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陈炯明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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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炯明办教育
刘利民
广东的行政机关要是能延长下去,中国教育前途或者有点希望。
——杜威
床前月明,桑梓含情。任岁月幻变,世事跌宕,陈炯明都是海丰人民心中不朽的精神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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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4月5日,陈炯明参加广东岭南大学植树节仪式并做演讲
对于家乡人来说,陈炯明最值得纪念的不是他作为粤军都督的武功,也不是他作为广东省长的厉禁鸦片和赌博的政绩,而是他在发展教育、培养人才的千秋伟业。
一、 普及义务教育
1921年12月19日,广东省议会正式通过《广东省宪法草案》。草案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本省人民无分男女,由满七周岁起,皆有受六年教育之义务。当时,发达国家义务教育的年限为:英国自7岁至18岁,法国自6岁至14岁,日本自6至16岁,美国自6岁至15、16岁。由此看来,陈炯明治下的广东省义务教育的水准,似与发达国家并无太大差异。
据广东教育会估计,1921年全省总人口为3100万,每年学龄儿童约有300余万,而失学者却高达90%以上。根据这一现状,广东省政府着手实施旨在普及义务教育的六年计划:即自1922年8月起,至1928年7月止,在六年的时间内,分期推广义务教育,使300万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据测算,国民小学以每班50人计算,全省适龄儿童310万,应有62000个班级。现有约6200个班,应再增加55800个班。逐年递增的程序如下:
年度 增加班数 应增之经费
1922年 4300 1,978,000元
1923年 6300 2,898,000元
1924年 8300 3,818,000元
1925年 10300 4,738,000元
1926年 12300 5,658,000元
1927年 14300 6,578,000元
义务教育的普及势必带来所需师资数量的激增,为了适应这一要求,教育委员会决定自1921年8月起,至1927年7月止的六年内,在全省设立六所师范学校,逐渐将原有的九个班,扩充至136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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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栽植的树苗已蔚然成林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怀士堂前,先生亲手栽植的树木已蔚然成林。斗转星移,物是人非。先生的恩德,早已镌刻在葱茏的岭南大地。
二、增加教育经费
连年内战,生灵涂炭,国库空虚。推行义务教育,需要大量经费。为此,陈炯明提出了这样的设想:“教育为一国立国元素,教育费之支出,当占岁出额之强半,方为正当。连年财政紊乱,达于极点,非从根本清理不可,清理之后,涓滴归公,自可得大宗收入,以为兴学之用……我国向来,多是蹈常袭故,往者的教育章程,乃起草于清代旧物……此等旧式专制式的教育,殊与现世潮流相背,容当根本改良教育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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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炯明时期粤军纪念章
“本省划定之教育经费,由教育机关保管之,无论何项政费,不得挪用”。按照这样的思路,教育经费及办理预算与决算掌管在教育委员会手中,其他机关如财政厅不得干预。这样,教育经费与其他政费分离而独立。教育经费的来源,原有人主张取基金制,以保证来源的永久与稳固,但是当时广东教育经费预算为150余万,则非有二千万元的准备基金不可,以当时广东的财政情况而论,事实上是办不到的事。
再三权衡,政府决定在省库收入中,划出一部分来源较为稳固、手续较为简单的款项,如自治免工费(县自治选民须于选举年内,服工役三日或缴纳免工费),族姓祖产税,庙产税,烟酒状纸地丁等等之教育附加税等,指定为教育经费,交由教育机关直接管理。
按照陈炯明的设想,教育经费的数额应当“占岁出额之强半,方为正当”。但1921年的情况却是:全年财政收入3700余万元,军费预算支出为3200余万元,占财政收入的86%,而教育经费150余万,仅占财政收入的4%!显然,那时不是“正当”的时期,陈炯明所冀求的“占岁出额之强半”,要等待到中国统一和平之后,才可办到的。为此,省议会在省宪上,规定了一个过渡时期的数额:“每年预算不能超过十分之三用在军事上,而最少要有十分之二为教育经费。”
1921年6月21日,教育会开会,陈炯明委派政务厅长古应芬代表到会,表达歉意:“昨日出发援桂,值此军书旁午之际,对于教育发展事业,有许多一时不能办到,心殊歉然。军事稍定后,必竭力发展教育,以图民治之刷新。”于枕戈待旦之际,仍心系教育,殷殷之情,感人至深。
1928年7月止,分期推广,公立学校实行免费读书。从前每学生每月三角钱的学费已取消,务求在六年之内,使三百多万儿童,能够完全就学。与此同时,为了确保公立学校教师的基本生活,政府规定教师月薪的最低线为36元,每年可加薪,但以125元为上限。
除此之外,1921年广东省政府出资三十二万五千余元资助留日学生110余人,留美学生28人,留英、法、德、俄分别为4、5、3、1人。此外,还赞助了设在法国里昂的中法大学(Institut  Franco - Chinois)8万元。
天不假年,英雄无奈!虽然没能实现“教育费之支出,当占岁出额之强半”的理想,但陈炯明为广东教育振兴所付出的心血,至今依然令人感怀!
