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问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1:50:19
1、什么是环境?        环境,是人类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场所,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指出,“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什么叫环境污染?
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类生产、生活等活动产生的某些物质进入环境后,导致环境发生变化,引起环境质量下降、自然生态破坏、生物物种减少或灭绝以及这种变化对人类生产、生活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现象。
3、环境保护工作涉及政府哪些部门?
环境科学是一门边缘性综合学科,具有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技术科学交叉渗透的广泛基础,几乎涵盖现代科学的各个领域,这就决定了环境保护工作是一个多层次、多专业、多门类、相互交错的网络结构体系。在政府工作中,环保工作涉及环保、市政、市容、水利、农林、园林、公安、工商、海事等众多部门。
4、什么是排污费?
排污费是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向排污单位强制收取的一种费用,是排污单位在生产或经营中,为已经产生或仍在继续产生的环境污染损失或环境危害行为承担的一种经济责任。它包括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
5、为什么要征收排污费?
征收排污费是国家进行环境管理的重要经济手段和措施。在国际通行的环境管理规则中,“污染者付费”是一项基本原则。它的基本内容是:环境作为一种资源,不是无偿的;环境污染制造者应当担负治理环境污染的责任。这个原则的特点是运用价值规律,给排污者造成一定的经济压力,促使其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减少或消除污染物的排放,保护和改善环境。
6、排污费的征收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事业单位,依据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对排污单位缴纳排污费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法律规定即是环保部门向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征收排污费的依据。
7、现阶段征收排污费的对象包括哪些?
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都应向国家缴纳排污费。
8、排污费的核算办法及收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排污单位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环保部门采用监督监测或物料衡算等方法对其所申报的材料核定后,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依据。
环保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及其他污染物不同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9、为什么要进行排污申报?
排污申报是环境管理的一项法律制度,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排污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实行排污申报,有利于全面了解辖区内排放污染物单位及其所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等情况,为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实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10、排污费与罚款有什么不同?
排污费与罚款的性质完全不同。排污费是排污单位对环境的一种经济补偿,是排污单位对国家和社会应当履行的一种法律责任和社会义务;罚款则是环保部门因排污单位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对其实施的一种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