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公车私用各国各有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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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1-18 ]
严格公车管理,是世界各国各地区都面临的问题。如何管理好公车,既不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又能防止公车私用,各国各地区政府都在不断探索——
防止公车私用各国各有其道
完善制度并严格执行
法国1947年就颁布了第一个有关公务用车的政府令,此后不断修改完善,逐步形成了公务用车购置、管理和使用的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比利时政府自1965年首次颁布有关公务用车的法令以来,至今已进行过16次修改,使法令内容更简明,操作性更强。南非在1994年废除种族隔离制度后,政府交通部就牵头重新修订颁布了政府官员配车的规定。芬兰虽然没有专门的公车管理制度,但有严格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公务员要遵守的道德和法纪,以及维护清廉形象等行为准则,使公务人员不致因为用车等小事触犯刑律。
制定制度,更要严格执行。法国严格禁止公车私用,未经批准公车私用可以被视作触犯刑律。在美国,公务车只限有关人员执行公务时使用,不得以任何名义私用,未经授权私用公务车将受到惩罚,包括临时或永久取消其使用公务车的权利、扣除一个月工资甚至开除公职。意大利西西里岛墨西拿市一市长就曾因与夫人乘坐公务车到距墨西拿市约400公里的地方旅行,被意大利消费者协会以利用职权、损害纳税人利益告上法庭,判处6个月监禁。
加强用车登记监管
大多数国家都对公务用车配备专职司机,并由专人保管、维修,保证性能良好,使用安全,使用完毕及时交回车库。专车内有用车登记卡,登记内容有出车时间、事由、公里数等,并且要定期上报主管部门。芬兰在各级政府机构中,无论是为数极少的专车还是公车或执行公务的私车的情况,均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每次出车的起始时间、地点、里程表公里数都要详细记载,这既可监督公车使用情况,也可制约司机开公车办私事。
美国从联邦政府到地方政府,公务用车管理部门每年向公众出具政府机动车情况报告。以德州为例,德州机动车管理办公室(简称OVFM)必须要制定一年的公务车队情况预算,对于车队的数量、规模、各种车的类型、新增车的计划,都要以报告的形式列出。2007年OVFM的报告长达31页,关于车队的状况,甚至是油耗花费情况都有资料显示,另外政府将会处理的车也有明确的资料。当然,对购车款项的来源,也必须说明,而对于省油情况和环境考量,也有专门的章节阐述。
明确标识公私分明
在博茨瓦纳繁忙的公路上,民用车挂的是白底或黄底黑字车牌,而公务车则挂“红底白字”车牌。每逢星期六、星期日,公路上只有民用车行驶,见不到公车行驶,因为博政府严格实行只准在工作时间因公务需要才能使用公车的规定。另外,政府所设的公车加油站,加的汽油也与众不同,呈粉红色。一到节假日,这种加油站都休息,不给公车加油。人们把公车叫做“廉政车”。与此相似的还有美国等国家,他们在政府的公务车车身或车牌上明示“政府用车”字样,以方便公众监督。但是,也有人认为,这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也为一些特权车的大行其道开了方便之门。
如果说,明确公务车的标识仍有人为操作空间的话,那么瑞典防止公车私用的方式就比较令人称叹了。瑞典财政部请专家设计了一套由电脑控制的“公务汽车监控系统”,即在每辆公车上安装了带双按钮的计程器和代码发射器,一个按钮上刻着“公务”,另一个按钮上刻着“私用”。任何人用车时,必须先按下两个按钮中的一个,车才能启动。按钮按下后,代码器就将该车的特定代码发往监控卫星,卫星再把代码及汽车所在的方位信息传向中央监控台。
私用部分要缴费
芬兰专车只限在执行公务时使用,正常上下班和个人私事都不得无偿使用专车。如果情况特殊,必须使用专车上下班,那这就属于额外的待遇,等于增加了个人收入,就要照单纳税。对享有“工作关系车”待遇的政府官员和公司职员必须将这种待遇折合为个人收入(大约相当于每月1000美元),按此标准缴纳所得税(每月约为300美元)。配备专车的官员辞职或退休后,立即取消其用专车的资格。
德国各主管单位对因私用车也都有明确的收费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因州而宜。如柏林市,所有因私用车都得收费,包括汽油费、维修保养费、停车费、磨损费(按里程计算),总之,因私用车的一切费用都得由用车人承担。
贴补公务人员交通费用
在南非,大凡有一定工龄和职务的政府公务人员,基本都有一辆可供自己支配的汽车。这些车中,大多数的产权应该说一半姓私,一半姓公。这得益于南非政府为公务员购买汽车提供的高额补贴。公务员在使用政府高额补贴的轿车时,其保险费一般由所在单位全额支付,而汽油费基本上采取公事公出(政府按里程补助汽油费)、私事私出的办法。为了方便本部门人员购车,南非政府各大部都设有专门的处室负责此事。据介绍,获准配备“补贴轿车”的人,只需在规定范围内提出自己想要的车的种类、颜色等,接下来便有专人为其采购、上牌照,直到把车钥匙交给车主。一般讲,即使不当官,但因公外出频繁的人,或部门领导认为有必要配车的人,同样可以配备“补贴轿车”。
和南非政府补贴公务人员买私车情况相类似的是,有的国家还选择对不用公车的公务员进行经济补贴,以鼓励公务员尽量少用公车。日本由政府给机关工作人员发放交通补贴,原则是根据居住地到办公场所最短距离实际所需交通费的数额实报实销,规定最高限额,超过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法国政府规定乘坐公交车辆(地铁和公共汽车)上下班的公务员和职工,从住地到工作地的交通费由单位和个人各负担一半。印度和阿根廷等国家对那些没资格使用政府公车的一般官员每月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同工资一起发放。(本报综合报道)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于洁秋