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府南大门口的喊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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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顶部 3楼 2010-11-23 15:59:16

洛阳市政府南大门口的喊冤人
阅读提示:2010年11月17日早上八点钟,受害人姚孝平手擎“冤”字,到位于洛阳新区的市政府门口,希望见到政府主要领导,让他们帮助其向孟津法院追要再审一年多拒不下达的判决书。而法律明文规定:“自再审裁定下达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审结”。随后,孟津法院派人将姚孝平叫走,承诺2010年11月28日前下发判决书。
链接:核心提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债不还,却买通官府捏造证据,将债主拘捕判刑。这一枉法丑行就发生在河南省孟津县法院,当事法官蔡玲玲已升任该法院副院长。该案在最高院领导问责下,开庭一年仍拒绝下达判决书。
  
  
   我是一个农民,几年前因讨要打工的血汗钱,惹恼原老板买通官府,捏造、罗织莫须有的罪名,将我押进看守所230天。孟津法院副院长蔡玲玲,目无党纪国法,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欺骗迫害百姓。在我被关押期间,蔡玲玲多次威胁、恐吓我的家人:“要想叫人回家,拿五万元来,不拿五万元,我判他七年刑。”家人被逼无奈2007年5月16日将钱拿去,两天后,即2007年5月18日,我含冤拿着缓刑判决书走出看守所。出狱后,他们唯恐恶行败露,威胁阻挠不准上诉:“要是上诉,叫检察院抗诉,抓回坐牢”。之后,我多次到孟津法院申诉,他们推诿、扯皮不予立案,
   无罪被罗织罪名判刑,老板欠我血汗钱,蔡玲玲硬逼我给老板打欠条。
   对于蔡玲玲的枉法判决,四年来,我多次向上级反映冤情。2009年9月,河南省高院田立文院长亲到孟津调研,要求孟津法院纠正错误。孟津法院被迫在2009年10月下发再审裁定书。 至今,孟津法院继续维护黑恶势力,不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无罪判决。我多次前去催要判决书,法官说:“你没有罪,按法律三个月下判决,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什么时候下判决,由领导决定”。 我的案子一年多了,法院知法犯法拒下判决。
   请朋友们继续声援,敦促政府依法惩治贪官污吏,还我清白!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姚孝平13803796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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