三、教育独立
自西风东渐,教育独立的思想就蔚然勃兴。1912年,民国教育总长蔡元培发表了《对于新教育之意见》,其中论及政治家与教育家的区别:政治家是以谋现世幸福为其目的,而教育家则以人类的“终极关怀”为其追求;故而前者常常顾及现实,而后者往往虑及久远。因而他主张共和时代的教育应当“超轶于政治”。自此,“教育独立”形成了一股潮流。
1920年11月,完成“闽南护法”的陈炯明班师回粤。11月20日,他在教育会与学生联合会的欢迎会上发表了《教育改革与学生的自悟》的演讲,总结了闽南教育的实践,阐述了自己的教育主张:
“但余此次回粤,系驱除桂派军阀,而抱改造广东之责任为主旨。然改造之法,非从教育入手不可。现在粤省教育未称完善,仅属于一种机械的教育。然吾国教育,原师日本,而日本转宗于德国。德之与日,皆为君主政体。与我中华民国,极不适用。查清代提倡教育之人首推张之洞,张系官僚派,以帝制眼光为施教育的方略,其结果安有不成为机械教育,生剧烈风潮,即为自动力之元素。此次风潮,极有条理,所以全国学生,一致风起云从。粤省学生亦群起响应,是时桂贼窃政,极力摧压。余在漳州时,曾拍电代为呼吁。然此种自动力,须具有理性的,万不可为要挟的,庶不致有轨外行动。故学生全体须具有自己改造自己的观念,万不宜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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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
1920年的12月29日,陈炯明力邀陈独秀出任广东教育委员会的委员长。陈独秀向陈炯明提出了三个先决条件:(1)教育独立,不受行政干涉;(2)以广东全省收入的十分之一拨作教育经费;(3)行政措施与教育所提倡的学说作同一趋势。
1921年元月中旬,广东省长公署设立广东全省教育委员会,陈独秀任委员长,主持一切教育行政事宜,开始推行广东教育改革。
陈炯明之所以极力推崇陈独秀,并不仅仅是看中他的名气。他的教育思想,与陈炯明产生强烈共鸣,才是最主要的原因。陈独秀认为,新教育的方针应贯穿四大主义。一是“现实主义”,即用科学和现实生活的教育取代复古迷信的“理想主义”教育;二是“惟民主义”,即用民主主义教育取代封建主义的专制教育;三是“职业主义”,即用职业教育取代空洞的以伦理说教为主的传统教育;四是“兽性主义”,即用注重体魄和意志锻炼的强身教育取代忽视体育的弱民教育。陈独秀认为,区分新旧教育的界线在于,旧教育是主观的,教育主义是个人的,“是要受教育者依照教育者的理想,做成伟大的个人,为圣贤、为仙佛、为豪杰、为大学者”。而新教育则是客观的,教育主义是社会的,“注重在改良社会,不专在造成个人的伟大”。“要想改革社会,非从社会一般制度上着想不可。”“如果教育只是为了给社会增添一两个好人,这并不能使社会变好;除去一两个恶人,也不能够使社会变不恶。前代的隐者,现代的新村运动及暗杀,都是个人主义教育结果的表现。前二者想拿个人或一小部分人做改革社会的先驱或模范,后者是想除去社会上恶的一部分,好达到改良社会的目的,其实都是妄想。因此,改革教育的重点在社会不在个人了。”
         
第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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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广东教育改革,陈炯明提出了创立一个独立的教育行政机关的设想,所谓“独立”是指与政治脱离关系而独立。这个原则,也就是欧美民主国家建立其教育制度最基本的原则。1921年2月广东公报《全省教育委员会组织法》,撤除了由省长以政治性质委任的教育厅长或司长,而以合议制的委员会代替旧制的省教育厅或司。3月8日,教育委员会正式成立,其主要职权有四:(1)编定全省教育制度;(2)检查全省教育成绩及监督进行;(3)掌管教育经费及办理预算决算;(4)任免省立教育机关之人员。
