关系演化而来的婚姻交织着一种复杂的情感。对于那些女孩来说,养父母的养育之恩是一个沉重的心理负担,抗拒这段婚姻就意味着忘恩负义。

从东海镇目前登记在册的童养媳户籍来看:超过25岁的童养媳文化程度绝大多数为小学毕业,初中毕业的屈指可数。有的“童养媳”在“文化程度”一栏写着“小学”,据村人实话实说,其实小学根本没有毕业。而25岁以下的童养媳中,初中毕业的相对多些,但高中文化的仅有几个人。

 

“童养媳”被丈夫活活打死

朱秀美出生于福建省闽侯县的一个乡村。因家贫,生下四天后她就被抱养到200多公里外的坪洋村朱世文家当“童养媳”。

朱世文1990年考上莆田市仙游师范学校,毕业后分配在家乡附近的径里小学教书。由于业务出色,不久他被提拔为教导主任。1997年,23岁的朱世文认识了在镇上开店的女孩孙娟(化名),两人情投意合,但却遭到了朱父的反对。同时也是因为家贫,拿不出聘礼钱。不久后,孙娟与朱世文就断了来往。

1999年春,在家人的催促下,25岁的朱世文与2l岁的妹妹朱秀美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婚后由于缺乏感情基础,两人常常为一些小事吵架。2002年,朱秀美生下孩子半年后,朱世文却有了外遇,对方就是当年他无力迎娶的孙娟。得知了丈夫与孙娟的事后,朱秀美气愤地与朱世文大吵了起来。此后,他们的感情淡到了极点,朱世文时常住校一周才回家一趟。

2003年春节后的一天,两人又吵了起来。争吵中,朱世文一个重重的巴掌甩过去,朱秀美的脸上立刻出现了五个血红的指印。朱秀美尖叫一声,扑了过去,与朱世文扭打了起来。显然处于下风的朱秀美用牙齿狠狠咬住了朱世文的大腿,疼痛之下的朱世文顺手抡起身边的一条木凳子,向朱秀美的头上砸去,一下,两下……朱世文像发了疯一样,不顾一切地使劲往自己妻子的头上砸。一会儿的工夫,朱秀美慢慢地瘫在了地上,一动不动了……看到妻子没有了任何声音,朱世文这才如梦初醒,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居然把妻子活活给砸死了。

朱世文被拘捕后对办案人员说:如果朱秀美是我自由选择的爱人,我决不会将她打死的。他坦言,在他们那个村子里,许多人像他一样与从小玩到大的“童养媳”结婚,其实只是为了繁衍后代,没什么爱情的成份在里面。几年来,他与妻子的感情不好,但为了家庭,为了父母,他只能忍受着这个无爱的婚姻。

 

“黑收养”引发的思考

福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却出现了与这个高度文明的社会极不相适应的“童养媳村”,而且长期被漠视,不能不令人感到震惊和遗憾。

福建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林丹认为,坪洋村这种“黑收养”会带来很多问题。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赡养、继承等权利或义务都只能产生在有血缘关系或法律承认的收养关系之间。在“黑收养”关系中,收养人精心抚养了“童养媳”,但“童养媳”在法律上对他们却没有赡养的义务。有的“童养媳”在收养人年老后尽了赡养义务,但收养人死后,她们在法律上却不能参与继承等等。

福建省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郭延说,“童养媳”现象严重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的有关条款,侵害了妇女儿童权益,对人性是一种摧残。基层组织应加强对“童养媳”尤其是未婚“童养媳”的教育,鼓励她们婚姻自主。

福建社会科学院院长严正认为,产生“童养媳”的根源是当地经济落后,要解决这一问题,根本是发展经济。当务之急是全社会要关注这一特殊群体,要尽量帮助“童养媳”找到她们的亲生父母。对一些未婚的“童养媳”,要鼓励她们自由恋爱。

让人稍稍感到欣慰的是,“童养媳村”正在发生着变化。当代“童养媳”们已开始觉醒,他们正从那种陈规陋习中走出来,追求婚姻自由。而对于抗拒婚姻的童养媳,村民也不再一味地给予“忘恩负义”的评价,“结婚,还是要看年轻人自己的”。

事实上,如今大多数的村民对自己辛苦拉扯大的女孩已有了深厚的感情,他们希望看到自己的养女生活幸福。不再封闭的小山村开始知道,婚姻,不仅仅是为了传宗接代。

这是一个事实。随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走出山村,他们的视野开阔多了,与人交往的机会也多了,追求真正的幸福让他们有了抗拒这种无感情婚姻的勇气。 (2008年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