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会如何认识“创建和谐教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3 19:32:12

基督教会如何认识“创建和谐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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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对“和谐”的认识
  • 2 对“标准”的认识
  • 3 对“创建”的认识
  • 4 参考资料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是促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就基督教会来讲,创建和谐教堂是一项具有探索性的有益活动。既然是探索,其中就有一些需要解决的观念问题,包括我们怎么正确认识这项工作的意义,具体操作时应该注意一些什么原则等。

 

对“和谐”的认识

这里首先需要解决一个“创建和谐”的观念问题,包括如何看待所谓和谐与不和谐。基督教宣讲这个世界最终要走向和谐,号召其信仰者追求的目标是最终实现人与神和好、人与人和好、人与自然和好。

现实社会必然存在某些不和谐的音符,我们要心平气和地接受,并且相信:没有矛盾,就没有社会的前进;同样,没有矛盾,教会就不可能前进。和谐是理想追求,在不断地自我肯定和自我否定中实现;“创建和谐”是一个过程。清楚地看到这一点,有利于我们持续不断地为之奋斗,在一个矛盾解决了又出现新的矛盾的无穷尽努力中树立信心。当我们群体之中出现不和谐的现象时,我们需要的是正视它,不回避、不敷衍,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创建和谐当作一件快乐的事来做。

 

 

对“标准”的认识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有八项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涵盖了教会(堂)事工的各方面,是适度、切实可行的,有很强的操作性。

“标准”的第一项是爱国爱教。爱国爱教应该如何体现?教会不同于其他社会团体,教会的性质决定了它工作的重心是“传讲”。衡量一个教会是否办得好,讲台宣讲的好与坏至关重要。“标准”中虽然没有特别针对基督教提到这一点,但实际上“标准”中的条款,都与讲台宣讲有着密切的关系。讲台宣讲的内容一定要合乎圣经精神、合乎教规教义,以适应时代要求的神学思想积极引导广大信徒,把党和政府的政策融入圣经道理的宣讲中。讲台的宣讲在“知”与“行”上的结合,关系到教会的教风、内部的和谐和稳定。

“标准”的第八项是“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与这些年教会常说的“社会服务”呼应起来,突出了教会与社会之间的密切关系。“服务社会”的涵盖面很广,从对它的细化解释中,即“作光作盐,关爱社会,服务人群,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带领广大信徒奉献爱心,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来看,“服务社会”不仅是一个观念,更是一个行动。为此教会要做的事是很多的,包括这些年一些有条件的教会开办医院、老人院、幼儿园等社会服务机构。教会关心国家大事,与国家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从教会的特点出发,为国家祈祷、为世界和平祈祷,并且力所能及地参与社会赈灾、慈善救济活动,为所在的村社修桥铺路出工出力等。教会的信徒都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际工作中,信徒按照一个基督徒的要求作出良好的表现和见证,就是具体的服务社会。

 

 

对“创建”的认识

教会就其本质来讲,应该是一个和谐的群体。我们一方面看到教会在前进中存在不和谐的现象,另一方面也看到教会在努力朝着和谐的目标迈进。此次创建活动为教会解决自身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教堂可以结合自身建设的需要,在创建活动中解决那些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创建过程是一个实际操作的过程,为此在创建的过程中应该突出一些观念,提倡一些做法。

(一)提倡“以人为本”。矛盾的产生多半有人为的因素,在处理矛盾时免不了要涉及人。在提倡“以人为本”的氛围中,创建和谐就要体现对自己身边同工的关心,对信教群众的关心,要切实解决他们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解决同工之间、信徒之间的不和谐因素。创建和谐的过程,应该是教会内部实现团结、和睦的过程。

(二)提倡“协商和解”。教会内部的事情,多是一些思想方面的问题,如神学上出现的偏差,只要不是异端邪说,危及教会的生存,我们都应该通过协商去化解。社会提倡“爱”,教会更要讲“爱”,“和为贵”的中华传统价值观要体现在创建和谐教会的过程中。同工之间要互相谅解、友好相处,在化解某些不和谐的问题和矛盾时,不能“支持一方,打击一方”。多用协商和谐的态度,才能维持和谐的局面。

(三)提倡“实事求是”。如实地认识和反映矛盾,是什么矛盾就解决什么矛盾,矛盾出现在哪里就在哪里解决,不能夸大和炒作矛盾,导致矛盾的升级。一时间不能解决的矛盾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四)提倡“言行一致”。创建和谐不是做表面文章,更不是做给别人看的“面子工程”。教会为规范管理,订立了各种各样的制度,并张贴在墙上。制度的订立,体现的是管理一个教会应该是“法治”而不是“人治”的基本思想。“制度上墙”为的是随时督促自己,公诸于世为的是将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中。

(五)提倡“群众参与”。教会和谐还是不和谐,广大信徒最有发言权。要充分听取广大信徒的意见,让每一个信徒都能把创建工作看成是自己的事。参与创建,能使信徒感到一个和谐的教会与他们休戚相关,从而增强教会的凝聚力。

(六)提倡“领导表率”。教会的主要负责同工是创建工作的带头人,这些同工自己首先就应该是和谐的表率。要善于作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扬民主,听取各种意见,尤其是不同的意见。“和而不同”是和谐理念的体现,“同而不和”则是虚假的和谐。切忌一个人说了算,要允许不同意见的存在。对于教会出现的不和谐现象,要有主动承担责任的精神。

“标准”为我们创建和谐教会(堂)提供了依据。既然是“标准”,创建出来的“和谐教堂”就一定要有示范性。每一个教会(堂)具体的情况不同,起点不一样,因此在创建的过程中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标准”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这次“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提出了一个“五年的目标”,说明这只是一个阶段性的目标。作为基督教会,有信心努力去做,并将构建和谐教会的过程,看作是实现“主祷文”中所说的“愿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的过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