教育委员会由政务委员八人,与事务委员若干人组成。政务委员中,四人由省长委任,四人由全省大学校长、各专门学校、师范学校校长及大学教授互选出。委员长由全会委员互选出。委员及委员长均任期一年,但得连任,委员长必兼任大学校长。第一任委员长由省长聘请北京大学教授陈独秀就任为创例,以后依组织法行之。广东教育委员会为全省最高之教育行政机关,纯粹教育事件不受其他任何机关的干预,县市政府的教育局长也由委员会直接委任。所以,全省教育行政之权可以说是操于政务委员八人的手里。
虽然当时广州市的公立学校不多,但却拥有数千所私立学校,教育水准比中国其他地方要高。为了鼓励发展公立学校,政府规定:公立学校老师月薪最少在36元,每年可加薪至125元为限;公立学校全部免费,原来每个学生每月3角的学费取消。
1923年2月,迫于压力,陈炯明出走,意在提倡个人崇拜的“党化”运动汹涌而至。刹那间,广东教育的“独立”性戛然而止。回顾这段经历,陈炯明不无痛心地说:
“至于党化,已属不通。党化教育,更属荒谬绝伦。盖党者不过团体之谓,绝无神妙之说。即凡主义政纲,亦以适应一时之要求,而非为化民成俗之妙用。
欧美先进国家,受宗教之感化,进于文明境地,犹以政教分离,解放思想之束缚。中国向无宗教之束缚,方幸为欧美所不及,国民党何故违背真理,以一党之信仰,作宗教式之宣传,尚为未足,并此教育独立之机关,亦必入寇而摧残之,是亦何为者!”
关于这个时期的“党化教育”,胡适曾这样说道:“(现在我们)可以否认上帝的存在,但不能批评孙中山。(我们)可以不上教堂守礼拜,但不能不读总理遗嘱,也不能不参加每周孙中山的纪念周。”
四、女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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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广东女学生
传统的中国社会是男权主导的社会,提升女性地位,实现男女平等,不单单是人性使然,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清季以降,有识之士竞相发展女子教育。
1909年11月25日,陈炯明在广东省咨议局会议上做了题为《女子为教育上之根本》的发言,力主振兴女子教育:“女子为教育上之根本,尽人而知,乃我省之女子小学寥寥无几,而于外州府尤甚,风气未开故也。为开通风气计,则女学宜先从小学人手,盖年龄在十二岁以下,其教师尚可以男子充之,阻力已少,经费无多,较易办理。若无经费,则每县一区责成地方官办理,亦自易易。……现在风气未开,恐师范未易举办。然余为办女子师范者,非谓不宜办师范,其能办师范者亦听。……非谓师范不宜办,不过须先办小学以开风气:且今年办小学,明年未尝不可办师范。其所以先办小学之故,因女师范风气未开,人未肯来,而女师范之师范,亦难得其人。”
1920年1月26日,陈炯明在《专心求学与女子解放》的演讲中,再次强调了学问是求得女性解放的必由之路:“今日世界,若无真正学业来应用,什么解放都是癞虾蟆想吃天鹅肉。你们女子如要冲破这个樊笼,更要把学问来做武器,果能专心致志,人人求学,或者超越男界,使拜下风,就有人向裙屐之下,要求你们为他解放,又何必舍正路而不由,偏向莽男子要求解放呢?”
对于女子教育,陈炯明不但大声疾呼,而鼎立支持。当广东女子职业学校面临经济困境时,陈炯明解囊相助。“治军漳州日,李校长以校费请,曾以千金助之。”“今即返粤,念该校缔造之艰难,并知李校长支持不易,思有以扩充该校,以为职业教育倡。顾军费浩繁,库币奇绌,切欲图之,尤(力)有未逮。因足述其来由,而为募组之举。”“当仁不让,是所望于同志君子。”他对捐资办学者大加褒奖。“校董呈秋园热心兴学。良堪嘉尚,应准奖‘培木直群’四字匾额,并金色一等褒章,以资奖励,……”因“林贵州一名捐银一千元”,授予此人“金色三等褒章”。“故绅张锡成生前以自置田租,折合银元一千元。创办锡成学校,热心兴学,殊堪嘉尚。”“准予三等褒章”。
在那个金戈铁马、风云激荡的年月,各路枭雄都在寸土必争,但总有一些“陈炯明”如此身体力行地关注着女子教育。
五、课程创新
在陈炯明授意下,1921年广东的教育改革在中国教育现代化的过程上,留下一个重要的创例。那就是采用“六三三制”(即六年小学,三年初级中学,三年高级中学),和一个示范的课程表。1922年3月上海《新教育》杂志发表了广州执信学校试验“六三三制”的课程表,从中可以管窥陈炯明教育思想的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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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信中学的创始人朱执信先生
执信学校六年小学的课程中,包括有修身(道德之要旨,民国法制大意),国文,算术,工艺,图书,唱歌,体操,理科(动植矿物之大要,通常理化之现象),历史,地理,英文,国语等十二个科目。国语开始于第四学年,而英文则始于第五学年。初级中学的三年课程,包括有修身(持躬处世待人之道,对国家社会家庭自己人类万有之责务,伦理学大要,中西礼仪),国文,数学,英文,历史,地理,理科,家政(女生)或手工(男生),美术,音乐,体操等十一个科目。高级中学的课程分为大学预科,家政科,师范科三种。譬如,大学预科三年的课程表包括有哲学(伦理学概要,心理学概要,哲学概要,社会学概要),国文,数学(代数,平面几何,立体几何,三角,初级分析几何),英文,历史,经济,法制(最近世史,现代政治问题,经济学概要,法学通论),博物理化(生物,物理,化学),体操,德文或法文等八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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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信中学校训
1912年1月,蔡元培就任临时政府教育总长时指出:“民国教育应以养成共和国民健全之人格为根本方针。”而执信学校的课程表兼顾文理,修身立德,中西交融。其内容之充实,与当年欧美先进国家相比,实有过之无不及。竞存先生之功,日月可鉴!
六、加强管理
义务教育的飞速发展,需要大量的师资。为严把小学教师资格,确保小学师资,陈炯明咨请教育部明示检定教员的办法文,内称:“凡充小学教员者须受有许可状。……受许可状者必曾在师范学校毕业或教育总长指定学校毕业,或经小学教员检定委员会检定合格者等语。……惟查外国教员许可状有两种:一为普通许可状。一为地方许可状。前者可通行于全国。后者只限于地方,其领状之资格及手续均有别。”
为加强对各中学校校长的管理,1921年4月20日广东省长陈炯明签署了《中学校校长任免章程》,基本内容如下:“第一条,直辖中学校校长,由教育委员会依组织法第八条任免之。第二条,市立或国立中学校校长有各市或各县教育局局长(各县教育局未成立以前由县知事办理,下并同)按本章程第三条所定资格。第三条,凡中学校校长,均以国内外大学高等师范及专门学校毕业生为限……”“……县学校校长,乃属教育行政人员。向接受议会之监督,县议员不得兼任,至各学校教员,可不加限制。”
在学校衙门化、校长官员化的今天,看看八十七年前广东省的做法,扪心自问,我们是在进步还是在退化?
教育之于社会的意义尽人皆知,然而,教育的作用却非立竿见影,非有高瞻远瞩的韬略和高屋建瓴的襟怀断不会拼力而为。无论是在“闽南护法”期间,还是主政广东,陈炯明都不遗余力发展教育的行动,足以颠覆长期以来强加在他身上的诸多不实之词。这样的“军阀”,值得我们镜鉴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曾有人说,如果当初陈炯明忍气吞声答应了苏联的不合理要求,中国的历史就要重写。历史从来都不相信任何假设,虽然在胜王败寇的逻辑下,逝去的岁月缀满了胜利者的勋章,但镌刻在民间的纪念,终将会把真实昭告世人。正所谓:“功罪是非,自有千秋青史在;公仇私谊,全凭一寸赤心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